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省森林公安加强清明期间林草防火工作

  来源:山西发布

  清明时节,气温上升,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为此,省森林公安局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要求省直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治理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省森林公安局要求省直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扛起打击野外违章用火的政治责任,突出重点,防患于未然;坚持依法治火,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以“查火源、除隐患、破火案”为抓手,集中警力,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行为,确保全省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相关防火禁火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要组织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对农林交错区、山林景区、野外重要基础设施及周边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火灾排查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要严厉打击整治违反农事用火、违反祭祀用火、违反林草业生产用火、违反经营生产用火、违反野外生活用火及各种故意纵火等违法违章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次治理重点——

  针对违反农事用火行为,在林缘、林内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针对违反祭祀用火行为,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祭祀等行为;

  针对违反林草业生产用火行为,未经审批、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防虫焚烧、点烧隔离带等违规生产用火行为;

  针对违反经营生产用火行为,在林区采石采矿、架电作业、修路施工等经营活动中,没有制订防火预案和相应处置措施的行为;

  针对违反野外生活用火行为,擅自在林区、保护区、旅游景区吸烟、燃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防火禁令中,明令禁止的其他违法违章用火行为。

  省森林公安局要求,省直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清明节期间要集结警力、重拳出击,凡是发生在林区范围的火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第一时间协助火场警戒、第一时间开展侦查火案工作。要运用大数据研判,加强多警种联动,强化与应急管理、气象、林草等部门合作配合,对防火工作进行分析预警,充分运用警务合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新格局。在清明节“前三后四”实行“零报告”制度,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网”。

  当前,省直各分局及派出所民警全部集结在岗、设卡在位、巡查在责,实行全天候蹲点,走村入户宣传,在重点林区、重点山口、重点卡口、重点区域严查严防,积极主动联系、配合驻地林场,持续精准发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无缝排查,严厉打击野外违章用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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