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发布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试点范围内,食品生产主体只需完成经营场所备案手续,便可在同一营业执照上登记载明新增的生产地址,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
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此次试点改革之前,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多址多照多证”,即在重庆同一区县范围内,食品生产主体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新增生产地址的,需为新增的生产地址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后再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
改革之后,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多址一照一证”,同样的情形,食品生产主体只需完成经营场所备案手续,在同一营业执照上登记载明新增的生产地址,就可以按要求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
不过,多家生产地址共用1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不意味着食品企业可以放松食品安全要求。只有符合相应条件,食品企业才能成功获取“一证多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起来看↓↓↓
01
适用范围
同一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管辖区域内,同一市场主体存在两个及以上的食品生产地址,经该市场主体申请,许可机关现场核查,对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准予在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多个生产地址。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不在改革试点范围内。
02
材料提交
①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时申请载明多个生产地址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增加生产地址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参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提交。
③已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延续同时增加生产地址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参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提交。
03
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登录“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特殊食品除外)的新办、变更及延续;亦可直接向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公示的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推行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改革,可为企业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改革试点总结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