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柯 南
2014年,国家出手,明令要求封杀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劣迹艺人。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些劣迹艺人销声匿迹了。
但是,这几年,他们又打起了擦边球,尝试从网络直播、慈善公益等方面“另辟蹊径”,图谋另类复出。
国家看到了这个苗头。
于是,近日,广电总局再一次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
可是,通知一出,又有人开始为“偶像”喊冤了,认为要给明星改过自新的机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还有的人认为,就这样把劣迹艺人的明星路完全封死,一棒子打死有点不近人情。
我从来不这样认为。
因为,错是真错了。
改,不知道是不是真改。
2019年2月,因为“学术不端”被封杀的翟天临,当年6月,就参与了四川宜宾救灾。
可是,这次救灾,有些细节令人怀疑其纯洁性。
大家可以尝试搜一下“翟天临 四川 救灾”,看看到底有多少相关的新闻。
可以说,很多!
报道写得很详细,还有很多图片。
如果说图片是粉丝或者群众随手拍的,那报道的稿子是谁写的?
而且可以做到无缝衔接,如果不是专门提前进行了策划安排,有点难。
当时的报道,说因为灾区经常下雨,所以他为了方便穿了夹脚拖鞋。
穿夹脚拖鞋,到底是为了方便还是为了舒适?
下面的图片,引发了我的怀疑。
走在泥泞的道路上,还需要一个没穿夹脚拖鞋的群众扶着,到底是在帮忙还是添乱?
当然,可能我的心理阴暗了,但是,我希望公益就是公益,纯净一些好,如果把太多其他的东西掺杂进去,那就不是公益了。
还有,知错能改,真不能适用劣迹艺人。
因为,明星艺人非常特殊,他们拥有庞大的粉丝群,对社会风气的影响,对粉丝个体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大到什么程度?
我举一个疫情期间发生的悲剧。
在阿根廷,一个叫薇薇安娜卡诺萨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亲自示范服用了二氧化氯消毒水,并声称该化学物可以预防和杀死新冠病毒。
结果,一名5岁男孩在其父母要求下,喝下了半升二氧化氯消毒水,很快,男孩因多器官衰竭不幸死亡。
这就是公众人物的影响力。
这就是明星艺人对粉丝群体可能产生的号召力。
所以,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违法失德绝对不只是个人私事。
既然要靠粉丝、流量吃饭,那就必须要承担起与此相对应的社会责任。
试想一下,如果有污点的偶像们前脚突破社会底线违法失德,后脚继续风光无限名利双收,那会带给整个社会什么样的价值导向?
是不是大家都会想,偷税漏税不算事,人家偷税8个多亿还不是啥事没有,继续走红毯开直播,数钱数到手抽筋?
是不是我们都会觉得,吸毒没啥后果,风头过去了,照样出来人模狗样?
是不是有人会认为,嫖娼不是罪,过去了就过去了,人之常情,说不定还能博取同情?
是不是所有的错,在犯错之后都可以用慈善公益来抵消?
那慈善和公益成什么了?
挡箭牌还是洗脚盆?
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追求擦边球?
那样一来,社会秩序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封杀劣迹艺人,不仅仅只是在给演艺圈立规矩、划底线,更是在给整个社会树导向。
越线了,那就是越线了,没得商量。
而且,我觉得,不但要封杀劣迹艺人,对一些媒体、平台等也要封杀。
明明知道国家有禁令,明明也知道那些是劣迹艺人,却还给这些人提供走秀、直播的机会,还追踪报道,安的什么心?
这事,杀一儆百很有必要。
这事,不仅仅只是追星娱乐的问题,还关系到一个国家民族的价值导向,影响着一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
所以,不但要封杀,还必须彻底封杀,一丝丝缝隙都不能留!
必须让他们知道:重新做人可以,重新做明星,不可以!
来源:原创 冯站长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