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更改帐号的方法:在“基本信息”页签中可修改营业地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将关闭窗口并保存信息,企业名称取自金税盘中的授权信息,只可查看不可更改。
增值税发票中销售方的信息怎么修改
开票软件修改开票人姓名的操作如下:
1、首先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
2、然后点击上方工具栏中的“系统维护”;
3、然后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用户管理”;
4、然后界面就显示出之前设置的相关开票人员信息,点击“修改”;
5、然后将需要修改的信息正确无误的进行填写,并设置个人密码,保存即可。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如何在百度推广上更改自己公司的发布信息
增值税发票中销售方的信息修改方式:
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软件,点击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设置/基本参数设置菜单项,或直接点击导航栏中的参数设置按钮,便__系统参数设置对话框,在基本信息页签中可修改营业地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将关闭窗口并保存信息,企业名称取自金税盘中的授权信息,只可查看,不可更改;
2、与金税盘有关的信息由系统调用金税盘内部信息自动填写,用户无法修改;
3、在基本信息中,营业地址、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需手工输入,其中,企业名称最长可达50个汉字,票面可打印50个汉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电子发票抬头怎么修改?
不是很明白您所谓的上线时间,如果是指每一天的上限时间,那么是在您百度推广后台中每个计划的后边都有一个修改设置,进入修改设置中有一个高级设置,再次进入后您会看到一个推广时段管理,您选择启用此功能,您就可以根据您的推广时间段来设置了,绿色的为推广时间,灰色的为暂停时间,希望能帮到您~您不懂的可以继续追问~
电子发票抬头写错了,发票是否能更改分以下几种情况:
1、当月发票开错的,直接作废重开就可以了;
2、跨月但不超过180天的,让正确的那家(即正在做业务的那家)出一个拒收证明,加盖他公司的公章就可以去税局申请开红字发票了;
3、超过180天的,如果是抬头开错,基本上没有办法了,如果是内容开错,并且对方已经认证通过的,还可以按照退货的方式开红字发票。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发票抬头不能随意变换,发票抬头需与业务系统中账户名一致。如需变更发票抬头,需要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