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自考过程性评价成绩是什么意思?
过程性考核是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准的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过程性考核改变了目前自学考试“一考定终身”的终结性考试方式,采取“过程性评价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对考生参加面授教学活动和网络学习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并记录为过程性评价成绩,最后和国家统考笔试成绩加权合并后,得到考生的最终成绩。
具体来讲,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的成绩包括过程性评价成绩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两部分。过程性评价成绩构成为:课程学习占30%、阶段测评30%、综合测评占30%、学习表现占10%。
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试点学习的考生在学习结束后,可取得过程性评价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总分,即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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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旅游攻略自由行路线推荐
痛心!广东开货车送货时失踪的36岁女网红找到了,嫌疑人已落网
童知源
2022年12月11日22:30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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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36岁女网红小丽开货车送货时失踪”的话题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爆料:2022年12月7日早晨8点,网红小丽开车送货到高州,途经大同、茂名、分界、根子、金山路段,之后便失去了踪迹;车辆在高州笔架山附近找到,人却不知踪影,家属苦寻无果之后发布了相关的寻人启事。
2022年12月9日,高州市公安局发布了针对此次事件的相关通报,在通报中提到:警方接到报警之后迅速展开调查,12月8日15时许,警方发现该女子驾驶的车辆,并于12月9日6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彬(男,30岁),经过现场勘查及指认,警方找到了失联女子的遗体,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网红小丽本名叫李小丽,今年36岁,是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羊角镇人,她喜欢唱歌跳舞,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13万粉丝,经常在平台上发布跳舞的视频。想不到却遭此横祸,留下了几个年幼的孩子。
如今悲剧已经酿成,即便说得再多也于事无补,愿逝者安息家属节哀,希望凶手能够早日伏法,还无辜的死者及其家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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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条例(2018修订)
甘南旅游攻略自由行路线推荐:
一、甘南+川北
一条将甘南与川北地区的旅游资源相连接的自驾线路,可游玩九寨沟、黄龙、松潘古城等四川境内的景点。
二、甘南+川西
先从成都走G317川藏北线,欣赏川西马尔康附近的人文环境,同时可游览毕棚沟、色达等人文自然景观。
三、甘南+成都
这是一条自驾游环线,适合从成都自驾甘南后折回。该线路既可游玩川西马尔康、色达的人文风貌,又可欣赏川北九寨沟、黄龙的自然景光。
甘南旅游景点一览
1、扎尕那:“亚当与夏娃的伊甸园”、“石头城”,一个建在山崖半腰的原始村落,寂静的空气中弥漫着田园牧歌与草木芳华的气息。
2、郎木寺:一半属于四川、一半属于甘南,《天下无贼》中刘若英曾在此虔诚朝拜。一个神秘阒静的小镇,晚风中回响着过往的呢喃窸窣,星光下漂浮着时空的群声嘁喳。
3、若尔盖草原:“中国六大湿地之一”,水草丰茂,鲜花满地,姿态各异的湖泊星罗棋布于这片高原绿洲之上,其间溪河纵横,宽谷流长。
4、阿万仓大草原:特有的湿地生态系统,牛羊成群,游牧人择良草而栖,草原上处处飘扬着神圣幸运的经幡,寺庙的金顶在日光中斑驳闪耀,明媚的阳光下风马摇曳,晚昏里飘荡着悠扬的牧歌。
5、拉卜楞寺:藏传佛教格鲁派代表寺庙,与西藏拉萨的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等齐名。每年都有许多来自青海、西藏、四川的信徒到此朝拜,该寺庙表现着藏族人特有的凝聚力。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资源保护开发、规划编制、产业促进、公共服务、经营服务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自治州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行业自律的原则,强化规划指导、资源统筹、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第四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民俗风情、高原生态、红色旅游、宗教文化,推行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旅游目的地。第五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旅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和形象推广进行统筹协调,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第六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应当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发展需求逐年增加。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景区(点)建设、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商品研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建设、智慧旅游建设和旅游教育培训等。第七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第八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明确各成员部门职责和工作制度,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市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机制,根据旅游业发展实际,加强对先行赔付基金的监管。第九条 旅游景区(点)实行属地化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旅游业发展相关工作。跨行政区域的旅游景区(点)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明确管理主体。第十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促进第十一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业发展等进行总体部署。
自治州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跨县(市)旅游景区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编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各类旅游行业专项规划、新业态规划。
各类旅游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后由同级人民政府申请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经批准的旅游发展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二条 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可持续开发为原则。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利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规划相衔接。第十三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统筹所属行政区域内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要求。
在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时,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第十四条 编制旅游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开发与保护旅游资源的法律法规,处理好保护与利用、远期与近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二)保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原有风貌,突出当地民族和地域特色,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三)旅游景区(点)的发展规模、开发程度、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应适当高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并为长远发展留有余地;
(四)旅游景区(点)建设项目,应当充分论证,科学评价景区内资源的特征和价值,突出景点特色,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促进自治州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经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第四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不受侵犯,保护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保、草原、土地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赔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第五条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自治州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的方针。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矿产资源,自治州及所属县(市)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探矿权、采矿权。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照顾自治州的利益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开采省规划中的矿产资源,应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意见。第六条 自治州鼓励自治州外、省外、国外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合作、合资或者独资开办矿山企业,并为其提供方便和优惠,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自治州、县(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
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八条 自治州、县(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统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职能机构。自治州、县(市)有关部门要协助同级地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九条 自治州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勘查矿产资源,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谁投资、谁受益。第十条 探矿权人申请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探矿权,应当向自治州矿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后,依法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
勘查单位实施勘查前,必须持勘查许可证向自治州、县(市)地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应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勘查作业,并及时向勘查项目所在地县(市)地矿主管部门报告开工情况。探矿权人应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勘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时限内,按照批准的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得超范围探矿,不得以探矿为名进行和生产性采矿。
勘查矿产资源造成植被损害的,应当恢复植被并依法赔偿损失。第十二条 探矿权人在法律、法规许可下,应当将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情况通报自治州人民政府。
勘查工作结束或者撤消后,探矿权人应当向自治州和勘查区所在县(市)地矿主管部门抄送项目完成报告或者项目撤消报告。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十三条 自治州、县(市)地矿主管部门是采矿登记的管理机关。
开采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储量规模小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需经自治州地矿主管部门初审后由部或者省地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并向自治州地矿主管部门报告。
开采下列除国家规定由省级以上地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矿种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市)地矿主管部门初核,自治州地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开采储量规模为小型以下的矿产资源;
(二)省地矿主管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
(三)自治州行政区域内跨县(市)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由县(市)地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下级地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后,应向上一级地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