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厕所改造建设等项目。
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重塑城乡关系强化制度性供给以及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政府市场和社会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并形成强大合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黄土高原的形成原因及整治措施?
甘肃省农业科研机构的设置,始于清代末年,当时仅有小型的农业试验场。民国年间,成立农业改进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和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得以不断发展壮大,逐步臻于完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概况
清光绪32年(1906年),甘肃省在兰州西贡院设南北农业试验场,翌年在兰州小西湖设试验外场。清宣统三年(1911年)两场停办。民国2年(1913年),西贡院农试场重新开办。民国17年(1928年)以西贡院农试场为基础,改设为第一农事试验场,并在天水、平凉、武威、张掖、酒泉分别设立第二、三、四、五、六农事试验场,在兰州庙滩子设河北农事试验场。
民国27年(1938年),经甘肃省政府核定将经济部西北种畜场、甘肃省第一农事试验场、兰州小西湖苗圃等机构合并改组成立甘肃省农业改进所,下设农艺、园艺、病虫害、保土、森林、畜牧、推广、农经、农业化学、垦殖等专业组。省建设厅长陈体诚兼任所长,杨著诚任副所长。
民国28年(1939年),甘肃省农业改进所所址迁入兰州雁滩农场。所部设农艺、森林、农政、畜牧兽医、植物病虫、土壤肥料6个组,并接收徽县、成县、定西、临洮、靖远、武威6个县苗圃及天水、平凉、岷县3个农场,将经济部西北种畜场改为甘坪寺种畜场。由省建设厅长李世军兼任所长,程景皓为副所长。12月,为责任专一,甘肃省政府委任李茂代理所长。
民国29年(1940年),甘肃省农业改进所与行政院农产促进委员会合作办理农业推广事宜,所内增设农业推广处,并设榆中农推试验县办事处及天水、泾川、临洮3个农业推广所,1月,在岷县、平凉、张掖分别设第一、二、三区农试场。
民国30年(1941年),甘肃省农业改进所下增设皋兰农试场和兰州农业推广所,并从浙江大学农学院聘请一批农业科技人员来甘肃工作,增强了试验研究和技术推广力量。
民国31年(1942年),甘肃省政府为配合抗(日)建(国)大业,增产食粮,对农改所充实人员,增加经费,调整组织。委任汪国舆任所长,王金铭任副所长。所内分设总务、会计、技术3个室。技术室下设园艺、农艺、森林、病虫害、保土、推广6个组。附属机构有张掖、平凉、岷县3个区农场,甘坪寺种畜场,兰州、临洮、天水、徽县、靖远、泾川、榆中、平凉、张掖9个农业推广所,皋兰、天水、徽县、靖远、泾川、张掖、高台、临泽、敦煌、成县10个植棉办事处。
民国32年(1943年),甘肃农业改进所为集中力量进行各项农林畜牧实验工作,将下设的雁滩农场改为农林实验总场,并设张家寺实验分场。为分区进行农林实验工作,将所属的张掖、岷县、平凉3个区农场分别改组为河西区、洮岷区、陇东区3个农林实验场。增设陇南区农林实验场(设在天水)和皋兰、岷县、武威、永登4个农业推广所及兽医防治大队一队。甘坪寺种畜场改为“甘肃省甘坪寺种畜场”。所属的皋兰、定西、徽县、靖远、平凉、张掖、武威、临洮8座中心苗圃,分别改为县苗圃,交各县府管理。雁滩苗圃改隶甘肃省造林会。各县植棉机构撤销,业务由推广所兼办。
民国34年(1945年),为增强推广事宜,所下增设酒泉、清水、静宁3个农业推广所。王金铭升任甘肃农业改进所所长。民国35年(1946年)秋,王金铭辞职,所长暂由建设厅长张心一兼理,后由陈元昌代理。
民国36年(1947年)张桂海任甘肃农业改进所所长;民国37年(1948年)袁义田、刘宗向任副所长,并同时成立陇西、渭源、成县、甘谷等4个推广所。1946年,甘肃农业改进所的总人数由建所初的16人增加到134人,其中技术人员95人。
建国前夕,甘肃农业改进所机构设置有:技术室、推广处、总务处、会计室、出纳股、文书股、庶务股;农艺、园艺、病虫害防治、森林、保土等专业组及雁滩实验区;下属机构有18个县农业技术推广所和河西、陇东、洮岷、陇南4个区农林实验场,张家寺农场,雁滩农林实验总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概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甘肃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和科研机构的演变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1稳步发展阶段(1949年—1965年)
1949年8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甘肃农业改进所,同年10月25日,甘肃行政公署第一次专员联席会议决定恢复甘肃农业改进所。1950年2月后改名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农业改进所。
1952年,在甘肃农业改进所的基础上,分别在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成立了甘肃省农林厅农业试验总场,下设经管股、技术股、推广股及甘谷、平凉两个直属试验分场;在雁滩成立了甘肃省农林厅园艺试验总场(1957年迁至榆中),在武威、天水设园艺试验分场。到1957年底,已建立省、地两级农业试验场、站共8处,分布在兰州、定西、西峰、甘谷、武都、临夏、甘南、张掖等地区。另外,在安西设立棉花试验站(后改为中国农科院河西走廊棉花试验站);徽县设立蚕桑试验站;文县设立草坪药物试验场。截止1957年,全省已有农业、园艺技术干部147人,其中:相当大学程度的67人,技术辅助人员71人。
1958年10月5日,在甘肃省农林厅农业试验总场和甘肃省农林厅园艺试验总场的基础上,在武威黄羊镇成立甘肃省农业科学研究所,省人民委员会任命冯祖述为所长。同年12月25日,甘肃省农业科学研究所扩建为甘肃农业科学院(地级),隶属于省人民政府领导,与甘肃农业大学合设一个党委(1959年院、校分设党委),并代管省上设在黄羊镇的水利、畜牧、农业机械3个中专学校(1963年取消领导关系)。农科院下设的行政组织机构有:党委办公室(包括秘书、组织、宣传、保卫、共青团委等)、院办公室、科学技术工作处(附设科学情报科)、总务处(下设财务科、基建科、伙管科、总务科)、人事处;业务机构设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棉花、园艺、土壤肥料、植物保护、林业、畜牧兽医(代管)、农业机械(代管)等9个专业研究所,水利、畜牧、农业经济、新技术4个研究室(组),综合化验室及兰州、黄羊试验农场、榆中园艺试验场。农科院各专业所还在全省选有代表性的地区设立专业或综合性农村基点,成为农业科学研究试验、示范、推广的前哨阵地和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辐射源。
1960年—-1962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在全省大规模精简机构下放干部中,全院职工由1961年8月的548人精简下放到1962年4月的138人。农业科研工作受到较大的影响。1962年5月,经济作物研究所并入粮食作物研究所,改为作物研究所。同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召开,决定加强农业科研工作,停止下放干部,已经下放到基层的科技人员,绝大多数陆续回到原工作单位,情况得以好转。1963年3月,鉴于黄羊镇在气候、水电设备条件及社会条件对发展农业科研的局限性,经中共甘肃省委批准,甘肃农业科学院由武威黄羊镇迁入兰州安宁区刘家堡,院部和作物研究所暂借兰州师范专科学校两个单元的宿舍楼办公,园艺所、植保所在邱家湾玻璃厂旧址住宿办公。1964年经国家农业部批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和甘肃农业科学院共同在甘谷建立了“甘谷小麦锈病试验站”(1966年“文革”开始后撤销)。1965年9月院部又迁到邱家湾玻璃厂旧址,与园艺、植物保护两个研究所一起办公,并在此基础上建设新院址。
1957年—1965年,全省各地区一级的农业科学研究所也在原地区试验场(站)的基础上先后扩建而成。扩建的时间是:1957年庆阳地区农科所,1958年武都地区农科所和兰州市农科所,1959年临夏回族自治州综合农业研究所和张掖地区、平凉地区、定西地区农科所,1960年天水地区农科所,1963年酒泉地区农科所,1965年武威地区农科所。从1963年到1966年“文革”开始前,各地、州、市农科所的行政、人事由所在地区农(林)牧局领导,科研业务和经费由省农科院领导(“文革”开始以后到1985年,省农科院和地区所之间的业务领导关系中断)。至此,全省农业科研工作已形成体系,农业科研机构已具备相当规模,农业科技力量不断壮大,为我省农业科学事业的快速发展创建了良好条件。
这一时期在甘肃农业科学院任职的院领导有:1959年6月,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张鹏图兼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世杰任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工作;1960年刘卫民任副书记、杨志贤任副院长;1965年龚复兴任书记,白彦博、吴治国任副院长。
2、文化大革命阶段(1966年—1976年)
1966年,“文革”开始后,农科院的科技人员大多集中在院部参加“文化大革命”,科研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67年2月5日,农科院职工群众组织夺了院、所的领导权,由院、所职工群众推选代表组成“甘肃农科院临时生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全院的科研生产工作。1968年4月11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将“甘肃农业科学院”改称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并成立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革命委员会,原农科院副院长白彦博任革委会主任,各专业研究所、试验场分别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同年10月31日,按照省革命委员会指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又迁回武威黄羊镇,办“五七干校”,搞“斗、批、改”。1969年2月4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1969年10月,在原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的基础上成立甘肃省农牧业管理局下属的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县级)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各专业研究所随之解体,大批科技人员下放“干校”劳动或被强迫退职和遣返回家,科技力量被严重削弱。1970年初,农业科技工作队革委员筹备小组按农村基点的布局组建了河西、中部、陇东、陇南4个党支部,分片管理所在地区的农村基点。同年9月2日,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张掖九公里“五七干校”(即园艺场)一部分(土地2100亩,果树2万余株,职工72人)划归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1971年1月,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解放军“三支两军”代表刘洪生任书记,段亚君任主任。下设:政工组,办事组,业务组,甘谷、黄羊两个农药实验组,林业规划组,张掖、黄羊、兰州3个试验场。农业科技人员主要是下农村帮助社队搞生产、“学大寨”。1972年9月,榆中园艺场划归省科技队领导。同年12月,在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的基础上恢复县级建制的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隶属省农业局领导。1973年7月3日,根据甘肃省农业局指示,中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恢复粮食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4个专业研究所,民勤治沙站也划归省农科院领导。1975年又建立经济作物和林业两个研究所,张掖九公里园艺场全部划归省农业科学院。1975年6月,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由县级改为地级,隶属省农业厅领导,丁惠民任党委副书记、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6年1月,院行政机构改设为政治处、办公室、业务处、后勤处。
这一时期,甘肃省农业科学院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机构经历了一个被撤销、改并和恢复的历程,队伍经历了一个被遣散、下放和收回的过程,试验研究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停顿状态,农业科研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3、整顿提高阶段(1977年—1985年)
1978年,甘肃省科学大会和全国科学大会的相继召开,预示着科学的春天已开始回归祖国大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甘肃省的农业科技工作,在“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方针的指引下,蓬勃地向前发展。
1978年8月,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在《甘肃农业科技》编辑组和图书资料室的基础上,成立了科技情报研究所;同时将林业科学研究所和民勤治沙站划归省林业厅领导。同年10月,将园艺所分解为果树研究所和蔬菜研究所。1979年1月,经中共甘肃省委批准,撤销省农科院革命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分工负责制。任命王克为党委书记,张作良任院长。同年4月,院水产组扩建为水产研究所。
1982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农科院院址再次由武威黄羊镇迁回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党务及干部隶属省委农村工作部管理,业务和财务归省农业厅领导。是年,为解决中部干旱地区的农业生产问题,省农科院在定西唐家堡建立了以旱农为主的综合治理实验区,并开展跨省区多学科的协作研究。1983年,按照领导班子“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中共甘肃省委调整了省农科院的领导班子,由高兆兴任书记,曹尔昌任院长。新一届院领导班子组建后,对农科院科研体制建设和研究任务提出了新的设想意见:确定中部定西干旱地区、河西灌溉农业区及陇东旱塬区(简称两西一东)为农科院的科研战略重点地区,分别建立综合试验站(区),开展农业的综合性研究。
1983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到省农科院现场办公,决定给农科院拨款450万元在兰州集中建院。经过两年的努力,至1985年,甘肃省农科院的兰外各专业所均已迁入兰州,基本完成了集中建院任务。院行政机构设办公室、科管处、政治处、人事处、计财处、总务处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机构设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果树、蔬菜、情报等7个研究所;张掖、黄羊、兰州、榆中等4个试验场和一个中心测试室。同时,在全省各不同生态类型区根据区域农业发展的要求,设有专业或综合性的固定农村基点13个,短期或季节性试验基点每年都在30个左右,初步形成了一个布局较为合理、学科较为齐全的农业科技体系网络。
这一期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的科技队伍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1983年省上对农科院的人员编制核定为1420人(其中机关70人,研究所520人,试验场830人),到1985年实有职工1306人,其中:科技人员445人,占总人数的3408%;行政管理人员105人,占804%;工人756人,占5788%。科技人员中,高级人员8名,中级116名,初级321名。
4改革创新阶段(1986年—2008年)
这一时期是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全面贯彻党的科技方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研成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甘肃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
1985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从改革拨款制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拓技术市场、科技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等方面提出了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此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又相继下发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为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形式,从1986年开始,省政府每年拿出专项经费,支持搭建省、地两级农业科研业务指导联系平台。实现了全省农业科研的统一规划和协作攻关,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发挥了农业科技资源,促进了我省农业科技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1987年2月,中共甘肃省委决定张兴同志任甘肃省农科院党委书记,甘肃省人民政府任命王吉庆同志为甘肃省农科院院长。与此同时,甘肃省科委提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的意见。1988年6月,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各种类型的科技承包和经营承包,拓宽技术市场渠道,加速科技向生产转移,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等具体规定。
在科技体制改革大潮的推动下,甘肃省农科院各专业研究所陆续开始组织人员成立技术开发服务部,经营各类农作物和瓜菜优良品种,同时继续参与各种类型的科技承包并开始尝试有偿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工作。1989年6月甘肃省农科院决定增设“农业科技开发中心”(1992年4月后改称科技开发办公室),组织管理和协调全院的科技开发工作。1990年5月,中共甘肃省委决定刘恭同志任甘肃省农科院党委书记。随后院里和各专业研究所也相继组建成立:甘肃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甘肃省农科院蔬菜所科技服务部,果树所园艺技术服务部,兰州四方软罐头发展公司,植保所新农药试验开发中心,粮作所科技开发实业公司、宏图科技开发公司、宏达科技开发服务部,经作所庭院经济科技服务部,海南陇兴科技开发实业公司等。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并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同年11月初,经民主选举,冯应新同志当选为甘肃省农科院院长。1999年6月,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提出调整科研机构,转换机制,农业类科技机构要成为开展区域性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和新技术研究的农业研究开发中心。在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的指导和要求下,经过几年的发展,到2000年省农科院的科技开发实体已达到12家,分流科技开发人员约90人。同时,在把科技创新贯穿于改革的过程中,各研究所都有了进入市场经济的窗口,有了自己的主营产品。
为适应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于2001年4月30日决定,组建“甘肃省农科院生物技术中心”和“甘肃省农科院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中心”。是年,编制了《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为做大、做强科技产业,优化整合重组全院的各类种子开发机构,2002年7月1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成立了“甘肃飞天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农科院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形成了集科研、生产、经营一体化,检验、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科技产业开发格局。
2003年12月3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开发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分类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省属科研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规定了组织领导和实施的原则与办法。2004年9月,中共甘肃省委决定宋尚有同志任甘肃省农科院党委书记。2006年2月,中共甘肃省委决定钱加绪同志任甘肃省农科院党委书记;2006年3月,甘肃省人民政府任命宋尚有同志为甘肃省农科院院长。2006年8月8日,农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组建甘肃省农科院马铃薯研究所。
经过历时近20年的探索、实践、观察,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和多次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厅局汇报、沟通的基础上,2006年9月,省政府批复印发了《甘肃省农科院改革方案》,确定农科院以承担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三农”为主的九大职能;建立以聘用合同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以目标责任和业绩效益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制度,以项目为核算单位的新型运行管理机制和符合科研单位特点的分配激励制度。实行省财政一级预算,业务归口省科技厅管理,实行院(所)长负责制。
2006年11月4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实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及其下属研究所职能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核定甘肃省农科院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建制,事业编制800人,内设7个职能处室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设置12个专业研究所(中心),3个农业试验站和3个试验场。具体机构设置,院机关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科研管理处、财务资产管理处、产业开发管理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事业性质,县级建制。院下属专业研究所有:作物研究所、马铃薯研究所、旱地农业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土壤肥料与节水农业研究所、蔬菜研究所、林果花卉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所、畜牧品种改良研究所、啤酒原料研究所和科技信息中心,以上均为事业性质,县级建制。三个试验站是: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张掖节水农业试验站、榆中高寒农业试验站、黄羊麦类作物育种试验站,均为事业性质,科级建制。三个试验场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张掖试验场、榆中园艺试验场和黄羊试验场,各试验场整体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同时,撤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农业测试中心和兰州试验场。
2007年,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甘肃省农科院改革方案》和省编委核定的《甘肃省农科院及下属研究所职能机构编制》方案,理顺了财政拨款渠道,优化了内部管理机构,完善了专业学科设置,解决了转企单位的职工供养问题,实施了工作人员定员招聘,建立了新型运行机制,至此,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机构改革的任务基本完成。《改革方案》的落实,标志着农科院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内部机构及学科设置更趋合理,不仅为提高农科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新时期、新阶段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和保证。
2008年1月18日,省长徐守盛、副省长陆武成及省上有关部门领导来甘肃省农科院现场办公,确定立项投资修建甘肃省农科院创新大厦,使甘肃省农科院实现了由求生存向求发展的重大转变。
黄土高原的形成原因
关于黄土的来源,长期以来,中外学者有过不同的争论。其中,以“风成说”比较令人信服。认为黄土来自北部和西北部的甘肃、宁夏和蒙古高原以至中亚等广大干旱沙漠区。这些地区的岩石,白天受热膨胀,夜晚冷却收缩,逐渐被风化成大小不等的石块、沙子和粘土。同时这些地区,每逢西北风盛行的冬春季节,狂风骤起、飞沙走石,尘土蔽日。粗大的石块残留在原地成为“戈壁”,较细的沙粒落在附近地区,聚成片片沙漠,细小的粉沙和粘土,纷纷向东南飞扬,当风力减弱或迂秦岭山地的阻拦便停积下来,经过几十万年的堆积就形成了浩瀚的黄土高原。根据黄土堆积环境的不同,可将我国黄士发育分为三个时期:早更新世,相当于第一次冰期,气候比新第三纪干寒,发生午城黄土堆积;中更新世,发生第二次冰期,气候进一步变干,堆积了离石黄土,范围广、土层厚;晚更新世第三次冰期,气候更加干寒,堆积了马兰黄土,厚度虽小,但分布范围更广,南方称下蜀黄土。进入全新世,气候转为暖湿,疏松的黄土层,经流水侵蚀,形成了沟壑纵横、梁、峁广布的破碎地表。
科学在不断发展,近年来科学家发现许多现象是黄土风成学说无法解释的。譬如,黄土中粗粉沙含量由西北向东南递减,黏土的含量却从西北向东南递增,这种自西北向东南的有规律的排列呈叠瓦阶梯状的分布过渡,而不是平面模糊过渡。这种叠瓦阶梯状的分布过渡更像是洪水的杰作等等。
为了解黄土高原的“变脸”过程,专家们特意到黄土高原西部甘肃静宁县、秦安县、定西县等地采集黄土高原6个典型地质剖面的黄土标本,从中获得了700余块孢粉样本和209块表土孢粉样本,这近千份孢粉样本大约记录了公元前46万年至今黄土高原植被变迁过程。通过对碳14的测量,在6个典型剖面中共测得年代34个。经过分析,专家们发现,从黄土高原采集的20克样品中最多分离出孢粉颗粒达到1112粒左右,最少的则不足50粒,显示着4万多年来,环境和植被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过程。
李春海说,从孢粉的分析来看,发现了松、云杉、冷杉、铁杉、栎、菊科等数十种植物孢粉的记录,专家们认为黄土高原在最初的时候并不姓“黄”,在46万年的历史中,有一多半的时间,黄土高原是森林和草原的成分相互消长,在这段时间里,黄土高原经历过多次快速的“变脸”———历经过草原、森林草原、针叶林以及荒漠化草原和荒漠等多次转换。
黄土高原的形成和青藏高原的隆升,加快了侵蚀和风化的速度,在高原周围的低洼地区堆积了大量卵石、沙子和更细的颗粒。每当大风骤起,在西部地区便形成飞沙走石、尘土弥漫的景象。被卷起的沙和尘土依次沉降,颗粒细小的粉尘最后降落到黄土高原区域,形成了一条荒凉地带。
印度板块向北移动与亚欧板块碰撞之后,印度大陆的地壳插入亚洲大陆的地壳之下,并把后者顶托起来。从而喜马拉雅地区的浅海消失了,喜马拉雅山开始形成并渐升渐高,青藏高原也被印度板块的挤压作用隆升起来。
然而东西走向的喜马拉雅山挡住了印度洋暖湿气团的向北移动,久而久之,中国的西北部地区越来越干旱,渐渐形成了大面积的沙漠和戈壁。这里就是堆积起了黄土高原的那些沙尘的发源地。体积巨大的青藏高原正好耸立在北半球的西风带中,240万年以来,它的高度不断增长着。青藏高原的宽度约占西风带的三分之一,把西风带的近地面层分为南北两支。南支沿喜马拉雅山南侧向东流动,北支从青藏高原的东北边缘开始向东流动,这支高空气流常年存在于3500—7000米的高空,成为搬运沙尘的主要动力。与此同时,由于青藏高原隆起,东亚季风也被加强了,从西北吹向东南的冬季风与西风急流一起,在中国北方制造了一个黄土高原。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和对策
1 ,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从目前国内外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看,主要有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它们在治理水土流失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但它们是一个统一体,在实施过程中不可分割,缺一不可。
411 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修水平梯田,打坝淤地,引洪灌地。根据黄土高原现状,在一些坡度较小的缓坡上建设水平梯田,能平整土地,减少水土流失,有利于保水、保土、保肥,利于耕种;打坝淤地可使大量的肥土淤泥,在坝内变成沟底平地,既拦水淤泥又形成平坦肥沃的可耕地,一举两得;引洪灌地就是引用暴雨产生的洪水漫灌川地、台地、坝地等,可有效的控制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问题。
412 林草措施
根据对1987~1992年七年的人工草地的水土保持作用的分析,当覆盖率在20%~40%时,具有明显减少侵蚀作用;当覆盖率达到60%~70%时,可减少土壤侵蚀量90%以上。由此可见,植树种草可以有效的减轻水土流失。由于黄土高原气候干旱,应以乡土林种为主体,合理利用外来树种。在林种布局完整的基础上,要慎重选择经济林树种。在降雨量400mm以下的地区,以营造灌木林为主,使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保护和利用并举,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分水岭防护林,可有效促进黄土高原的水土保持工作。
413 耕作措施
从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人为因素来看,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是引起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目前根据旱坡地坡度大小,提出一套适合于坡度大小的耕作制度,即大于30。坡地实行草灌间作,25。~30。坡地实行了草粮两轮间作,小于25。坡地水坡地水平沟种植,在缓坡地丘陵地尽量增加人工草场,发展畜牧业,在川地、坝地、发展耕作业,这样有利于保持水土、发展水土、发展生产。实践证明,黄土高原必须遵循客观规程,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道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耕地,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才可能得到根本改善。
2 ,防治水土流失的对策
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和西北部地区旱涝灾害严重的具体情况,要遏制生态环境恶化,防止水土流失以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为此特采取以下对策。
421 加强领导,健全体系,合理规划
各级党政领导要组织各方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规划是组织实施中的依据,各地应在国务院水土保持建设总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规划,认真执行。 422 加强生态建设的科技支撑作用
利用科技加强黄土高原的生态建设主要包括:⑴提高适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速度,解决生态环境建设质量低下的问题。⑵加快推广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整套技术。⑶完善科技服务和推广网络,提高科技的转化利用率。
423 多方筹集资金,统一管理使用
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由水保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投资项目要择优扶持,要扶持重点工程以及对脱贫致富能起较大作用的关键措施项目。
424 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为了使水土保持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加强水保队伍的建设,首先要选择具有较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其次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425 稳定落实退田还林(草)的补贴政策
黄土高原部分地区十分贫穷落后,要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问题,必须首先考虑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应积极执行中央提出的“以粮代赈”政策,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426 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减缓人口增长速度
黄土高原地区经济落后,农业人口数量多,而且早婚、早育、多育现象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快速的增加,从而看你加剧对黄土高原的土地破坏。
427 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治理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要总结前人的经验,贯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原则,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428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民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森林法》以及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使其自觉履行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