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3、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扩展资料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七项基本制度:
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制定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实施;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
3、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
4、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6、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
7、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
牟平大爷曲世恒是什么梗
烟台市牟平区位于胶东半岛东部,地处东经121º09´—121º56ˊ,北纬37º04ˊ---37º29ˊ东邻文登市,西接烟台市莱山区、福山区,南和西南同乳山市、海阳市、栖霞市接壤,北濒黄海。陆境东西最大横距539km,南北最大纵距413km,区域总面积158845km2。1999年全区总人口49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60万人,非农业人口742万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60亿元,农民年平均纯收入40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7‰。
区内行政区划经历多次变动,1995年撤县设区后共管辖1区15镇,608个行政村,区政府驻地位于宁海镇。
2、地形、地貌及其地质成因。
牟平区地形中部高、南北低,呈屋脊状,自西向东有垛山、 昔山、岿山、昆嵛山脉,中部山地均在海拔400米以上,山丘均在海拔100—400米之间,山丘倾斜平原多在海拔100米以下,平均海拔308米,其中山地占54%,丘陵占36%,平原占10%。群山之首的昆嵛山,绵亘牟平区、文登市及乳山市,牟平区境内面积约240km2,主峰泰礴顶,海拔9228米,现已被烟台市政府批准为市级自然保护区,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昆嵛山自然保护区内。
牟平区古属地台区,与山东和辽东丘陵地带一致,均系白太古代先后经燕山和喜马拉雅山运动,以岩浆喷发和断裂上升作用,由变质岩形成陆台,在外力作用下逐渐形成现在的地形特征。
3、气候
牟平区属北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大陆度为574%,因受海洋调节,表现出春冷、夏凉、秋暖、冬温、昼夜温差小、无霜期长、大风多、湿度大等海洋性气候特点。季风进退和四季变化均较明显。
春季(3月-5月),南北高低气压流系交替移动频繁,南向北向引起气候多变。随着日照时间加长,温度增加,4月下旬至5月上旬,气温回升较快,气压渐降,偏南风日数增多,风力加大,蒸发加快,但降水量少,常干旱。
夏季(6月-8月),由于太平洋高压加强北上,空气暖温,多3-4级南风,形成降水天气。一般年份6月底7月初进入汛期,至9月上、中旬汛期结束,降水量占全年总量60%以上,暴雨日数占全年的80%以上,有时连阴雨,形成洪涝;有时受台风影响,大风伴有暴雨,造成灾害;有的年份,太平洋高压北上控制半岛上空,稳定小动,形成高温、高湿的闷热天气,出现短期伏旱。
秋季(9月-11月),9月上、中旬,暖湿空气仍比较活跃,多南风和偏南风,降水仍较多,有时形成连阴雨天气。9月下旬至10月,冷空气加强南下,暖湿空气明显衰退,北风加强,气温下降,降水量显著减少,天气清爽,往往秋旱。11月份,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下降加快,天气多变,地方性低云、阵雨、降雪天气开始出现。
冬季(12月-2月),受蒙古高气压控制,盛行偏北风,气候干燥寒冷。该季度气压最高,日照时数少,气温最低;霜雪次数多,降水量少。
由于境内地形复杂,引起气候较大差异,形成3个气候区。见表1-1。
表1-1 牟平区气候概况表
气候分区
年平均气温(℃)
年平均降水量(mm)
年平均降水相对变率(%)
年干燥度
无霜期(天)
北部平原
112-116
760左右
14-17
>1
200
中南部丘陵
116-12
800-900
10-14
08-1
180
中南部山地
11-114
>900
<10
<08
160
境内气温受海洋调节,与同纬度内陆相比冬不甚冷,夏不太热,温度年振幅和昼夜温差较小,累计年平均气温116℃,极端最高气温396℃,出现于民国23年(1934年)7月10日;极端最低温度-196℃,出现于1976年12月29日。冬季温度最低,从12月中旬末或下旬初至2月下旬末或3月上旬初,日均温度一般在0℃以下。春季温度逐月回升,每月上升约5-7℃。夏季温度最高,日均温度在20℃以上,秋季温度逐月下降,9月中旬末或下旬初日均温度降到20℃,11月上旬末降到10℃,下旬初降到5℃以下。四季变化与同纬度内陆相比,推迟10-15天。
牟平区主要风向是南风和偏南风,多出现在春、夏季,其次是北风和偏北风,多出现在冬季。累年平均风速为39米/秒,风速和累年平均大风日数均以4月份为最大、最多,8-9月份为最小、最少,风速最大平均为49米/秒,最小平均为27米/秒。
牟平区降水量四季极不均匀,春季干旱,夏季多雨,秋季有时旱涝不均,冬季降水量少。地区分布也不均衡,总的趋势是自南向北递减,累年平均降水量,南部山区比北部沿海约多150毫米。近五年来,平均降水量在659毫米左右,年降水天数最多为104天(1993年),最小为80天(1992)。
4、水文
牟平区所有河流都源于昆嵛、昔垛山两大山系,中部受广袤全境的大分水岭的影响,没有横贯东西和纵贯南北的河流。除黄垒河、乳山河向南流经乳山市入黄海,其余河流向北注入黄海,河流水源靠季节性降水补给。流量季节性变化大,正常降水年份,多数河流夏秋两季有水,冬春两季干涸。
区境内有大小河流160余条,较大的河流前埠西头河、辛安河、沁水河、汉河和黄垒河。开发区内有鱼鸟河和小鱼鸟河(护城河)。
辛安河有东西两源,东源发自狼洞顶,北流注入朱车水库,再流向东北,注入高陵水库;西源发自松山,流经高陵镇,注入高陵水库,经溢洪道流向西北,流经解甲庄镇,经东西谭家泊两村之间注入黄海。全长435公里,平均宽度100米,流域面积2832平方公里,洪峰期径流量7070万立方米,年平均径流量86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含沙量为228千克/米3,年输沙量156万吨
沁水河源于玉林店镇境内之昆嵛山系,流经玉林店、大窑和宁海镇,于宁海镇北部入黄海。河长259公里,宽150米,流域面积250平方公里,洪峰期径流量4450万立方米。
汉河源于龙泉镇境内的昆嵛山,流经龙泉镇、姜格庄镇,注入金山港。河长135公里,宽10米,流域面积52平方公里,峰期径流量4025万立方米。
鱼鸟河源于高陵镇玉皇庙北麓,流经高陵镇、武宁镇,于武宁镇北部,注入黄海。全长145公里,流域面积103平方公里,洪峰期径流量25975万立方米。
小鱼鸟河源于宁海镇南的金龙水库,环绕半个城区注入黄海,又名护城河,该河属季节性河流,平时上游基本干涸。城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注入下游河段,现基本上为城区纳污河。
黄垒河源于莒格庄乡黄连口,注入乳山市黄海,在本区一段长218公里,平均宽40米,流域面积为161平方公里。
乳山河源于王格庄乡张北巷,经乡驻地金城入乳山境内,流经本区一段长10公里,宽80米,流域面积582平方公里。
埠西头河(外夹河)源于海阳县三海山北麓,流经埠西头、观水、院格庄、莱山等乡镇进入烟台市福山区。在本区境内一段长365公里,平均宽150米,流域面积3726平方公里。
高陵水库源于高陵镇驻地南、上潘家庄西,总库容6500万方,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属中型,是牟平最大的水库。
牟平区地下水分布规律较复杂,按水层性质可分三种类型,即第四系孔隙水、岩溶裂隙水和基岩风化、脉岩裂隙水。地下水埋深在3米左右,单井出水量一般在90立方米/小时以上。
5、土壤、植被
牟平区土壤类型随地形的变化呈规律性分布,一般由高到低依次为棕壤、褐土、潮土、风砂土、水稻土、盐土6个土类。土壤普查总面积 为26128万亩。
棕壤土类分布在区境内山丘、陵地。近山阶地和倾斜平地上,面积20682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7915%
潮土分布在区境沿河两岸泊地及沿海乡镇的近海处,面积4907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184%。
褐土类分布在区境内近山阶地及山丘陵地上,面积165万亩占土壤总面积063%。
全区植被面积859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5%。自然植被分为木本、草本(森林植被和草甸植被)两大类。木本植物主要有常绿针叶林、落叶阔叶林和落叶灌木林,主要分布境内山区沟夼、地堰、荒山沟旁、路旁、河滩及北海滩棕壤、河潮土、盐土上,草本植物主要有草丛和草甸,草丛主要分布于境内南部山区的薄层、中层棕壤性土上,草甸广泛分布境内山丘泊地、荒山、田间等河潮、潮棕壤上。
6、自然资源
(1) 矿产资源
牟平区矿产资源丰富,主要金属矿藏有金、铁、铜、钨、钼、铀、铅等;主要非金属矿藏有硫、石墨、磷、滑石、石棉、大理石、玻璃砂等。其中黄金是重要矿产之一,分金和沙金两种类型。
(2) 水产资源
牟平区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浅海水域年平均浮游植物量约为400×104个/立方米,底栖生物为374个/平方米。为海洋生物栖息、繁衍和生长提供了良好场所,牟平区近海渔业生物品种有200多种。近海主要鱼类有带鱼、小黄鱼、花鱼、鲐鱼、鲅鱼、鲲鱼、比目鱼、青鱼、燕鳐鱼、黄盖鲽等50科85种。养殖资源有滩涂面积512万亩,已利用面积189万亩,15米等深线以内浅滩面积179万亩,已开发利用水面积6万亩。
(3) 林业资源
全区99年末实有林地面积90余万亩,其中99年造林面积约26余万亩,成林抚育面积15余万亩,幼林抚育面积15余万亩。全区林木覆盖率已达385%。
(4)生物资源
牟平境内约有鸟类268种,其中候鸟有76种,留鸟23种。属国家一、三类保护的珍禽48种。主要珍益鸟有大天鹅、白鹳、丹顶鹤、鸳鸯、杜鹃、灰喜鹊等。全区有林木害虫天敌450余种,主要有松毛虫、赤眼蜂、螳螂、益蛉等。
(5) 旅游资源
牟平区历史悠久,风光秀丽,名胜古迹很多,旅游资源丰富。如九龙池、烟霞洞、龙泉汤、三星湖、风云林园、西关公园、雷神庙、哈堆顶等,尤其是昆嵛山和养马岛,一个是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一个是省级重点旅游开发区,一个在深山里,一个在大海中,为将来构筑海、陆、空立体交叉旅游观光框架准备了得天独厚的天然条件,潜力十分巨大,前景十分广阔。牟平区观光景区占地面积达100多公顷,日可容纳游客5万人,年容量600万人。
〈二〉主要生态问题、限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因素及其解决方案。
1、 主要生态问题和限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因素
(1)水资源贫乏,开发利用不合理,浪费严重,造成水环境平衡失调,成为本区首先要解决的生态问题,也是限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牟平区位于北方半干旱区,是全省缺水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区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0000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总量为600立方米,远低于全国人均水资源总量2700立方米的水平,且通过多年的气象调研发现,全区年降水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尤其是近几年,大部分河流已形不成径流,汛期则一泻入海,同时由于工农业生产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特别是农业灌溉大部分仍沿用传统的漫灌方式,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水环境平衡失调,并成为限制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2)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壤沙化,植被破坏,造成森林覆盖率降低,可耕地减少,自然生态平衡破坏,成为全区又一重要生态问题,也是限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据统计,99年我区林业用地面积612万公顷(合9173万亩),森林覆盖率仅为385%,若不加强对水土流失及土地荒漠化的治理与恢复,森林覆盖率将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自然生态破坏加剧,引起气候异常,降水减少,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
(3)盲目开山采矿,破坏矿山植被,小规模选矿星罗棋布,尾矿挤占大量土地,造成矿山生态平衡严重破坏。据统计,我区因采矿、挖损、压占土地100多公顷,每年尾矿产生量约为30万吨,堆积面积达200多亩。
(4)土地瘠薄,耕地投入少,化肥施田不合理,土壤砾石含量大、土质差,易流失,抗旱涝灾害能力差,是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5)工业发展,“三废”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反过来又制约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几年,随着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工业布局不合理以及随着经济发展,污染点源增多,环境容量将面临的挑战与考验,都将成为影响生态平衡和制约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 解决方案
(1)开源节流并重,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一是搞好水流域的治理,建设拦水坝、塘坝、水库等水利工程,搞好水资源的拦截与积蓄。二是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制定工业用水定额,推广使用生活节水设备,做到定时定量按需供水,杜绝水资源的浪费。
(2)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搞好生态林业建设,增加植被,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
(3)整顿矿业秩序,加强矿山开采管理,做到计划开采,规模选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搞好矿山生态植被的恢复和选冶尾矿的覆土造田造林。
(4)搞好生态农业建设,合理使用化肥,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质量,防止土肥流失,保持农业生态平衡,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5)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搞好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推广清洁生产与高新技术产业,合理利用地区环境容量,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生态林地的分布、管理与开发
我区生态林地分布较广,主要分布在沿海及中南部山区、丘陵区,包括沿海防护林、昆嵛山林场、玉泉寺森林公园及风云林场等,多为生态保护林,主要功能是防风固沙、函养水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增加植被、调节气候。我区生态林地生态状况不容乐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除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玉泉寺森林公园设置专门机构加强管理外,其他林地基本是由所在村粗放经营,生态防护效益日趋降低。目前,区林业部门已作出生态林业发展规划,决定在“十五”期间加大投入,搞好宜林地造林、低产林改造和封山育林,切实增加全区生态林地面积,加强生态林地管理,提高其生态防护功能。
〈四〉生态产业发展建设情况
1、生态农业发展情况
我区生态农业建设起步较早,1995年被定为省级生态示范区,现已申请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区,截止到1999年底,我区已有13镇382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态农业建设,比例达6283%。主要开展了以下生态建设项目;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推广旱作农业;建设绿色食品基地;防治农田化学品污染,推广可降解塑料地膜;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站;建立生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推广农村清洁能源等。
2、工业发展情况
在大力提倡搞好生态开发的形势下,我区悄然兴起一批生态工业开发建设项目,主要有九发食用菌有限公司和枫林食品有限公司两大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
(1)九发食用菌有限公司,利用作物秸杆养殖食用菌——双孢菇,利用深加工废渣生产生物有机复合肥,形成了零污染、良性循环的生态企业,现已发展为股份制公司,并在上海证券所挂牌上市。
(2)枫林食品有限公司,利用绿色食品基地种植花生,经深加工后全部出口,已发展为全区利税大户。
3、农村能源建设情况
截止1999年底,我区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1583个,沼气综合利用户数5000余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万余个,建设温泉等地热利用工程20多个。
4、生态旅游建设情况
(1)昆嵛山森林公园生态游
昆嵛山森林公园位于牟平区东南部的龙泉镇,于1992年被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主峰泰礴顶海拔9228米。公园内树木繁茂、景观奇特、动植物种类繁多,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野生动物有包括珍稀野生动物如:天鹅、鹤、獾、鹭、隼等在内的300多个种类。野生植物更是丰富,其中,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有珊瑚莱、水杉、夹叶杜鹃、野玖瑰、柴胡、野核桃、杜仲等10多个种类。
(2)养马岛旅游度假区一日游
养马岛位于牟平区城北75Km处,四面环海,形似扁区,素有“黄海明珠”之美誉,随着改革开放、经济腾飞,旅游事业也得以蓬勃发展。1984年养马岛被列为山东省重点旅游开发区之一,1988年被列为烟台市旅游开发环境保护的样板。
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程项目有:
(一)生态林业建设工程
该工程由林业局承担。至2005年,计划投资8250万元,用于生态林业建设,主要是宜林地造林、低产林改造、封山育林。
1、宜林地造林。全区共有适宜造林的宜林地15万亩,计划在2001—2005年,按由疏到密,年年密植的原则,用5年时间完成造林任务,造林投资,每亩每年按200元计算,每年投资300万元。
2、低产林改造。全区共有适宜改造的低产林地约5万亩,主要分布在埠西头、王格庄、院格庄、观水等镇。计划在2001—2005年5年内完成改建任务,改建的树种主要为黑松、刺槐、赤杨等优良树种。改造投资每亩每年按150元计算,每年投资为750万元。
3、封山育林。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2001—2005年,我区计划对全区60万亩生态防护林全部实行高标准的封山育林,投资按每亩每年10元计算,每年投资为600万元。
上述三项每年共需投资1650万元,2001—2005年合计投资为8250万元。
(二)生态农业建设工程
该工程由农业局承担。“十五”期间到2015年,计划投资25000万元用于生态农业建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设生态农业村。我区共辖15镇608个自然村,1998年底我区共有13镇358个自然村开展了生态农业建设,计划到2005年发展到14镇430个自然村,到2015年发展到15镇487个自然村。2005年、2015年生态农业村的比例分别达到7072%和8010%。
2、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工程。1998年底我区节水灌溉工程情况为:喷灌12万亩,管灌83万亩,微灌05万亩,合计10万亩。计划到2005年推广到喷灌101万亩,管灌121万亩,微灌41万亩,合计263万亩。到2015年发展到喷灌160万亩,管灌146万亩,微灌59万亩,合计365万亩,渠道等其他方式灌溉面积扩大到135万亩,总有效灌溉面积为5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41%。
3、推广旱作农业。1998年底我区旱作农业面积为50万亩,计划到2005年推广到120万亩,2015年推广到180万亩。
4、建设绿色食品基地。1998年底我区绿色食品基地面积为60万亩,主要有九发食用菌有限公司和枫林食品公司两大绿色食品基地,计划到2005年我区绿色食品基地面积扩大到120万亩,到2015年扩大到150万亩。
5、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目前我区还未设立生态环境监测站,计划到2005年建设两个,到2015年扩建到3个,逐步形成网络。
6、防治农用化学品污染,推广可降解塑料地膜。计划到2005年推广使用生物化肥面积达到20万亩,占33%,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地膜面积达到10万亩,占16%。到2015年,推广使用生物化肥面积达到30万亩,占50%,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地膜面积达到50万亩,占80%。
7、建立完善生物病虫害防治体系。通过合理布局植物种类、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等手段,保护害虫天敌,发挥益虫益鸟防治病虫害的作用。
(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从2001—2010年,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84平方公里除7平方公里裸岩外,治理288平方公里,达到应治理面积的50%,并坚决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改造坡式梯田,建设基本农田,修建水平梯田120万亩,建设高标准林网化农田10万亩,荒山坡留苗养树、营造水土保持林18万亩。荒坡地改造经济林林果8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90万亩,修建谷坊188万个,其中蓄水谷坊094万个,修建塘坝60座,建拦河闸180座,修路300公里,村庄、道路地面硬化20平方公里。
上述项目共需投资14400万元,投工3168万个。项目完成后,我区林草覆盖率将达到57%,林果面积累计达到91800公顷。
(四)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牟平区矿产资源丰富,到目前为止,全区共发现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地下水等三大类矿产22个矿种,已开发14个矿种。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处理好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矿产资源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的加大,矿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也随着加重。因此,在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矿产开发引起的污染,有效地保护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采取的措施主要是:(1)在制定好生态保护和地质地貌景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增强保护的自觉性;(2)严格贯彻执行区政府的布告精神,禁止在重要公路两侧可视距离内、养马岛、昆嵛山旅游风景区、城市建设规划区、沿海防护林带以及大型水库附近进行开山采石或毁林取砂;(3)要完善矿业权管理,强化监督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4)严把开办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审批关,对没有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审批;(5)对合法取得采矿权的企业,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闭坑谁复垦,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保护好生态环境。
2、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主要包括:(1)加强对黄金矿山伴生矿物综合回收利用的研究,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2)推广矿产资源开发废弃物最小量化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采矿和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研究,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3)研究和引进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对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使矿业生产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统一起来,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五)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针对海洋污染重、资源减少的问题,在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重点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陆域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管理,减少污染物向海域的排放量。目前,国务院提出的“一控双达标”已经实现。从牟平的实际情况看,工业污染源已得到治理。但从整体看,达标的水平还不高,除了部分工业企业的污染处理设施还需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染物的去除率外,要对污染处理设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闲置偷排;并要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防止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减轻对海域的污染。(2)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目前,我区对城区生活废水尚未进行处理,使城区生活废水成为海域的主要污染源。牟平区政府已经决定,从2001年开始,对城区生活废水采取治理措施,至2002年,建成日处理3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减少向海域排放的生活污水污染物含量。(3)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轻对海域的污染。通过进行生态农业建设,采取秸杆还田、增加有机肥施用量等措施,并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流失和浪费,防止对海域造成污染。
(六)加强城区环境建设。
牟平城区是人口、工业集中的区域,也是生态环境较脆弱的区域。搞好城区的生态建设,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城区的生态建设主要体现在城区的环境建设上。在城区环境建设方面,牟平区计划近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城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计划2001年拿出污水处理厂的方案,作出设计,并争取年底开工建设,2002年投入运行。工程投入使用后,将彻底解决牟平城区废水对海域的污染问题。
2、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计划投资2500万元,对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筛选、加工成有机肥,进行综合利用。工程计划于2001年底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3、增加集中供热面积,提高城区热化率。我区计划投资3500万元,对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并将汽暖改为水暖。工程完工后,将使牟平城区的集中供热面积增加20万平方米。通过集中供热面积的增加,将取消10多台供热小锅炉,减轻城区的大气污染。
4、城区供气工程。计划将到达烟台市中心区的海上天然气管道向牟平延伸,彻底解决城区因燃煤所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
5、城区园林建设。“十五”期间,城区计划新增园林绿地713公顷。到“十五”末,城区园林绿化覆盖面积将达到4712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城市绿化率达到34%,绿化覆盖率达到38%。
(七)开展生态工业建设
通过努力,我区工业污染源达标已经实现,但是工业整体水平还不高,资源浪费大、能源消耗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表现的越来越突出。要彻底解决工业生产中的问题,除了要对工业企业的结构进行调整外,重点要在企业中开展生态工业建设活动,改变目前工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使工业生产走上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具体通过以下途径开展生态建设活动:
1、通过在对工业企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企业结构的过程中,大力发展高科技生产企业,关停那些耗能高、资源浪费大、对环境污染重的企业,减轻其对社会和环境的危害。
2、在工业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依经济协调发展为指导思想,以节能、降耗、减污为总体目标,以良好的企业管理、合理的工艺改进、有效的物料平衡及原料的综合利用为手段,实现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因此,在工业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不仅可降低物料和能源的消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工业生态发展,进行清洁生产是有效的途径。为实现工业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目标,牟平区在近期将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实现工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推广ISO14000认证活动。在推广清洁生产的同时,在一些环境保护工作较好的企业,推广ISO14000,实现在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实现对环境污染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烟台牟平网通的网络机顶盒怎么安装
客服聊天。在网络上,爆料的一名山东烟台牟平地区的大爷叫做曲世恒,在和客服进行交流的时候各种烟台话让客服无话可说,这也都是到了网上后,被网友们称呼你大爷终究是你大爷,是一个和客服聊天的梗,是非常有趣搞笑的。
牟平站进站能刷身份证吗?
机顶盒安装的方法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
1、首先将有线信号线(白色)接入机顶盒后板的信号输入口;
2、再用音频线和视频线音频线(红和白),视频线(黄)相对应颜色连接机顶盒与电视。
如果机顶盒和电视都是高清的,还可以用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线(HDMI线)连接电视机与高清机顶盒的HDMI接口。
3、相应的线路连接正确之后,需要检查信号线和音视频线是否有松;
4、安装完毕之后开启电视机和机顶盒的电源,之后使用电视机遥控器把信号源转换至相对应机顶盒输入的视频信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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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牟政发[2008]31号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通知
当然可以,现在购买的火车票都是电子车票,可以直接刷身份证进出火车站,不用领取纸质火车票。
铁路电子客票是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旅客购票后,铁路运输企业不再出具纸质车票,旅客持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即可快速、自助进站检票乘车,与普通车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20日起,电子客票在全国普速铁路推广实施,覆盖1300多个普速铁路车站。此次推广实施后,全国铁路共有2400多个车站实行电子客票,将覆盖95%以上的铁路出行人群。
烟台牟平区海边惊现大量泸沽虾,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烟牟政发〔2008〕31号
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城市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发〔2005〕110号《关于给予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支持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牟平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牟平燃气行业发展的方向是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第四条 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是区政府城市燃气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确保使用安全。第七条 本行政区域天然气工程建设及经营,给予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为期30年的特许经营权。执行时间依据市政府烟政发〔2005〕110号文件规定,
第二章 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八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已经批准的城市燃气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九条 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第十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报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
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十五条 本行政区域内因前期建设液化石油气瓶组供应站较多,以后不再申报建设新的液化石油气瓶组供应站。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再提倡建设新的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已建成投产使用的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到该区域时,应并入天然气管网。
第十六条 按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燃气管线需要穿越某一地段、路段、空间或建筑物时,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城市燃气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建设单位自筹。
(二)银行贷款。
(三)燃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十八条 城市燃气受益单位或用户,按规定交纳燃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收取。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 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或者单位为内部生产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设立的燃气供应站点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的燃气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所供燃气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指标。
新型复合气体燃料必须经省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作为民用燃料经营、使用。
第二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燃气经营企业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二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
第二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燃气质量、压力和计量标准不间断地供气。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降压和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在三日前予以公告,并按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九条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条 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二条 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七)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八)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第三十三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具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第五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五)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六)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第三十七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企业协商,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需通过地下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时,应当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第三十九条 管道天燃气设施产权分界和管理。
居民住宅燃气设施界定为从供气门站(调压站)至居民用户楼内用气表处(含气表)为供气设施,表至灶具处(含灶具)为用气设施。
单位燃气设施界定为从供气门站(调压站)至单位建筑红线外供气阀门处为供气设施,阀门至器具处(含器具)为用气设施。
供气设施的管理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用气设施属于用户自己购置的器具,由经营企业负责安装的,其管理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气设施属于用户出资、燃气经营企业购买安装的,其管理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第四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第六章 器具管理
第四十一条 燃气器具应当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第四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报废的燃气钢瓶应当进行破坏性处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四十三条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七章 收费管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燃气供气价格由燃气经营企业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区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燃气基础设施配套费:已建小区按每户2652元收取;新开发小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元收取。第四十六条 收费人员入户收费时,应主动出示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第八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第四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消除。
第四十八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或燃气供应许可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呈报上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发现已经取得批准或者核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应当建议上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原批准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自收到举报和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第五十一条 抢险抢修人员在处理燃气事故紧急情况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九章 罚则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或者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供气设备,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未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二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输配管道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组织有关人员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未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事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报批的;
(二)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事项予以报批的;
(三)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核准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四)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核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而不建议撤销原批准、核准或者发现燃气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五)其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5日起施行。
十月五日晚上,烟台滨海新区海边沙滩上,大量的海藻被发现,沙滩上、水中到处都是。据说有人一夜之间钓到了一千多公斤的香肠,然后在沙滩上销售,这件事情很快就被发到了网络上。有网民开玩笑说:“早上吃香肠,晚上抓大虾,真是好大的一天啊!”在收集到的海鲜香肠之前,泸沽的大龙虾已经登陆了。
10月6号,在烟台市牟平区和高新区,多处海滩上,潮水过后,大量的海产品被发现。据当地居民所拍的一段录像,展示了一片沙滩上到处都是虾和海肠,还有一些居民拿着水桶和塑料袋在捡拾。
冯**告诉记者,她于十月六日早上九点左右在沙滩散步,偶然发现潮水后沙滩上有大批泸沽大龙虾,于是便去捡水缸,准备出海。不一会儿,他就抓到了一大袋的龙虾。“我只买了几个,就是有人骑着三轮自行车进来的。”冯**说,有句话叫“狂风过后一定会有好东西”,前天起了一阵狂风,海水中的海产很有可能被吹到岸边,所以就形成了这样一幅奇景。
李**也加入了这支海上队伍。6当她听到消息后,立即赶往高新技术园区的海边,发现很多人都拎着水盆在那里捞着。李**说:“泸沽的大虾都是一大坨,没有了。”台市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可能是被强风刮上岸的,具体的问题要向有关方面询问。有些学者猜测,这与气候的关系很大,特别是气温骤降,因此,在海岸地区,动物的迁移行为也会发生。
根据百科全书上的介绍,海肠被称为“海鲜王者”,又叫环刺鳅,是一种类似于“裸体”的海参,身体呈淡**,体长大约100一300毫米,宽度大约25-27毫米,体表布满大大小小的凸起,呈锥形,生长在俄罗斯,日本,朝鲜,以及渤海湾,是中国北部海岸沿岸的一种典型的低潮、潮间带和潮下区的海底生活。
泸沽河鲜,亦称河蟹。主要分布于黄、渤海海岸,主要分布于浅水和海湾的低水位泥沙中。其味甘,性温,富含钾、碘、镁、磷等矿物质及维生素 A、氨茶碱等,有通经下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