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工信部重点整治“屏蔽外链”
互联网企业“筑墙”恶性竞争该终结了
本报记者 赵语涵 赵鹏 袁璐
想要通过微信分享有趣的短视频或购物链接,却只能转发一串融合数字符号的“乱码”,想在某平台消费,却只能选择特定的支付方式……消费者苦互联网屏蔽外链久矣!昨天,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赵志国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正开展专项行动,指导互联网企业对无正当理由的屏蔽行为进行自查整改。这或将意味着,已延续10余年的互联网企业“筑墙”恶性竞争时代将告终结。
对此,多位专家认为,外链放开应以安全为底线,同时也要遵循公平统一的标准。外链放开可能带来阵痛,但长期看有利于增强竞争力和活力。
消费者苦外链屏蔽久矣
今年除夕,市民李女士录下一段抖音视频给父母拜年,然而当她把视频链接通过微信发给父母时,却变成了一串“乱码”。“他们不太会用手机,搞了半天都没打开。”李女士叹气道,这样的糟糕体验让传递的温情大打折扣。
因屏蔽而带来困扰的事例比比皆是。当女儿发给自己几段奇怪的字符组合时,市民闫女士并未在意。可接到女儿的催促电话后她才知道,那原来是“淘口令”,自己复制链接后要再打开淘宝才能看到内容。“无论点‘更多信息’,还是点中间的链接,都不能直接打开,复制网址又总是选不好。”尽管有女儿远程指导,闫女士还是一头雾水。
屏蔽服务的情况日益多见,“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运营思路似乎正成为强制消费问题的根源,尤其是部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强制下载、开通账户或强制使用指定服务等情况屡见不鲜。
近期,消费者刘先生向消费者保护机构反映,他准备在阿里系的飞猪平台上订票时发现,飞猪的新用户必须绑定支付宝账户才可以下单,且仅支持支付宝一种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大家都在用,每个人的使用习惯不一样,平台的任性给我造成了很大困扰。”刘先生说。
互联网10余年写就“筑墙史”
事实上,各大平台间的屏蔽封杀由来已久,“筑墙史”已达10余年。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08年9月,淘宝在其公布的消费者保障计划中明确表示将在robots.txt协议中屏蔽蜘蛛的抓取。这意味着在搜索中除了淘宝官网,所有淘宝内页,尤其是商家、商品信息将不会出现在搜索结果中。这被认为是“封杀”大杀器首次被互联网公司大规模使用。
2010年9月,360发布直接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而腾讯认为以上软件涉嫌抓取QQ数据截留,并采取反击,让用户在360安全卫士与QQ之间“二选一”,引发了轰动一时的“3Q大战”。
此后,互联网巨头之间“筑墙”逐渐成为常规操作:微信以安全为由无法直接分享打开“淘口令”、抖音链接、飞书链接等;淘宝屏蔽来自微信端的访问;抖音直播带货屏蔽第三方平台链接……
今年2月,字节跳动一纸诉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腾讯涉嫌垄断,继“3Q大战”后打响“头腾大战”,将互联网巨头之间互相屏蔽的话题再度引燃。此后,两家高管多次在公开场合就“封禁”话题发表“对杠言论”,字节跳动还曾发布长达52页的腾讯封禁报告。作为回击,腾讯则披露一份长达31页的资料阐述封禁原因。
巨头之间的竞争不应让用户买单。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腾讯、阿里等大企业旗下一些平台早已具备一定的公共服务属性,但一些互相屏蔽问题却给消费者带来了使用成本增加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体验。
重点整治或将成为破“墙”利斧
此次工信部开展的重点整治或将成为破“墙”利斧。工信部发声后,阿里、腾讯、字节跳动接连表态,拥护工信部决策,将认真落实相关要求。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分析,尽管有企业或用户从反垄断角度提起诉讼,但是认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门槛很高、难度很大,还要判断其屏蔽外链的做法是否属于无正当理由,因此截至目前,部分诉讼仍未有明确说法。而此次工信部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切入,有助于打破互联网行业的封闭,促进实现互联互通。
“工信部针对屏蔽外链进行的治理,意味着国家正在进一步推进对于具有垄断性质的巨型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治理,短时间看对大公司不利、有阵痛,但长期来看,只有解除屏蔽才能真正展现企业活力,增强竞争能力。”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解除屏蔽虽然迎来一片叫好之声,但外链放开也同时引发人们对谣言、诈骗等信息肆虐的担忧。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陈兵认为,平台的互通具有多重利好,但在互联互通目前尚未成为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法律治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前,还须保持冷静与审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也称,生态开放不能一蹴而就。若毫无顾忌地一刀切开放链接,有害信息甚至有病毒的链接将会在短期内见缝插针。
“不是说放开了就可以为所欲为。”朱巍同时表示,在保障平台生态的基础上,要让每一个竞争对象平等使用服务,要形成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