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是时下一款十分受欢迎的网络游戏,为了用更好的游戏体验吸引顾客,不少网吧会开通特权服务。“网吧特权服务”是指由网吧向游戏公司提出申请,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后,玩家在网吧进行游戏时,可以享受到一些“特权”,比如免费的英雄皮肤、实现经验加成、金币加成等。这些让游戏玩家心动不已的“特权服务”,也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下手”的目标。最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年仅19岁的马某是一家网站的站长,平时倒卖各种游戏点卡、流量及软件等,并通过网站QQ交流群认识了同为站长的“95后”梁某。2017年2月,两人交流时发现,“英雄联盟”游戏特权最近很受玩家欢迎,两人便商量设法获取特权来出售。
马某负责租用服务器,寻找享有“特权服务”的网吧,让梁某在网上购买相关的软件学习“搭线”。所谓“搭线”,其实就是在网吧内有“特权”的计算机上安装特定的偷盗软件,梁某远程控制这台“特权”机连接租用的服务器后,就可以生成卡号和密码,将其他家用电脑伪装成网吧“特权”机器。
“搭线”成功后,马某将盗取的“特权服务”的卡号和密码拆分成“小时卡”“天卡”“月卡”,然后以不同价格向玩家出售。购买此类服务后,玩家在家用电脑上玩“英雄联盟”时,也能享受特权待遇。2017年2月至4月,马某以此获利5000余元。
判决结果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梁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