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阳宇
编辑|文舒淇
2021年,互联网巨头们面临着更深层次的凝视——变革正在开始,新秩序正在重构。
移动互联网开启了新时代,几年的人口和流量红利孕育了互联网巨头,曾经是先进、高效、免费、创新的代名词。巨头们的创始人积累的财富是过去传统行业的两倍,他们中的幸运儿甚至能在三五年内步入财务自由的行列。
钱的流向和速度也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知名互联网创业者的言行都是追捧的。哪怕拥有一个互联网大公司的徽章,也是一件光鲜亮丽,令人羡慕的事情。
但随后,无序扩张的副作用逐渐显现。在追求增长和回报的过程中,巨头们开始不同程度的垄断,结果扼杀了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数据安全也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显然,大众和社会对互联网巨头的要求更多了。巨头在吸收社会资源并迅速壮大后,在通讯、消费、金融、信息、出行等方面成为人们生活的关键点。他们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自己在监管下扩张的后果负责。
2021年,阿里、美团收到巨额罚单,腾讯主导的斗鱼、虎牙合并被叫停。低调上市的滴滴,半年内经历了退市和下架——这些大事件从来没有这么密集地发生过。
深刻的变革已经开始,红利时代已经结束,互联网巨头需要寻找新的生存智慧。
在锤子下
2021年对互联网开出几十张罚单的“反垄断”是最激烈的领域。
第一个从2020年底开始。2020年12月14日,阿里巴巴因收购银泰、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蜂巢盒子收购中邮智地等三起案件,共收到150万元的反垄断罚款。这是《反垄断法》生效以来首次在互联网领域破冰。
虽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虽然处罚金额较低,但其作用是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并产生相应的威慑作用,但仍有不少言论认为“过轻”。
很快,类似的声音戛然而止。今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另类一号”垄断行为作出182亿元的行政处罚,占其2019年中国国内销售额的4%;10月8日,在正式调查半年后,市场监管总局责令美团全额退还12.89亿元独家合作保证金,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国内销售额3%的34亿元罚款。
除了两起“二合一”的大额罚款,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监管贯穿全年。
7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11月20日公布了43起未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罚决定。腾讯、阿里、美团、百度、JD.COM、58集团等10家互联网公司均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据统计,截至目前,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反垄断处罚案件118起,其中涉及互联网企业89起,占比75.42%。
在数据监管领域,互联网也处于同样紧张的氛围中。7月,滴滴赴美上市引发的国家数据安全风险问题进入公众视野,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宣布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禁止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扼杀大数据;12月,豆瓣、唱吧、爱回收等106款app因非法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被下架。
多个领域释放出更多监管信号:今年,直播行业虎牙与斗鱼合并终止;专注QQ音乐的腾讯音乐集团被勒令取消独家音乐版权;社区团购因“挤压小摊主就业空”被点名;网游公司只能在周五和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年底,主播Viya因偷税漏税被罚款13.41亿元,并被全网禁入——至此,这家新业态中最年轻的直播电商也未能幸免。
事实上,对于所谓的“转折年”,之前并没有释放任何信号。
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不正当价格行为、限制交易、扼杀大数据、不合理搭售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之后的一个月内,中央层面两次提到“反垄断”。一是11月30日,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政治局提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然后12月11日又分析研究了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互联网巨头强监管时代来临——这一解读在业内空之前已经达成共识。
商业环境正走向临界点。
“人的行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的设计”——用英国经济学家哈耶克的名言,概括了互联网行业迎来多事之秋的动因。
回过头来看,11年前腾讯和360的“3Q大战”的本质就是“二选一”。但在当时法律的相关市场界定中,腾讯在诉讼中未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场旷日持久的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的审判结果,最终还是没能落到360头上。
当时的市场环境很少有人把类似行为与“垄断”强烈联系在一起,互联网领域对竞争还是友好包容的。
2015年前后,这种竞争越来越充分,直到“垄断”格局初现:O2O百团大战告一段落,滴滴和快的合并,美团和大众点评合并,腾讯和阿里相继通过投资入股建立各自派系。
“二选一”在这种氛围下愈演愈烈。2015年11月,京东。COM实名举报阿里巴巴胁迫商家“二选一”;2017年11月,JD.COM正式起诉天猫和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此后,2018年10月和2019年6月,拼多多和格兰仕也相继发表声明,指出天猫要求品牌商或企业“二选一”。
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是临界点。可以肯定的是,互联网从来没有离开过监管部门的视线。
从2016年多位领导的发言总结来看,在反垄断靴子落地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互联网只是被当作一个“新生事物”,并不能照搬传统业态的监管方式。留出时间是让其自由生长,借机暴露漏洞,从而形成更加公平有效的监管政策。
这意味着巨头扼杀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以不同程度的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这一点从上到下早就有所认知,但在如何监管的问题上,依然谨慎对待。
对于今年的集体爆发,在界面新闻采访的多位学者看来,国内诸多事件的推动是一个原因。此外,国际环境中关于互联网巨头垄断的舆论气候也在发生变化。
去年7月29日,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委员会就企业在市场中的支配地位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对科技四大提起诉讼。亚马逊CEO杰夫·贝索斯、苹果CEO蒂姆·库克、脸书(现meta)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负责人桑达尔·皮查伊首次同时接受调查。
2017年以来,欧盟的反垄断压力也在不断扩大,包括亚马逊、苹果、谷歌在内的多家科技巨头相继收到巨额罚款。其中,谷歌在2018年因滥用其在Android上的主导地位被罚款43亿欧元,成为欧盟历史上最大的一笔罚款。
据报道,目前,全球范围内针对苹果、亚马逊、谷歌和脸书等公司的竞争相关诉讼或调查不完全统计超过70起,而在2019年之前,这一数字仅为17起。
从国际环境来看,“欧美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浪潮也加深了我国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提供了实证参考。”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讲师符晓说。
“此外,当国外已经开始更加重视改善互联网竞争和商业环境时,政府有必要从增强(国内互联网巨头的)国际竞争力的角度跟进。”他说。
至于国内的氛围,“从去年到今年,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没有改变。改变的是顶层对互联网的风险认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认同“这种变化来自于互联网的深度数字化,从线上线下两个孤立的市场变成一个市场——这种深度变化引起了更深层次的反弹。”
良性竞争还是有望的。
种种迹象表明,今年只是表面上的互联网拐点之年。如果要追根溯源,这个种子从平台经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种下了——但随着它在社会经济中地位的上升,它所面临的监管规则必须被重塑。
目前额外强调的是监管要有效,但如何判断监管的有效性是个难题。
就抑制资本无序扩张而言,牌照指出,国际上判断反垄断监管有效性的主流思维仍然是短期的。即一个案件是否成立,取决于如果这些行为得不到规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能否自我纠正其负面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呢?业界无法想象在“另类”不被阻止的世界里会发生什么,所以无从比较。
这种思路也可以应用到其他监管领域。
比如,自从滴滴发生多起乘客遇害事件,拉拉发生跳车事件后,消费者对三方经济中的红娘“平台”的质疑确实越来越凝重。比如,虽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颁布,但人脸识别、大数据算法等技术引发的个人隐私恐惧仍在加剧。
公众情绪的恢复取决于实际措施。当用户看到各种保护措施的跟进,比如网上车载录音,报警等。,非法滥用个人信息的事件明显减少,企业创新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信任可能会重新建立——所有这些都需要时间。
但需要认识到,技术不能倒退,也不能被负面事件永久束缚。在此之前,网约车等新业态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给人民和社会带来的积极利益是无法抹去的。
这背后有一个永恒的真理,就是技术有两面性,在普及的过程中会摇摆不定。要深刻认识到,对技术的认知将是一个动态的、反复的、博弈的过程——这也可以用来看人们在对互联网的不信任感达到顶峰时应该如何表现:他们对互联网的印象本应不断修正。
还有一点,2021年之所以被称为“转折点”,是因为这一年也是反垄断执法的一个小高潮。
企业以后不用遭受监管的重罚了。符晓认为,在加强监管的初期,会出现罚款等密集的情况。但在考虑执法成本等问题后,通过罚款来纠正企业行为、改善竞争环境的情况会逐渐减少。“未来的趋势是保持高压态度,但在此之下,还是以企业自律合规为主。”
今后将从组织和流程上保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10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和《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向社会征求意见。“更加科学和规范地管理互联网平台”将成为目标。
总而言之,应该如何看待转折之后的互联网未来?
首先需要达成一个共识,监管不等同于打压,其目的是将巨头们一直防范的角落全部暴露在阳光下。
从互联互通开始,不同行业、平台、个人之间,数据最终会开始进一步流动,而不是成为巨头后花园的一潭死水。至少,阿里和字节跳动有望借助微信流量池突破增长瓶颈。多个阿里app接入微信支付后,也将为腾讯产品创造更多可能。
良性竞争还是有望的。被美国制裁后,华为企业端业务成绩斐然,华为云成为其2020年增长最快的业务之一;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蓝海趋势后,小米和百度都在走出舒适区造车,寻求新的增长曲线。
至于能成长到多大,全球市值最高的十大科技公司中,苹果、微软、亚马逊、谷歌、meta(脸书)仍是第一梯队。国内互联网公司中,腾讯和阿里都只是前十,更别说其他了。在国际舞台上,他们还有想象力空。
只是特权又回来了。“野蛮生长”“蒙眼狂奔”之类的词汇,几乎不可能有任何实际意义,只能束之高阁。巨人的苦难无法言表——但也不会比他们曾经是火花的时候更艰难。
(界面新闻记者程悦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