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前沿法律动态周报数据

核心提示政策法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在线教育准入要求8月10日,司法部公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第16条对实施在线教育活动的相关主体的准入要求进行了规定:1.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

政策法规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在线教育准入要求

8月10日,司法部公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第16条对实施在线教育活动的相关主体的准入要求进行了规定:1.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同级同类学历教育的办学许可和互联网经营许可。2.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实施职业资格培训或者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机构,或者为在线实施前述活动提供服务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应当取得相应的互联网经营许可,并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不得实施需要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教学活动。3.实施培训教育活动的互联网技术平台,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机构或者个人的主体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

国办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8月14日,国办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提出,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2018年底前出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文件;2018年流量资费实现下降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

印度政府就《数据保护法案》征求公众意见

8月14日消息,在印度BN-Srikrishna法官委员会提交《数据保护法案》两周后,政府已邀请利益攸关方和公众对此发表意见。电子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截止日期为9月10日。此前曾有报道称,政府计划在与不同部委、行业代表和公众进行磋商后,于12月前向议会提交《个人数据保护法案》。根据法案草案,公民和互联网用户将对个人数据的使用方式和用途拥有最终决定权,他们还将有权撤回同意。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用户还享有“被遗忘权”。然而,该委员会的一些建议措施引起了一些公司的关注。这些措施包括限制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强制要求将“关键的个人数据”储存在境内,以及对违反数据隐私规则的公司处以高达4%的全球营业额的严厉处罚。

欧盟完成《人工智能合作宣言》的签署,共同应对全球竞争

7月16日,在维也纳举行的欧盟竞争力部长理事会非正式会议上,克罗地亚签署了欧盟《人工智能合作宣言》。至此,欧盟28个成员国全部参与了该宣言的签署。今年4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人工智能合作宣言》,与24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签署了《人工智能合作宣言》文件,旨在加强欧盟各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研发、道德规范制定以及投资规划方面的合作,形成协同合作效应。欧委会认为,亟需制定可行的合作机制方案,推动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以解决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经济和社会所带来的系列挑战。此次欧委会提出的《人工智能合作宣言》包括以下三大支柱: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创新环境;二、教育和培训体系改革;三、建立适宜的法律道德框架。

巴西总统签署数据保护法案

巴西总统于8月14日签署了一项数据保护法案。法案将在18个月内实施,法案旨在保护个人和企业的数据,并防止在未经相关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商业化使用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等信息。新规定适用于在巴西收集和处理数据的任何公共或私人组织,在收集信息时应当通知用户,并在双方关系结束后或者用户事后未要求联系的情况下删除数据。当发生诸如数据泄漏之类的事件时,新规则要求立即通知用户,并且持有数据的一方将对与泄漏有关的任何损害负责。若公司不遵守规定将得到处罚,罚款为公司收入的2%到最高5000万雷亚尔不等。

埃及出台 “网络安全法”,旨在打击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的行为

8月18日,埃及总统塞西签署批准《反网络及信息技术犯罪法》,埃及《金字塔报》称,这是该国第一次在网络安全领域发布系统性法律,该法因此也有“首部网络安全法”之称。埃及官方媒体《埃及公报》发布的法律全文显示,网络安全法共45项条款。其中第7条规定,允许监管部门可以在获得司法授权的情况下处罚和查封“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制造虚假新闻的网站,并监禁相关责任人。法律还规定,网络及通信服务运营商必须保留连续180天内的详细系统记录,并有义务向相关政府监管机构提供特定用户及IP地址信息。运营商还有义务向用户本人提供其个人数据信息。这部网络安全法旨在打击非法使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行为,并保护埃及政府和任何公共法人的数据、信息系统以及网络免遭任何形式的攻击、渗透、篡改、毁损或破坏。此外,该法律的重点还在于处置网络劫持行为。法律规定,“禁止未经许可将军队或警方的行动公布上网、禁止替恐怖主义的任何主张做宣传”。

白罗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修正案生效

8月15日消息,白罗斯关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的修正案于7月7日正式生效。该修正案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公有领域条款的引入,即只要某件专利过期了,拥有该专利的法律实体不复存在或者专利持有人在去世时并未清晰指定继承人或者受益人,那么该件专利就算进入了公有领域。该修正案对专利保护的对象作出了规定。例如医疗方法不受专利保护,而计算机算法可被视为发明。该法律还引进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从属专利”的概念,即“包含了另一件受‘基础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根据当前的法律,实用新型的有效期最长为10年。此外,专利侵权的判定范围有所扩大;发明转让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修正案对专利申请的相关流程作出了规定;修正案还对在先使用权作出了解释。此外,在专利强制许可方面,对于所有专利而言,未充分使用或者未使用的期限为自专利公示之日起的3年。

司法热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

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这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包含了涉互联网领域内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隐私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多类型案件。其中,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陈壮群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确定了诉前约定送达的有效性。徐瑞云诉敬子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明确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许文强等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明确电商平台经营者也有权依法追究平台售假商家的违约责任。庞理鹏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隐私权纠纷案,明确了由于航空公司、网络购票平台疏于防范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谢鑫诉深圳市懒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明确了制作、在线提供有声读物在著作权法上如何定性,经营者应当如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未经许可制作有声读物所侵害的是作者的复制权还是改编权等等问题。

最高法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指导审理“套路贷”诈骗案件

日前,最该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通知》强调,要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针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设局者具备知识型犯罪特征,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通知》强调,要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依法严守法定利率红线。《通知》要求建立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

海淀法院审结比特币现金争议案,支持原告发放比特币现金的诉讼请求

8月16日消息,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结首例比特币现金争议案,判决乐酷达公司向原告冯先生注册账户发放比特币现金38.7480个。原告冯先生诉称,其在被告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OKCoin币行网上购买了38.748个比特币网络有限公司、杭州蓝狮子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吴雪岚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6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吴雪岚作为《后宫·甄嬛传》一套全六册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网易云阅读平台”在授权期限届满的情况下依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使得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该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杭州网易公司和广州网易公司系“网易云阅读平台”的共同运营商,蓝狮子公司对自身没有取得的授权之权利向第三人进行授权,导致杭州网易公司和广州网易公司实施了前述直接侵权行为,理应与杭州网易公司和广州网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海淀法院就财政经济出版社起诉学而思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起诉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学而思公司需赔偿财经出版社经济损失10万元。判决后,学而思公司提起上诉,该案二审正在审理过程中。海淀法院认为,财经出版社依法享有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用户在学而思公司经营的小木虫网站论坛上发布了含有《会计》教材网盘链接、密码的帖子,供用户进行下载,学而思公司对《会计》教材的传播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

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淘宝诉美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8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原告淘宝公司与被告美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网上公开宣判,认定美景公司的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美景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淘宝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 200万元。法院认为,“生意参谋”零售电商数据产品系淘宝公司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经过长期经营积累而形成的,其对涉案数据产品享有竞争性财产权益。美景公司将涉案数据产品直接作为获取商业利益的工具,属于不劳而获“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 根据美景公司自行公布的用户数量、版本分类、收费标准计算,美景公司在本案中的侵权获利已超过200万元。遂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德国法院:嵌入预览图像不是侵犯版权的行为

近日,柏林上诉法院裁定支持Deutsche Digitale Bibliothek,确认通过“框架”嵌入预览图像,与通过“简单”超链接一样,并不构成侵犯版权。该决定源于Deutsche Digitale Bibliothek与VG Bild-Kunst的诉讼。根据“德国收集协会法案”,柏林上诉法院认为VG Bild-Kunst的请求“不合理”。法院确认通过框架技术嵌入版权作品不是版权侵权行为。该裁决意味着网站所有者不需要数字“框架保护”获得版权许可。Hogan Lovells合伙人Nils Rauer博士在评论裁决时表示:“我们对结果很满意。国际法院一再认为,在网上投放侵权内容的人,无论是图像,视频还是歌曲,都是责任人”。“嵌入图像链接是常见做法,对我们今天的沟通方式至关重要,包括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该裁决无疑将对德国法律以及欧盟范围内的其他许可协议产生重大影响。”

澳大利亚专利局驳回涉及金融交易方法的专利申请

近日,澳大利亚专利局针对BGC合伙人公司的一件涉及到金融交易方法的专利申请举行了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上,澳大利亚专利局因所要求保护的客体无法获得专利权为由驳回了该件专利申请。涉案申请名称是“用于在一定价格范围内自动分配交易订单的系统”。这一系统可以将交易商创建的单一交易订单自动转换成处于一定价格水平范围内的多个交易订单,并随后将这些订单提交给相应的交易平台以开展后续工作。值得注意的是BGC已经获得了编号为8566213的美国专利。但澳大利亚专利局仍然认为该申请中的说明书并没有解释清楚在实施发明时所遇到的技术问题,因此该发明的实施方式并不具备任何的独创性。

监管态势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

8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通知》提出了以下九项要求:一、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小微企业、“三农”、民营企业等领域金融服务。三、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四、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五、做好进出口企业金融服务,发挥金融在稳外贸中的积极作用。六、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七、有效运用保险资金,切实发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八、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九、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设。

网贷整治办发布P2P合规标准和问题清单

近日,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省市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随着这一通知下发的还有此前市场颇为关注的《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此前遵照各地方监管标准不一的P2P平台,需依照由中央统一制定的清单标准进行整改。一位接近监管人士表示,按照计划,监管要求本次合规检查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合规检查包括机构自查、行业协会自律检查和地方整治办的行政核查三大部分。

国家广电总局:对今日头条、抖音等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告称,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近日分别对“快手”开办单位北京快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开办单位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和“抖音”、“火山小视频”开办单位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今日头条”“快手”等前期问题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站,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属地主管部门持续加强监看和督导,要求两家机构在已开展深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升级有效管用的管理办法,无死角清除存量问题节目,坚决遏制突出问题节目死灰复燃,严密管控新增变种问题节目。对“今日头条”新近上线的娱乐视频应用,主管部门责成该机构限期提供可信度说明,包括防止出现恶搞节目、非法剪拼改编视频、已关停的“内涵段子”低俗内容倒灌等具体措施办法,为进一步准确评估、依法处置和综合治理提供主客观依据。

工信部部署开展2018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

8月13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包括总体要求、检查重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四方面。检查对象为依法获得电信主管部门许可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营的网络和系统。重点检查网络运行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电信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系列标准符合情况,可能存在的弱口令、中高危漏洞和其他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等。各网络运营单位应当定级备案、自查整改,电信主管部门开展抽查。

报道称美国政府要求Facebook进行解密让执法机关监听疑犯语音对话

8月18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三位知情人士称,美国政府正试图迫使Facebook破解其受欢迎的Messenger应用程序中的加密内容,以便执法部门可以在刑事调查中监听嫌疑人的语音对话。这再次引发了一个问题,即公司是否可以被迫改变其产品以实现监控。加州一家联邦法院正在审理这起此前未被报道的案件,目前对这起案件还没有公开的文件,但这三名消息人士表示,Facebook正在质疑美国司法部的要求。据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称,在Messenger一案中,法官听取了关于一项政府动议的辩论,该动议指控Facebook拒绝执行监视请求,存在藐视法庭行为。Facebook和美国司法部均拒绝置评。

澳大利亚政府可能会要求Apple和Facebook等构建解决加密问题的工具

澳大利亚一直在寻找通过加密技术的方法,政府与周二公布了计划草案,要求Apple和Facebook帮助情报和执法机构获取加密信息和设备。这项草案名称为《电信和其他立法修正案条例草案》。目前该草案仍处于起草阶段。政府提出了三个级别的“援助”通知:要求自愿援助的通知;要求科技公司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解密通信的通知;以及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要建立团队开发解密技术。更重要的是,澳大利亚政府推出的这一法案将“指定通信提供商”定义为“任何国内外通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组件制造商、应用提供商和传统运营商和运输服务提供商”。这意味着从应用程序的加密消息、电子邮件帐户,甚至物理设备中的所有涉案信息都必须解密上交。

欧盟推动多方联手打击支持销售假冒商品的广告

8月1日,在欧盟委员会的推动下,广告商、广告代理商、交易部门、广告平台、广告网络、出版商广告交易所、销售商、出版商和知识产权所有人以及这些团体的代表和协会签署了一项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试图减少在侵犯版权或者传播假冒产品的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上投放广告。备忘录的主要条款有:1. 备忘录不仅包括最大限度地减少在侵权网站和应用程序上投放广告的承诺,还包括如果广告商发现广告出现在销售假冒产品或者侵犯版权的网站或应用程序上时删除广告的承诺。2. 直接参与购买、销售或代理广告空间的签署方同意在与广告商和其他媒体买家的合同中包含部分条款,以确保广告不会投放在不适当的网站或应用程序上。签署方将在12个月的评估期结束时举行会面,以评估谅解备忘录的有效性。

FTC批准修订电子游戏行业自我监管的COPPA安全港计划

8月14日,联邦贸易委员会批准了娱乐软件评级委员会申请的对电子游戏行业自我监管计划的修改。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COPPA规则要求针对13岁以下儿童的商业网站和在线服务的运营商,使用或披露13岁以下儿童的任何个人信息必须提前获得父母的同意。COPPA规则包括一项“安全港”条款,允许行业团体和其他机构要求委员会批准实施该规则保护的自律指导原则。根据这项规定,遵守FTC批准的安全港计划的公司不受机构执法行动的约束。ESRB表明修改旨在更好的遵守COPPA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案,并允许ESRB监视用户,以确保他们遵守法律。ESRB修改后的程序包括几项实质性的修改,例如,修改后的程序更新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定义,增加了文本,明确了会员不得收集他们没有利用的信息和数据,并澄清了隐私声明的链接必须清晰和突出。此外,也有机构对此次修改表示担忧,电子隐私信息中心担心其他修改意见可能会削弱隐私保护,并降低COPPA规则标准。

制作团队:张钦坤 曹建峰 张夕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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