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核心提示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于日前发布后引发广泛关注。11月16日,国新办举行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新闻发布会,中央网信办新闻发言人、网络传播局局长谢登科针对此次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名单的更新情况进行介绍时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

新版《互联网新闻源单位名录》日前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11月16日,国新办举行首届中国互联网文明大会新闻发布会。中央网信办新闻发言人、网信局局长谢登科介绍了互联网新闻来源清单的更新情况,并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发布来源清单。对于新增的申报单位,将按照“成熟一批,再增加一批”的原则及时更新和发布。

谢登科说,当前,网络新闻信息传播领域仍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和传播乱象,其根源在于采编不合格和超范围转载。众所周知,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是需要资质的,网络新闻信息的传播是有序的。最新版稿件来源清单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提供了根本依据。也就是说,网络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有1358家,转载新闻信息时必须以最新版本的名单为准。超出此范围转载者,将依法惩处。互联网新闻信息来源清单的更新,就是要大力“开前门”,通过扩容提质,进一步丰富互联网优质新闻信息的供给。要切实“关好后门”,通过规范管理,进一步拧紧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的“总开关”。

他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有三类单位可以申请加入稿源单位名单。一是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二是依法设立的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新闻电影制片厂等从事新闻采编的单位。三是各级党政机关搭建的官方发布平台。

谢登科表示,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根据网上宣传管理、政府信息发布、稿件来源单位实际变化等需要,动态更新发布稿件来源单位名单对于新增申报单位,将按照“成熟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及时更新并在中国网通上公布。

希望纳入稿件来源单位名单的出版社,可通过主管主办单位或所在省网信办按程序向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对于已加入稿件来源单位名单的单位,如存在违法违规、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网信部门将按程序冻结其稿件来源单位资格。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从源头单位名单中剔除。

“特别是在来源单位资质被冻结的情况下,各类网站、平台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本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将被视为非法转载。当源单位资质到期时,网信部门将按程序进行评估,视情况采取解除冻结、延长冻结期或将其从源单位名单中剔除等措施。”谢登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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