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0条,从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明确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支持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该《意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是最高法围绕党和国家要求打出的服务保障“组合拳”。《意见》聚焦“统一”,明确提出“五个统一”工作举措,要求法院内部建立相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另外,《意见》全文共出现43次“机制”,如完善涉企产权案件申诉、重审机制,要求推进建立破产工作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等,体现出统筹司法内部各领域、内外部各方力量的全方位态势。
《意见》提出,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犯罪,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合同、证券、期货交易及票据纠纷等案件,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资产证券化、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新型纠纷审理规则,加强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法律问题研究,服务保障金融业创新发展。
郭雳表示,“《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金融领域犯罪,妥善审理金融借款等投融资案件,依法处理互联网金融等纠纷,完善私募股权投资等新型纠纷审理规则。整体来看,《意见》通过以上措施对金融违法犯罪形成了惩戒合力,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业创新发展,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表示,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制度和规则的统一是重要内容。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多项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努力营造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法治环境,降低资本市场融资的制度成本,推动统一的资本市场发展。
具体看,包括及时修改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研究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修改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及时制定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高标准高起点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即将挂牌等。
周伦军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积极开展资产支持证券、加密货币、跨境金融产品交易等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为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