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本市「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与其他省市相比,上海市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在价格方面的政策有了较大不同,这主要体现在对「远程会诊」和「互联网诊察」的规定上。
根据《通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上海市试行「互联网远程特约高级专家诊察费」「互联网远程会诊费」等互联网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同时具有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资质的,可按照成本加适当盈余,同时兼顾市场供应情况的原则自主定价。医疗机构应规范互联网特需医疗服务定价行为,严格按照价格项目规范的要求开展服务和收费,严格控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数量和费用所占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医疗机构在开展互联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前,应将服务内容、价格标准和收费说明等情况,分别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备案,接受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对价格水平的指导调控。
备案价格一经确定,原则上六个月内不得变动。
互联网远程特约高级专家诊察费、互联网远程会诊费暂不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此之前,并非其他省市不是没有出台过互联网特需医疗服务方面的政策,但大部分都对自主定价的条件进行了限制:远程会诊的受邀方必须为省外或境外医院,方可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而在上海市的这份文件中,不再强调受邀方必须为省外或境外医院,只要是外院即可。此外,上海市还新增了一类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互联网远程特约高级专家诊察费」。
健康界梳理发现,在此前其他省市的相关文件中,与「互联网诊察」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皆限定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并且根据提供服务的医师级别不同,分别给出了政府指导价;此次上海市则将「互联网远程特约高级专家诊察费」项目纳入互联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并且未明确将该项目限定为复诊。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联体医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员仲崇明对健康界分析,上海本身就是医疗高地,汇聚了众多优质医疗资源,因此远程会诊的受邀方是否为省外或境外医院,意义并不大。
「上海的医院本身能力已经比较好了,如果再向外寻求医疗帮助,应该找有差异互补的,或者是比它强的,这两种都不一定非要向省外或境外寻找。
」仲崇明认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办公室主任林辉告诉健康界,《通知》中并没有涉及到具体的诊疗规范,从其现有文本来理解,「互联网远程特约高级专家诊察费」「互联网远程会诊费」这两项服务价格项目,对应的应该都是会诊行为,只是前者需要患者在现场,后者则无需。「其实,上海市这项新政最大的突破在于,首次从官方层面认可‘高级专家诊察费’,并且可以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
」林辉表示,现在互联网医疗最大的问题:一是价格太死板;二是很多互联网服务不能收费。好医工深度陪伴万家医院和百万医生成长,有深度、有故事。在这里,您可以第一时间获取医疗政策专业解读、前沿医疗科技、医务职场动态。立即关注我们,锁定好医工平台,与行业专家大咖直播交流!1W+篇原创内容,230W+的下载量,用户规模持续扩大,是行业内的佼佼者,领航者可能存在一些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服务,均不属于诊疗活动,医疗机构不得收费。
「互联网最大的功能在于信息交互,健康咨询不能收费的话,互联网医疗就是一潭死水。」林辉强调。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互联网医院执行院长许中看来,上海作为中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在互联网医疗领域能够作出这样的政策探索,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这样的探索可以再多一些,力度再大一些,更开放一些。
」许中对健康界表示。那么,该如何看待上海市新增的这两项互联网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仲崇明认为,上海市作为一块医疗资源高地,如何通过新增的两项价格项目更好链接区域内外专业资源,值得关注。「从正面来看,如果互联网医疗+特需门诊服务这种模式打开了,对于嫁接商保、对接海外医疗,将十分有益。」仲崇明说。
但仲崇明也向健康界表达了他的担忧:在官方文件中,上海市并未对相关医疗项目的应用范围进行明确规定,未强调其边界,可能存在一些隐患。「从技术上来说,医疗电商平台只要购买一家注册在上海的医院,便可以开展互联网特需医疗服务,而上海的医疗机构也可以将这占比10%的互联网特需医疗服务‘配额’卖给合作机构,最后将有可能导致医疗服务总费用变相增加。」仲崇明说。
根据上海市医保局统计,截至目前,上海市已批准136家医疗机构取得互联网医院资质,包括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两份文件中,并未对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级别作出限制性规定,但在2002年印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服务价格管理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一般在二级以上实行独立核算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开设特诊部或特需病房」。「每家机构全部医疗服务的10%来谋划特需服务,体量不容小觑。
」仲崇明说,当前政策的应用空间较大,可能促进特需门诊服务资质的申领和发展。上海的松绑与新增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价格和支付政策,并将定价权统一至省级医保部门。随后,全国多个省份陆续积极响应,陆续出台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持续进行新增和修订。目前,已公布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主要涉及「互联网复诊」、「远程会诊」、「远程监测」等类别。
在单学科远程会诊方面,多地收费认定标准较为明确,以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为界,一般分为两档,但在如云南、海南等地,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又各分了三类,对应不同的价格。在多学科远程会诊方面,浙江省的政府指导价为200元/科/次,每增加一个学科加收200元,加收最多不超过400元;云南省在单学科会诊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学科加收100元,最高不超过660元;海南省规定每增加一个学科,加收80元,加收最多不超过200元;山东的定价则为双学科440元,多学科600元;重庆市则统一为540元。图源:中国医院杂志此外,多地亦对《意见》中关于「特需医疗」的规定作出响应。
例如,浙江省、江苏省规定,远程会诊受邀请方为省外或境外医院的,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福建省则限制了能够自主定价的医院范围,规定只有省立医院、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大附一医院等三所医疗「创双高」医院和副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高水平医院邀请省外或境外的专家,由邀请方自主定价。而在上海市新近公布的这份文件中,则对医疗机构远程会诊自主定价的条件进行了松绑,不再要求受邀方为省外或境外医院,只要是外院即可。与此同时,上海市还新增了一类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互联网远程特约高级专家诊察费」。在此前其他省市的相关文件中,与「互联网诊察」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皆明文规定限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并且根据提供服务的医师级别不同,分别给出了政府指导价。
例如,江苏省以主治及以下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为界,分为4档,每档又以二类医院、三类医院为别,进行了再划分,对应不同的价格。根据《通知》,上海「互联网远程特约高级专家诊察费」的项目内涵是指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由患者自愿申请发起,需要高级专家提供的特约诊察服务费用。具体包括:约定互联网服务时间;约定互联网服务地域;约定互联网服务学科专家类别;约定互联网服务方式,为患者提供诊疗方案、建议或开具处方的医疗服务。
特需医疗会成为互联网医院的创收利器吗?疫情催化下,我国互联网医院建设速度空前,公立医院大量进场。有专家直言,多数公立医院的互联网业务是在赔钱。「但他们不在乎,因为有任务要求,也因为大家都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