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注了一下民政局离婚的情况!
有一对父母带着两个孩子去离婚,小的还抱在母亲的怀里,大的看着估计有个七八岁左右,得知母亲签完字就要离开了,他边哭边使劲把母亲往门外拽,不给他的母亲签字。他的妈妈看看众人,再看看孩子,又看看众人,脸上的笑容,又尴尬,又无奈。
有一个孩子悄悄在民政局的柜子上写下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离婚了,你们不要,学他们”。五行字,其中夹杂着鲜花、笑脸、太阳的图案。只看图案,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孩子的形象,不禁微微一笑。再看一看文字,瞬间,心酸!
还有一个孩子,父母办完离婚手续,然后悄悄地走了。他一个人在原地,等啊等,等啊等。最后哭闹了起来,大家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走了,把他抛弃了”。
太多、太多的例子,简直举不胜举……看得我五味杂陈!所以才有了这篇文章。
其实吧!不论和谁结婚,都会遇到问题、遇到矛盾、遇到危机。这是在婚前我们就必须有的“认识”!
遇见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态度!而不是抱怨,更不是逃避。
许多时候,也许我们再坚持一下,结局就有可能大不相同!
很多事情,并不是因为见到了希望才会坚持,而是我们在坚持,才遇见了希望!
朋友,如果您是一个“稍微有一点儿不如意,就想着放弃、想着离婚”的人。真心劝您一句:最好不要结婚,免得害人害己。待您长成心中想要的样子,有了一定的格局、眼界、见识和包容心之后再结婚,其实也不迟!
抱着随便的态度结婚,或者还没结婚就已经开始为自己布局离婚的后路。这不叫理智,更不叫未雨绸缪。这叫“不近人情、自私自利、害人害己”!
离婚从来不是一件小事,不仅对夫妻双方有可能造成一辈子的阴影,对孩子也必然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一、影响孩子一生的性格,未来的路途也布满荆棘
1、常听到父母指责孩子“小小年纪,你懂什么”?
2、也常见父母忽略孩子的意愿,做一些令孩子极其不愉快的事。
关于第2点,因为孩子的经历与见识不足,有些决定孩子并不能分清利弊,身为父母,我们确实有责任替孩子做选择。与此同时,我们也有为孩子“讲解选择,以及选择之后的利弊”的义务!
且不说孩子是否能够理解父母的讲解,但讲解是必须的,这有利于孩子在未来不至于恨你。
1、哪怕孩子现在责怪你,有恨于你,待他再成长些时日,具备了一定的思想之后,想通了,便也会体谅父母的良苦用心。
2、若是不声不响就为孩子做了抉择,换来的必然是长期,甚至一生的憎恨。
关于第1点,其实许多大人都错了!永远不要觉得孩子小,就以为他什么都不懂。
1、很多时候,孩子心里其实跟“明镜”似的:他只是不懂得怎么表达,他的年纪不允许他组织特别恰当的语言。
2、即使他懂得怎么表达,往往也没有表达的资格,这就是“强势父母与弱势孩子”间的矛盾。普天之下都是如此!
《理解人性》中说道:一个人在1岁左右会形成自己的“初步性格”;6岁之前,处于“性格重塑期”,这时候孩子的性格最容易被周围的环境影响;12岁之前,孩子处于“性格波动期”,他在寻求自己的处事原则。再往后经历“小幅度性格波动期”,16岁左右孩子的性格基本就确定了。再一次变化就是“觉悟期”,但往往很多人一生都不能“觉悟”。
1、父母在孩子6岁之前常常闹矛盾,就有可能会使孩子形成“极端、自负或自卑”等性格,进而导致抑郁情绪、偏执人格、易怒暴躁、社交障碍等情况的出现,且有可能一生都活在这样的性格之中。
2、父母在孩子12岁前离婚,也有可能使孩子产生自卑、偏执等性格。
3、在孩子16岁之前离婚,则有可能影响他并不完全形成的三观,使他走向极端。例如:凉薄、反社会人格、偏执狂、虐待狂、受虐狂等。
以上,就是父母离婚有可能对孩子造成的影响
!
实际上,这个“有可能”的概率达到了99%,说是“必须会这样”,也不为过。
接下来,我们具体讲一讲“为什么会对孩子造成这样的影响”。
二、致使孩子出现“社交障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件事!
1、一个人的成长是否符合世俗的标准,取决于他是否具备“爱人与被爱”的能力。
2、一个人“爱人与被爱”的能力越熟练,越容易得到社会的认可,也更容易突破自我。
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指的就是上述“爱人与被爱的能力”对“社交和事业”的影响!
1、有的人不是不具备爱人的能力,只是不愿意去分享、奉献。这种人我们一般称之为“自私”!
2、有的人不是不具备被爱的能力,只是不愿意去接受、接纳。这种人一般比较“自卑、内向”!
3、追溯人为什么自私,从父母离婚的角度而言:“因为没有人爱我,所以我必须爱自己”。
4、追溯人为什么自卑,从父母离婚的角度而言:“因为没有人肯定,所以我一定很差”。
不论是自私的孩子,还是
自卑
的孩子,哪怕他已经不是个孩子,在人际交往和交流上,大都占不到任何便宜。与此同时,常伴他们左右的便是“不被认可的孤独、不被理解的寂寞”。
久而久之
,必然会出现更多的心理问题
!
当一个人从小没有得到别人的爱,也没有人教他怎么去爱人,自然就会失去“爱人与被爱”的能力。爱人与被爱,不仅仅是世俗对是否标准成长的判断,也是一个人道德和品质的体现,更是法律认可的“守法之人”!
话说回来,不懂得怎么爱人的人,是打从心底里就排除这样的行为吗?不渴望与人交际吗?并非如此!
人是具备“社会属性”的,也具有“群居的依赖性”。前者,是生而为人,社会赋予的责任与义务;后者,是群居动物的本能,人就是“群居动物”!
换言之:每个人都是渴望有一个好的社交的。不是说要我们去无条件、无底线接纳比自己更差的人,而是在面对更差的人时,我们有接纳与否的选择的余地,也有基本的善举去避免伤害对方;在面对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时,我们能做到不卑不亢、游刃有余,为未来的自己铺一条顺畅的路。
再说直白一点:每个人都会感到寂寞、孤独,都希望有人陪伴。
不论对
“社交与爱”多么渴望,从小就有心理问题的人,很难做到“正视自己的不足
”,更难做到“在他人面前不卑不亢
”。
特别是有社交障碍的人,对社交简直害怕到了极点。这就是“没有爱人与被爱的能力”,“
是从小没有被爱,也没有人教会如何去爱”
的结果!
三、对感情的认识“极不正确”
父母离婚,首先会影响孩子“对爱的向往”,这是毋庸置疑的!
更严重一些,孩子甚至会树立一个不正确的“婚姻观、爱情观”。
例如:对伴侣常常打骂、指责、不管不顾、不闻不问,哪怕对方是死都觉得与自己无关,“大不了就换一个”。这就是错误的“爱情观、婚姻观”!
1、
对爱情失去向往的人,要么对爱情与婚姻没有责任感,或者对伴侣没有信任;要么不敢结婚,结了婚也不敢生子,生怕孩子走上自己的老路。他们对自己“悲惨”的遭遇刻骨铭心!
当一个人不再觉得婚姻和爱情是美好的东西,甚至会让他觉得这就是痛苦的源头。这是极其令人崩溃的:整个人都会变得阴险、黑暗,发现不了这个世界的美,还敏感多疑,整天疑神疑鬼。甚至患上“被迫害妄想症”,感觉全世界时刻都想害他。
2、
父母
离婚,
其实也是在
告诉孩子“结婚是不好的”,或者在说“婚姻不好是可以离婚的”。这样的认识,对没有分辨能力的孩子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当一个人对婚姻有了不正确的认识,就会出现我们上述说的例如“家暴”等情况。说白了就是:对婚姻没有一份“敬畏之心”,导致不愿意对婚姻“负责”,导致婚姻中但凡遇到点儿问题就想“逃避、离婚”。这就是离婚父母树立的“榜样”!
若是已经离婚且没有复婚的可能:对孩子的影响,也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
1、孩子需要知道你们的离婚是因为“不适合,而不是不爱,更不是败给了困难”。爱和适合是两回事,这是在培养孩子对爱的认识!
2、孩子需要感受“被爱”,也需要懂得怎么去爱人。这两件事情,离婚后也是可以教给孩子的,除非父母本人不愿意。
我们从来不是说“离婚”是不好的,是罪大恶极的,是要千刀万剐的。
我们也不是说,离婚的父母一定会对孩子的性格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
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必须明确两件事:
1、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的,婚姻出现了问题,是可以离婚的。但前提一定是全力以赴也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而在结婚之前,我们就应该意识到自己有没有能力去处理婚姻中的问题,如果不能,那就晚点结婚。而不是随便步入婚姻,而后随便放弃婚姻。
2、这世上从来没有绝对的情况,父母离婚后孩子过得好的,有;孩子结婚后对爱人、对子女好的,也有。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这样的情况是极少的”,而“离婚后对孩子的性格造成影响的概率是非常大的”。这是一场赌博!赢了,孩子与常人无异,可能还要更优秀;输了,可能会毁了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更甚至一个家族。这是个道德问题!
以上两点,
就
是一个成年人应有的“理智”
,也是对感情和婚姻基本的“认识”!
篇幅原因,今天就暂且聊到这里吧!更多婚姻、感情、生活、心理上的问题,我们往后的日子里,慢慢聊!最后,感谢您的阅览,祝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