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斌(九卦金融圈专栏作家)编辑:金明正、杨文华来源:九卦金融圈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发布,正式文件包括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各项发展任务的具体措施等。其中,《建议》涉及到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科技的内容主要包括: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
提升金融科技水平。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等。预计“十四五”期间银行业金融科技将在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得以提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变革,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发展。金融数字化加快发展《建议》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
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结合《建议》中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的相关内容,可以预见“十四五”期间金融数字化也将加快发展。金融科技的发展会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数字经济引擎功能将持续显现。
金融科技的发展与数字经济相互促进。
一方面,金融科技已融入到数字经济的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当中,成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有望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防范及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延续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量子科技、移动互联网等前沿技术研发应用于服务数字经济及数字社会建设。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紧跟线上线下融合趋势,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合理运用基础公共信息数据,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将通过体制机制转型、业务流程再造、技术能力提升、科技业务融合等创新与发展加快数字银行建设,融入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金融科技监管持续强化“十四五”期间,随着金融科技的加速发展,预计在金融监管方面,对金融科技“强监管”也将迈入常态化,监管科技等新型监管工具和模式将成为主流。与金融科技高速发展的趋势相比,当前我国监管科技水平还不高,监管工具和手段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在新的技术环境下,金融机构面临的七大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会以更具隐蔽性、波动性和挑战性的形式展现。因此,必须不断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将所有金融业务和活动都纳入监管体系,实行穿透式监管,促进金融科技更高效、更合规地服务实体经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十四五”期间,监管机构将强化监管科技运用,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和信息标准化立法。抓紧建设监管大数据平台,全力推动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强化基础设施监管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对金融科技巨头,在把握包容审慎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殊的创新监管办法,在促发展中防风险、防垄断。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前提下,创新与监管的平衡机制会更加有效。
展望“十四五”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延续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趋势,紧跟前沿科技进步,加大金融科技的研发和应用,增强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经营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充分利用金融科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科技运用,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全面助力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