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Facebook联合创始人 Chris Hughes在《纽约时报》发表一篇长文,抨击Facebook CEO扎克伯格。他说:“马克的强大权势是空前的,也是反美国化的,是时候分拆Facebook了。
”2007年Chris Hughes离开Facebook,2012年抛光所有Facebook股票。
在科技界,抱有同样态度的人很多。上周,《华尔街日报》报道称FTC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一致,FTC将会对亚马逊、Facebook展开调查,苹果、谷歌交给司法部调查。美国总统特朗普最近也暗示,欧洲监管机构向谷歌及其它科技企业开出反垄断罚单,美国也可以通过罚款获益。
全球最大的科技巨头成为众矢之的,分拆之风越吹越大,似乎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
Facebook可能会被迫剥离Instagram、WhatsApp,亚马逊可能会抛弃Zappos、Whole Foods,谷歌可能抛弃YouTube,苹果可能放下App Store。地方自力更生研究所的联合主管Stacy Mitchell认为:“分拆这些企业势在必行。这些企业拥有结构性权力,而且在民主国家保有这种权力,你可以清楚看到,很明显。
”虽然调查没有中断,监管越来越严,不过分拆难度很大。原因很简单,这些企业规模太大,美国政府不可能草率行事。
面对非议,科技企业同意加强监管,但是它们并不认为自己拥有垄断权,也没有利用不公平的手段打压较小的对手。
几天前,苹果CEO库克接受CBS采访时表示:“我认为审查是公平的,我们应该接受审查。不过如果你审视苹果,用任何标准评估苹果,看它是不是垄断,我相信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会认为苹果是垄断企业。”分拆AT&T之后再无科技巨头被分拆37年前,美国政府分拆AT&T。
在20世纪大多的时间里,美国只有一家企业提供电话服务。1974年美国司法部向AT&T开火,认为它垄断。1982年AT&T同意分拆为7家地区性服务公司。前FTC律师Charlotte Slaiman认为, AT&T案件告诉行业监管完全有必要,即使分拆企业也需要监管。
她说:“光靠反垄断并不能化解所有担忧,甚至连竞争担忧也不能化解,在通信行业尤其如此。反垄断与监管必须双管齐下。”Charlotte Slaiman认为,今天亚马逊、Facebook、苹果和谷歌的情况与之前类似,必须用监管解决关键问题,比如隐私、用户数据问题,即使科技巨头被分成小企业也要加强监管。Charlotte Slaiman说:“我们必须设定一条有意义的基准线,让所有企业都遵守。
”按照现有的反垄断法,政府有权分拆这些企业吗?Charlotte Slaiman回答说“不确定”。最终能否成为真正的“反垄断案”还要由司法部、FTC来决定。如果有理由相信这些企业的行为伤害了消费者,违反了反垄断法,Charlotte Slaiman认为政府应该立案。乔治城大学经济学教授Hal Singer认为,目前的美国反垄断法旨在守护消费者福利,如果想用现有法律分拆大型科技企业并不是很充分。
我们以亚马逊为例,亚马逊利用算法判断消费者从自家平台的销售商手中购买了什么商品,然后复制产品,用更低的价格向他们销售同样的商品;在短期之内,消费者是受益者,因为省了钱;但从长远看,这种行为会伤害竞争对手。对于这一问题,亚马逊消费运营主管Jeff Wilke认为并不值得担忧。他说,和大多竞争对手一样,亚马逊也提供自有品牌产品,不过这些产品只占销售额的1%。
Jeff Wilke还补充说,亚马逊没有利用独立销售商的数据生成产品,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在亚马逊畅销榜上,信息是完全公开的。政府需要寻找反垄断分拆之外的其他方案Singer认为,政府可以另寻它法来解决问题。他相信FTC需要新的标准,在反垄断之外另设标准,当大型科技企业进入邻近市场时加以管控。
他说:“不需要重新发明新东西,国会可以直接从1992年《有线法案》寻找依据。”当年,美国引入非歧视原则,要求有线电视提供商不许偏爱自有或者自己投资的频道。随后,政府又在FTC设立分支,如果企业觉得自己不公平可以投诉。如果有线电视运营商被发现违反,会被迫偿还损失的利润,停止歧视行为。
Singer认为,如果政府在FTC内部为网络公司设立相似的申诉渠道,那就不需要大幅修改反垄断法了。他相信这种策略可以阻止谷歌、亚马逊、苹果。不过Singer同时强调这种方法并非万能,可能不适合Facebook,因为它的反竞争行为有点不一样:Facebook抄袭小竞争对手的新功能,添加到自有平台。
Singer认为,对于Facebook这样的情况,立法者应该考虑其它措施,包括分拆。将Instagra和WhatsApp分拆是一个方案,不过Singer认为即使分拆,也不一定能保证Facebook不抄袭对手。怎么办?Singer给出自己的方案:禁止Facebook添加此类功能,同时重新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法。分拆大型科技企业绝非易事虽然呼声越来越高,不过真要分拆大型科技企业绝非易事。
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微软反垄断案,最终还是未能以分拆结束。Facebook全球事务及公关副总裁Nick Clegg在《纽约时报》刊文称:“规模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重点是消费者权益,以及我们对政府和立法者所负的责任,它们负责监控商业和通信。”是不是应该分拆Facebook?Wilke的回答很坚定:不应该。
他补充说:“我认为经济中的大量实体应该接受审查,我们的工作就是建立能通过审查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