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六大体系”构建

核心提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二)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1.建立财政持续支持公司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1.建立财政持续支持公司发展机制。

公司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的方式代建的学校、道路、游园等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由财政拨付给行业主管部门,再由行业主管部门支付给公司,制定公司资本金滚动补充计划,在财政可承受能力内,加大对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补充。

2.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机制。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库和储备库。根据市、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结合项目成熟程度、轻重缓急,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本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土地收储开发等政府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完善项目各项审批手续。

3.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风险防控预警体系,确保净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相对平衡;建立对国有公司的年度审计制度;健全完善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建立偿债准备金稳定增长机制,切实提高抗风险能力。4.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要尽快出台对国有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政府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政府及国资部门述职制度;按照“能上能下、权责一致”和微观、宏观经济效益相结合的要求,对国有公司实行统一考核、统一奖惩。隐性债务化解注重把握稳增长与防风险、扩规模与优结构的平衡,在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过程中,同步推动政府性债务化解。

剥离融资平台公司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确保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后轻装上阵。

打组合拳系统梳理、重组、注入,盘活资产与可经营城市公共资源。首先通过对现有国有资产、资源的清查梳理分析,将具有一定收益来源的国有资产整合注入到平台公司,比如分散的城市空间资源、闲置的土地房产、具有一定经营效益的公益设施等,充分发挥资产规模效应,形成合力;其次,平台公司应加强资产运营能力,创造条件将部分公益性资产改造成具有经营性现金流的资产;再次,对于平台公司长期形成的与政府之间的往来款,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转换;最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出售、转让、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将存量资产盘活,迅速获得流动性,减轻债务负担。在前期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现有融资平台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明确其债权债务。

确认应当由政府承担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提请区人大(或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落实资金来源;确认应当由企业承担的债务由市场化改革后的融资平台接续承担,纳入对公司及高管的绩效考核。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按照本级政府既定的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债务风险化解责任,统筹运用多种财政和金融手段,有效压减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对暂时难以偿还的融资平台到期存量政府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可以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展期、续贷、债务重组、债务置换等方式,拉长债务期限,降低利息成本,缓释短期偿债压力。

要科学合理安排债务缓释期限,避免将风险简单后移。投融资模式创新政府投融资公司要积极运用以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的预期收益质押贷款、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创新类贷款,进一步扩大信贷融资规模。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投资计划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吸引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投入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投融资公司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

充分利用省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在加快转型发展中建立基金大平台运作机制,设立中原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河南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河南现代服务业投资基金三大基金平台。鼓励市、县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广泛吸引民间资本,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加快运营模式创新。加大与国家、省、市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力度,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

在可经营领域并购或组建专业化子公司,开展片区开发、专业园区、供应链金融、房产开发、工程承包、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停车场、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经营性业务,迅速壮大现金流。加快融资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以及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和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不断扩大信贷规模。

积极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资金。广泛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有效参与。加快公私合营模式创新。

积极与社会资本进行广泛合作,采取PPP模式、招商引资、片区综合开发自求平衡再平衡等实施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制定科学可行项目合作方案、投资回报模式、协商机制和退出路径,明确合作各方责任约束,推动辖区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加快资产证券化运用创新。鼓励平台公司将辖区项目组合打包能够形成稳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通过定向募集、公开发行有价证券等开展融资,有效盘活存量资产。通过应收账款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运作,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盘活存量固定资产等资产,通过存量资产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扩大融资额度,弥补资金短缺风险。通过处置政府投资项目,转让国企部分股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增加平台注册资本或新建项目资本金,选择部分高速公路、地铁、水厂、污水处理厂、物流仓储等现金流比较充沛的项目,采取包括但不限于REITs、PPP、ABS融资租赁等方式盘活。拓展成立信托和利用保险资金: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募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信托公司在重大项目投资中的融资引领作用。

利用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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