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 导致创业失败的10个误区误区1:进入自己不熟悉的行业,没有充分调查就行动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进入一个自己不熟悉的行业,其困难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刚刚起步的创业者在很多方面都经验不足,如果又选择了不熟悉的生意,无疑给自己制造了巨大的障碍“不熟不做”是商场的法则。
虽然行业之间并不是不可跨越,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共通性,但是每个行业都有其独特的规则和规律,这个门槛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进入。
在任何一个行业中,内行的钱是很难赚的,基本上都是内行赚外行的钱。如果对一个行业一窍不通,只是跟着市场上的厚利行业走,就增大了创业的风险性,管理无法深入细致,这样很容易导致失败,从而成为别人的垫脚石。林曦在一家电脑公司做销售,工作压力比较大,一直希望能够自己开店。
正好一个朋友的店铺出让,他就接手下来开了家咖啡厅。
林曦觉得产品基本都是一样的,没有太大的差异,能够卖得好是因为销售人员做得好,于是在咖啡厅的产品研发方面,他并没有投入太多资金和精力,只是将工作交给新来的厨师,自己把心思花在了招揽顾客上。然而咖啡厅卖的毕竟不是速溶咖啡,开水一冲就好了。对于咖啡的品种,如何研磨、冲泡,林曦根本一窍不通,顾客抱怨咖啡的口感不好,点心也不对味。
到后来顾客只剩下以前的合作伙伴和朋友,一个月下来的业额连支付房租都不够。有一次在订购原料时还被蒙骗,花了优质咖啡豆的钱拿到的却是劣质咖啡豆,损失惨重。
几年间他开过豆腐小作坊,卖过女装,也办过养鸡场,卖过乳制品,从事过的门类多达15种。
但是直到现在,已经年过中年的林曦还是一名创业者,无论在哪个行业都没有做出太大的成就。 林曦明明对电脑行业很精通,却偏偏一次次地尝试自己根本不熟悉的领域。他没有在任何一个行业里面好好沉淀,始终抱着一种投机的心态,因此也就无法了解这个行业,这也是林曦一事无成的原因之一。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核心内容,如果不熟悉就掌握不了这些东西,也就丧失了基本的生存条件,无法具备充足的竞争力,不熟悉就意味着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所以创业一定要坚持不熟不做的原则,尤其是那些初创者。每个行业都有它的可造性,没有一定会赔钱的行业。然而每个阶段的获利是不一样的,不要指望刚刚插手就能一夜暴富。
如果看到一个行业很容易赚钱的时候就急着介入,那么等到真正开始经营的时候也许竞争者已经将市场瓜分殆尽了。在资本不够充裕,实力也不雄厚的时候,不要育目去道赶流行开发新的领域,流行的东四经过一定商合期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金钱,而市场的占有率如何也是未知的,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担这样的风险。 创业者最好集中精力从自己熟悉的行业做起,这样更有利于资本的原始积累和更加长远,稳固的发展。 创业本身就是以收益为第一位的,如果对一个行业熟悉,做的过程中退到问题时,就能自己解决,省去咨询别人的成本和风险,还能很好地预测以后的市场行情走势。
熟悉意味着在该行业已建立了人际网络,在生意往来和客源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和保障。再这个的资金周转率、应收账款情况、固定设备和流动资产投资额,对投资效益如何、最大费用在,都有一个比较完维清所的认识,对可能通到的问题,风险都有一定准备,能少能少走许多弯路。 还是那句话,生意本身是不分好坏的,只有适不适合,完全不熟悉的就不适合做。如果把不熟悉的生意理解为墨守成规、不懂得创新就大错特错了。
在一个行业做熟之后就能掌握表律和要领,对其他类似的相关行业就有了变通的基础。创业就是要在熟悉的基础上,慢慢将不熟悉变为熟悉。无论选择哪种行业都要控制风险,投入资金不要超过自己承受的范围。
当进人一个新的行业,要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看在自己熟悉的基础上能够应用的比例有多高,完全生疏的行业是决不能涉足的。 创业者首先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先思考再行动。盲目进入自己不熟悉的行业,没有充分调查就行动,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从熟悉的行业做起,能够少走许多弯路,对创业者来说是最明智的选择。 误区2:用错误的方式管理合伙人,缺乏管理合伙人的智慧 创业者独自在商场拼搏难免会感到势单力薄,尤其是对于初次创业的人来说,资金不足、核心技术短缺、管理经验匮乏,都会降低成功的可能性。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合伙人共同创业成了非常重要的选择。合伙创业能够增强实力,降低创业的风险,还可以通过优势互补,从一个较高的起点开始运作。
但是如果不能科学有效地管理合伙人,不但达不到1+1>2的效果,还会因合伙人之间的纠纷而分割削弱企业实力。在合伙人的管理上,创业者常常会犯3种错误:1.选择弱小的合伙人,过度迷恋主导权很多创业者惧怕实力强大的合伙人,担心最后的主导权会落在合伙人手里,自己有被吞并的危险,为了能够得到合作项目中的主导权,偏向于选择实力相对弱小的合伙人。这样虽然有着做决策人的痛快,却也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李远拥有一家中型纺织厂,随着订单量越来越大,纺织厂的生产速度有些跟不上。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李远决定与其他纺织厂合作完成项目。接洽的几个厂家中,不乏名气实力都很大的企业,但是李远担心自己最后会成为这些大企业的附属,最后选择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然而在运作一个大订单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意外情况-这家小企业的印染设备老化,无法达到客户要求的颜色标准,必须更新设备才能完成订单。
李远要求对方企业共同承担这全费用,然而由于该企业资金有限,接下这个大订单已经是勉为其难了,根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来改造设备。李远想通过向银行贷款先完成这个项目再说,但是能够贷到的资金远远不够。最后无法按期完成订单,生产出的产品不合格,李远不得不赔偿了大笔的违约金。
没有人想被别人牵着走,在合作中每一方都希望能够主导项目的进行,但是并不是谁都能够掌握主导权的。共同合作的项目关系到一方甚至多方的利益,掌握决定权的那一方必须要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如果不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