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十大业务模式介绍

核心提示商业保理指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保理。具体是指销售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本文重点讲解商业保理的集中业务模式。一、赊销信用风险管理

商业保理指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保理。具体是指销售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本文重点讲解商业保理的集中业务模式。

赊销信用风险管理业务模式赊销实际上是向买方贷款,买方不付款就会形成坏账。因此,卖方签署赊销合同其实就是也是在签署一份信贷合同。在签署合同前,企业应该向银行一样了解买方的经营状况、信用信息,进行信用评级,确定是否赊销,赊销的期限和额度。

如果没有做这些工作,就像银行没有调查直接放款一样,出现坏账的概率很高。

但是,通常卖方缺乏判断信用风险的专业能力。作为专业商业信用管理的保理公司可以为卖方提供相应服务,帮助客户调查买方的资信状况,选择赊销客户,设定赊销额度和赊销条件,事前控制坏账风险,并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调整赊销额度和条件,对于经营状况恶化的客户,应及时降低赊销额度或停止赊销。这样,控制了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也为企业和保理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奠定基础。

赊销信用风险管理业务模式要求保理公司具有企业资信调查和商业信用风险评估能力。应收账款管理业务模式国内保理机构鲜有管理客户销售分户账的,通常只是登记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并监控回款账户。

由于缺乏对客户销售情况的整体了解,应收账款额度控制、应收账款核准、期限确定等工作比较困难。

保理机构之所以不管理销售分户账,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客户认为自己有足够财务人员,能够处理应收账款账务,没有销售分户账管理的需求,同时害怕暴露商业信息。保理机构认为管理销售分户账工作繁琐,无利可图。

销售分户账管理是保理业务的重要要素,是保理机构获得应收账款信息的必要手段,通过管理销售分户账,可以详细了解应收账款信息,统计分析应收账款回款的准确率、逾期率和坏账率等,充分了解应收账款质量,选择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确定保理融资额度和期限。保理机构管理多家客户的销售分户账,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收取管理费也能带来相当可观的收益。客户自己管理销售分户账,聘请会计人员需要支付工资,寄送账单、查询、核对、催收等。保理机构收取的费用相对于客户自己管理销售分户账的费用,会节约不少。

销售分户账管理技术要求不高,是个劳动密集型工作,需要较多的账户管理人员。需要建设销售分户账管理系统,提供工作效率,降低操作风险。反向保理业务模式世界银行的Leora Klapper在《反向保理在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中的作用》详细阐述了反向保理的机制。同普通保理不同,反向保理模式中,保理公司选择信用良好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同核心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对其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反向保理重点审核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记录。核心企业通常为大型企业,信息透明度高,反向保理可以规避卖方欺诈风险,降低了获得历史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难度和成本。保理公司通过同核心企业合作,可以同核心企业的多家供应商开展保理业务,降低营销成本。反向保理需要保理公司同核心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重点在于对核心企业的营销能力。

营销核心企业,得到核心企业的信任,需要素质较高的业务人员,针对每家核心企业的具体情况设计方案。双保理业务模式而誓腾,则可以直接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保理服务,这少了申请,授信以及打款的时间,且费用也会相对较低。信用保险业务模式银行已同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开发出融资产品。

如中国银行推出的融信达业务,对卖方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经中国银行认可的其它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的业务,凭相关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中国银行为卖方提供的资金融通。保理公司也可以同保险公司合作,由保险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保理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服务。为了促进信用销售,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下文,对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提供政府50%的补贴,鼓励商贸企业投信用保险,获得信用保险融资。

国内信用保险的实际费率在1%左右。但是,对于已投信用保险的应收账款,并不能保证保理公司万无一失。首先,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通常约定责任免除,在责任免除条款约定的条件下,即使付款人破产或延期支付,保险公司也不赔付,通常的情况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行为、违反贸易合同义务的行为或违法行为;被保险人依法或依照约定可以终止履行贸易合同时,仍继续履行贸易合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买方所在地区发生战争、军事行为、恐怖事件、武装冲突、叛乱、暴动、民众骚乱、飓风、洪水、地震、火山爆发和海啸;非买方原因导致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等。其次,信用保险覆盖的是买方破产和恶意拖欠风险,卖方自身的履约风险则需要保理商来承担。

如买卖双方恶意串通修改回款账户,将回款转至非监管账户,保理公司不能收回融资款。2012年7月20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国内、出口融信达业务项下授信余额合计35.15亿元,已过宽限期余额21957万元,占比6.25%,已进入宽限期的余额12477万元,占比3.55%。融信达产品在中行上海分行到期未能正常归还的比例已接10%。

原因在于业务人员由于业绩压力,未严格做到资金回流封闭管理,多数客户回款资金仍通过基本户或一般户再划至保证金账户,企业资金链紧张,就很容易另行操作回流途径,挪用和中行约定的回款。第三,保险公司赔付通常在应收账款到期几个月后,即使赔付到位,也存在流动性风险。因此,保理公司还应注重筛选客户,加强对客户的管理,避免客户自身违约造成损失,同时加强流动性管理,避免赔付延迟导致的流动性风险。除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信用保险在保险公司业务占比较低,特别是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尽管政府积极支持,信用保险业务发展并不普遍,仅仅依靠保险公司推荐客户办理保理业务,业务规模有限。

开展信用保险业务模式的保理公司应积极营销客户投信用保险。应收账款过程监控业务模式在电子商务中,为了避免买卖双方的不诚信行为,出现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买方购买商品,款项由第三方控制,待买方确认收到货物后,第三方将款项支付给卖方。

在这种情况下,应收账款期限短,风险低。如卖方有融资需求,保理公司只要与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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