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的7种方法你知道吗?附申办流程!所需材料!

核心提示我是上海买房人,公众号:上海买房人,首发公众号,查找进上海购房群,点击上方“关注”,每天为你分享房产知识,政策解读,购房技巧,让您买房的道路不在迷茫!想成为新上海人要求很高 落户上海又有新政策!上海发布了海外人才新政这些人落户将有“绿色通道

我是上海买房人,公众号:上海买房人,首发公众号,查找进上海购房群,点击上方“关注”,每天为你分享房产知识,政策解读,购房技巧,让您买房的道路不在迷茫!

想成为新上海人要求很高

落户上海又有新政策!

上海发布了海外人才新政

这些人落户将有“绿色通道”

一起来看看!

拿上海户口有快通道


上海日前发布了海外人才“4+1”新政,下面这些人落户将有“绿色通道”——


进一步放宽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核心团队成员落户条件,对担任企业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的留学人员办理落户予以优先支持。


在临港新片区率先突破体制机制,放宽企业限制,可直接聘雇优秀外籍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沪工作。


除了绿色通道,还有哪些落户方式?

小编为大家盘点了落户上海的方式大全

赶快对号入座!

找到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

一,申办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此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


注:居转户跟居住证120分无关,居转户只需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满84个月,有职称即可。


二,激励条件

①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

➣指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②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指在沪工作期间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视作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指在本市乡村学校的教学岗位、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乡镇涉农综合服务机构的农业技术等涉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④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

➣指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临港新片区人才“居转户”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

三,如何申请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3.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材料。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四,申请材料


①《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有效身份凭证”,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凭证,以及婚姻相关材料。


②《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是指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19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③《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凭证”,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通过聘任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可查询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④《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相关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是指根据不同落户情形所需提供的下列材料之一:


○落户本人在沪居住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落户单位集体户: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落户在沪亲属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本人与直系亲属身份关系证明。

○落户在沪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本市实际居住凭证。


《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其他必要材料”,是指:


1、按照《办法》规定,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个人获奖证书;

○在本市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本市的高级技师证书。


2、按照《办法》规定,在本市投资创办企业的创业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档案机读材料、企业验资报告和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如发生股权转让的,需提供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材料。


五,办理流程

1.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行现场受理,并在现场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批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

六,子女随迁

关于“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是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信息。


引进人才落户

一,办理条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 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12、科创人才

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风险投资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准备材料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个人及配偶子女情况简介。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6、提供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7、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已婚:结婚证。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准生证》+准生批复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再婚,另须提供丧偶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10、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房产证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落户在“社区公共户”的,提供申报单位无集体户口及申办人夫妻双方在沪无产权房的情况说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及政治表现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及政治表现证明。

14、如申报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另须提供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档案挂靠申请。

15、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配偶随调的,提供材料完整性与主调人相同。

配偶随迁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的相关证明。

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配偶户籍已在沪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16、子女相关材料,包括:

子女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

◆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批复证明。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和人才主管部门关于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批复证明。

◆上海市科技委员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批复证明。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批复证明。

◆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的证明。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人才的认定材料或者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书。

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本市核发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办理时限

四,办理流程

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及现场申报;其他单位到注册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单位审核及现场申报。

1、用人单位注册: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2、用人单位在网上登录填报引进人才申请信息,确认后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盖章、签字。用人单位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指定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

3、未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到指定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4、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到指定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提交符合规定的完整的书面材料。

5、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7、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时间15天

8、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单位审核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留学生落户

一,学历要求

①学历:国内211或者境外500强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要求: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倍社保基数a. 目前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建议社保基数≥9500元

b. 2020年3月前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8211元

c. 2020年4月后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9500元

②学历:国内非211或者境外非500强高校毕业

要求: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5倍社保基数a. 目前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4250元

b. 2020年3月前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2317元

c. 2020年4月后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4250元

二,公司要求

1 注册资金问题

公司开户前需要注意相关注册资金问题,如若不满足以下要点将无法通过公司资质审核。

①签约工作单位为上海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②若签约单位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2 其他注意要求

①许可经营的类公司,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

②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相关批准证书。


3 外企注册资金问题

答:外企注册的时候是以注册时候的外币以当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如果够100万元人民币即可。

三,待业时间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末端条例中指出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此处的“两年”是指留学生回国至落户申请时候累计未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24个月


备:待业时间的开始时间是以课程结束护照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并非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和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签发日期计算。


注意:

这里的未工作时间,意思是你只要在这期间有进行过社保或者个税的缴纳,就不会计入你的累计待业时间,当然了首份工作在上海是前提。

假设留学生是2016年回国的,只要累计至今的待业时间没有超过24个月,即没有缴纳社保和个税的时间没超过“两年”都可申请留学生落户办理!

四,申请材料

新系统:

1申请报告公函(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


3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国(境)外毕业证书


5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国(境)外相应学历的成绩单


6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基本材料:主申请人护照、签证(首页、使用页及签字页)


8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出入境记录清单


9基本材料:主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10基本材料:主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11基本材料:承诺与授权


12婚育材料:结婚证书,持国外结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未婚无须提供)


13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未婚无须提供)


14配偶材料:配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未婚无须提供)


15:2019个税


16:其他相关材料


新系统与老系统:

一、所有落户申请手续全部集中在一证通里面,简化HR的工作

二、查看原件有所减少,降低了大家办理时候准备材料的难度

三、不用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和人事身份证

四、不用提供社保清单

五、不用提供18年12月之前的纳税清单

六、增加前置预审,所以申请问题基本在前期就可以明确清楚,后续补充材料概率减少

七、审核通过后,无需经办人事专员前往受理网点领取批件,批件将直接EMS寄送给单位经办人事专员

八、除特殊情况外,工作的离职证明或者劳动不需要再提供

九、批复材料已经简化到一份落户批复

十、取消《户口证明信》和《迁户落户确认单》

十一、后续落户手续时间缩短



双退军人落户


双退军人落户指的是:


1.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户口;

2.军队离退休干部的随迁家属;

3.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随迁家属户口;

4.军队复员干部随迁家属户口等。






非户籍应届生落户


这种落户方式是为非上海户籍的上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制定的。


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达到标准分72分即可在上海落户。

下附详细的评分标准

Ⅰ毕业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原“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

(其它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Ⅱ用人单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应届生打分落户只针对应届毕业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错过了就不能再申请了。


第一批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



上海非沪籍应届生落户需另提交材料(父母为上海户籍)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边”“支内”户籍迁出上海的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批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材料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

  1.研究生毕业生;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

  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投靠落户

一,子女投靠

上海投靠类落户中的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严格细分起来,其实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最简单常见的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第二类:收养外省市子女

这一类投靠可以分为弃婴收养和非弃婴收养两种情况;

第三类:支内、知青子女

这一类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可以分为支内、知青子女回沪(一子女);支内知青子女投靠父母(二子女);支内知青人员孙辈回沪,三种情况。

子女投靠父母的基本条件

1、上海户籍父母落户已满5年;

2、子女未成年,未成年的标准是未满16周岁,或者普通高中在读;

3、子女已随外省市父母落户;

4、上海户籍父母为个人家庭户,不能是社区公共户,且不会因子女投靠落户导致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住房困难标准。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符合以上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上海。

走这类投靠落户的,最常见就是人才引进或者居转户落户的时候没有随迁的子女,父母自己落户满5年即可申请,比夫妻投靠快。

小道建议,能随迁的还是在办理引进落户时直接申请子女随迁,不要等过5年再来麻烦一次。

以上讲的是最常见的亲生子女的投靠父母的情况,如果是非亲生子女,还有两种特殊情况,就是继子女和收养子女。

收养子女可以投靠继父母

收养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上海的申请条件,除了满足上述亲生子女的投靠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满5年;

2、随继父(母)在上海生活满5年。

继子女不能单独申请投靠

子女为外省市父母亲生,但是非上海户籍父母亲生的,不能单独办理投靠落户。

可以在外省市父母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上海时随迁,申请随迁还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亲生父(母)获得抚养权满5年;

2、随继父(母)在上海生活满5年。

二,夫妻投靠


基本条件:配偶年龄满35周岁。

结婚年限和上海方落户上海的年限要求,根据个人条件不同分为10年、7年、5年三种:

1、需要10年的:最普通的情况,上海户籍方落户上海满10年,结婚满10年;

2、需要7年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有华侨或者少数民族身份;

3、需要5年的:支内、知青5年;或者上海户籍方是残疾人。

办理夫妻投靠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申请材料:

第一类:最简单的,个人证件

1、房产证;

2、被投靠人户口本、身份证;

3、配偶、子女的户口本;

4、结婚证;

5、子女的出生证。

第二类:也不麻烦,派出所提供单子直接现场填写

1、落户申请表;

2、入户地房产证全体权利人的入户同意书,户主同意入户意见书;

3、被投靠人写的同意投靠意见书;

4、婚姻状况承诺书。

第三类:最麻烦的,可能需要回户籍地办理

1、婚姻登记原始档案复印件,就是办结婚证时在民政局签字的那张纸,要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调档案,复印出来(千万不要想着在路边办个结婚证就能过关);

2、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这一项据说今年改成承诺制了,局长尚未实地求证,是否取消要具体咨询派出所);

3、配偶在户籍地无业的证明,一般要求上海的社保证明或者户籍地出具无业证明都可以,已退休的可以用退休证明。如果配偶在户籍地有工作缴纳社保,那就不符合夫妻投靠的条件。

三,父母投靠

哪些老人可申请投靠落户上海?

需投靠落户上海老人必须符合以下身份:

01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上海。

02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

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上海。

01符合条件的投靠老人和被投靠人带齐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02除当场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外,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户口审批决定或者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和理由后,报所属公安分(县)局。

03公安分(县)局应当自公安派出所上报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户口审批决定或者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和理由后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应当自收到公安分(县)局上报的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户口审批决定。




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

此类落户方式适合的人群有

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


具体要求如下:

1.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 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 ,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 ,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 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a、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b、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 ,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 ,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 ;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c、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d、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作者:上海买房人,首发公众号,从业房地产销售8年,孰知交易流程,政策时事分析,专业的水平来解决的购房困惑。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