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故意隐瞒出行轨迹、未主动报备,苏州警方:将从重处罚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4月1日发布两则通报称,2022年3月30日,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例行检查中发现,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李某皓、王某琳(目前均在定点机构隔离),故意隐瞒出行轨迹、未主动向社区报备,违反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第62号通告规定。

  2022年4月1日,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例行检查中发现,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刘某(目前正在定点机构隔离),故意隐瞒出行轨迹、未主动向社区报备,违反了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第62号通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李某皓、王某琳、刘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目前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已对其受理案件并开展调查工作,待隔离期满后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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