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甘肃
关于进一步强化来返康县人员
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防疫情严重地区疫情输入的紧急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2〕4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来返康县人员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省外来康返康人员、省内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区、市)来返康县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目的地乡镇、村(社区)报备。自3月31日0:00起,凡未提前报备者负个人法律责任。
二、已经提前报备的省外来返康县人员和省内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区、市)来返康县人员,入康时必须测体温,扫场所码,查行程码、甘肃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目的地单位、乡镇、村(社区)报备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等“两码两证”,其中省外来康返康人员加查来源地健康码、全国一体化政务网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
三、自3月31日0:00起,省外来返康县人员和省内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区、市)来返康县人员,入康县后一律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其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市)来返康县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管控措施;中风险区所在县(区、市)来返康县人员落实居家14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低风险区来返康县人员和省外行程卡带*号来返康县人员落实居家7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四、来返康县生活生产物资保供车辆及重大项目建设物资运输司乘人员入康时须按照第二条管控措施进行查验。并由接车人员引导至目的地“点对点”卸货,随后及时离康;暂不离康的,按照第三条落实管控措施。
五、自3月31日起,各宾馆、酒店全部设置临时留观点,加大入住人员“两码两证”查验和旅居史询问,对排查出的省外来返康县人员和省内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区、市)来返康县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发现健康码“黄码”“红码”、行程卡带*号或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异常人员,第一时间管控并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移交。
凡不落实本通告管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陇南市康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陇南康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