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店经营为名诈骗600余人
杭州某公司老板一审被判10年。
舒舒有话要说。
只要付出一定的运营费用,就可以成为躺着也能赚钱的网店店主?这种近乎“天上掉馅饼”的诈骗陷阱之所以屡屡得逞,是因为一些人对互联网时代的服务行业抱有过高的期望。我市电商从业人员众多,这些针对特定行业的诈骗,你可以多加关注。脚踏实地的创业才是正道,对于打算走捷径的人来说,摔跤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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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店是目前很多创业者的选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发布虚假广告,称只要缴纳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套餐费,就可以提供“代开网店运营”的服务,为网店创业者“躺着赚钱”让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在全国各地骗了600多人,金额达300多万元。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这起合同诈骗案。
2012年12月,杭州人王与他人合伙成立杭州龙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主管公司一切事务。公司有三个部门:推广部、销售部、运营部,在造假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除了王之外,唐还是销售部的销售经理,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销售人员。梅和陆是销售组长,记录组员的销售业绩,指导销售人员如何作弊。销售人员上岗后,公司会发放诈骗词,即聊天模板,让销售人员在短时间内掌握诈骗手法。有的销售人员还冒充客户在受害人的网店下单,使其误以为店铺产生真实订单,进一步引诱受害人购买升级服务套餐,骗取更多钱财。高是运营部负责人,负责客户店铺的日常维护,在诈骗成功后稳定、安抚被投诉的受害人,为销售人员进一步诈骗“创造”条件。
高说,2015年7月,龙创公司有20多名操作人员,后来都走了。截至案发时,经营者只有四五家,但公司仍签订了693份经营合同。
龙公司所谓的“代客网店运营”,其实大部分时间后台运营的人不到10个,却要给上百个网店提供服务。结果可想而知,大部分网店都是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门的。
“有时我不知道销售人员会告诉客户什么。可能他们为了表现而夸大,分不清楚。”王在法庭上说,“除了代理运营的业务,我之前也给过一些电子商务的培训。”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王组织公司员工以“网店经营”为名,在全国范围内诈骗600余人,共计骗取人民币313万余元。王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服务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和四名经理全部认罪。最终,瓯海区法院判处王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唐、梅、陆、高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至10000元不等。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