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冯女士向温州二三里反映,自己在一场官司中请了律师,却被律师骗了。最终,律师骗走了她15000元。冯女士怎么说?
花一万元请律师,上诉被法院驳回。当事人质疑律师骗钱。
11月28日,冯女士联系了温州二三里。她说自己开了一家网店,雇了代理来经营,但对方的诈骗迫使网店无法正常经营。双方发生冲突后,走司法途径,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冯女士说,为了打官司,她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了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李某某律师。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李某某作为冯女士的代理律师,到法院起诉。
据冯女士回忆,去年12月左右,她和李面试后互相提供信息。李看了信息,说可以帮她追回7-8万元。于是,双方就律师代理费进行了讨论,约定律师代理费1亿元,交通费5000元。
“因为是第二次开庭,开庭地点不在温州,来回成本很高。但因为他说可以帮忙拿回损失的七八万元钱,我们就同意了,第二天就签了合同。”冯女士说,但是,双方并没有把李某某律师承诺可以拿回七八万元写进合同。这只是双方之间的口头协议。
冯女士还称,开庭前,她多次联系李某某,称自己开的网店很多证据都在网店上,网店关闭后,取证困难。“他一直拖着,直到我们的网店页面打不开,也没取证完。”冯女士说,因为李的拖延,一些证据无法取得,最后他们的上诉被法院驳回。
最让冯女士气愤的是,因为冯女士和代理经营者的纠纷,她没有发上个月的工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的法官也表示,如果能够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最终可以请律师和对方协商,少给代理人一些钱,可以在判决的时候宣判。冯女士说,李并没有去找对方协商,但判决下来,却判她支付2.8万元代理运营费,并没有追回损失。
“为了支付5000多元的差旅费,疫情期间他坚持要我们去宁波开庭,本来可以在网上开庭的。我们不仅索要更多的出租车费,还威胁说‘多个朋友胜过多个敌人’。”冯女士说,她觉得李一直在骗人,所以骗了她1.5万元。
为此,冯女士联系了李某某所在的德恒律师事务所和温州市律师协会,但双方均未回复或处理此事。
律师:没答应追回钱,也退了差旅费。
12月1日,温州二三立联系德恒律师事务所,但对方表示只负责前台接待,不清楚此事,对方也不愿意提供事务所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日上午,温州二三里联系上李某某。李某某对冯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他跟对方说有一定几率,不承诺能追回七八万。开庭的时候,法院传票是离线的。
“法院的意思是要么不开庭,要么线下开庭。对于证据的问题,我也早就搞定了。是电子版的,但是我没有及时整理。后来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整理,但在法院举证期限届满前,我向法院提交了所有证据,都是依法进行的。”李某某说,至于为什么在这次开庭中上诉败诉,一方面是他接这个案子的时候已经表明这个案子难度很大,只能自己审。当时对方同意尝试,双方也签了风险告知。他还认为是法官对当事人合同的理解,因为冯女士和代理经营者签订的合同协议不是很清楚。
至于冯女士所说的被骗15000元,李某某称,由于开庭地点在宁波,经过交谈,双方报出了10000元的律师费和5000元的差旅费,并表示差旅费提前收到,结案时结清,多退少补。
2020年6月3日,法院发布了判决书电子版。李查看后发现二审驳回,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冯女士。“在办案过程中,我也尽了自己的职责,结果不尽人意,也不是律师说了算。”
李某某称,本案期间,经其计算,差旅费用1006元,剩余3994元。6月8日,他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剩余的3994元转给了冯女士的丈夫。但冯女士在网上多次发帖争议后,于当月10日将花费的1006元退还给丈夫。
但由于冯女士一直通过网络发布此事,李律师事务所领导也特别关注此事。李说,领导找过他多次,希望他能尽快处理此事。
双方已达成协议,退还诉讼费及差旅费15000元。
12月2日,温州二三里联系温州市司法局法律室,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冯女士之前曾电话咨询过他们,他们希望对方能提供相关材料,但此后一直没有收到他们提供的材料,所以此事一直在等待冯女士的消息。
2日,李某某联系温州二三里,称已与冯女士达成协议。李某某退还冯女士律师费1万元,冯女士删除了自己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