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娟四川在线记者徐登林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阿坝州市场监管局、阿坝州消费者委员会从2021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选取10个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希望给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警示经营者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Tik Tok购物遇到“三不”,快速解决利益纠纷。
【案情简介】2021年11月18日,曾先生向茂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前几天购买了Tik Tok茂县当地一家特产店销售的香肠,并支付了16.76元。收到货后发现是“三无”食品,要求退款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经茂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发现当地专卖店在Tik Tok平台销售了12款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销售金额512.30元,并冒用成都某企业标识标签。调查中,经营者及时更正错误,自愿和解,退货退款,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666元。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违法不予处罚”名单适用规则》,我局责令立即整改。
餐具付钱才是上策,诚信自律。
【案情简介】2021年6月29日,消费者宋女士向若尔盖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在某餐厅就餐时,未告知餐具要收费。结账后发现收取了4元起的餐具费,认为商家没有提前告知,收费不合理,于是投诉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经若尔盖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经营者赔礼道歉,消费者满意。该局“上诉状”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但考试会全额退款,签约承诺会认真看。
【案情简介】2021年5月,消费者刘先生报名参加茂县某教育培训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招聘培训,交了203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培训机构承诺如果他笔试或面试不合格,全额退款。培训结束后,笔试和面试都没有通过。9月初申请全额退款,培训机构承诺45个工作日内退款。但直到12月23日才拿到退款,于是投诉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经茂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过协调,培训机构将全部退款。
出现意外退款被拒的情况,通过协调达成共识。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2日,消费者周女士在携程网上预订了12月3日澧县某酒店的房间,支付了588.89元。12月3日,因旅途中突发意外,不得不去成都就医。12月3日16: 53向酒店申请退房退款,愿意按房费的20%赔偿。经与酒店和携程平台沟通协商,没有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理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经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过调解,酒店会全额退款。
你得开箱买,赶紧调解权益
【案情简介】2021年4月28日,一消费者向九寨沟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于4月27日9时许在漳扎镇某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趁机以60元/瓶的价格向其推销油箱清洁剂。工作人员开箱加了2瓶后,告诉我只要开箱就要买整箱,无奈买了一箱6瓶,付了360元。我觉得加油站不合理,就投诉了,要求退款。
【过程和结果】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经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加油站退还消费者货款240元。
发现卡是伪造的,投诉从严查处。
【案情简介】2021年3月底,某消费者在九寨沟县某经营店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支付货款3700元。4月5日,我去看房,被告知购买的三轮车合格证是假的,不能去看房。我投诉了,要求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经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查明2021年3月,该店向成都某车业公司订购某品牌电动三轮车,进价2480元/辆,售价3700元/辆。进货时不向供应商要票,整车出厂合格证上注明的型号与实际型号不一致。制造商证实这是假冒产品。经调解,经营者退货,退款3700元。该局“投诉移送案”移交综合执法局调查。
10元里的收费虽然少,但是明码标价,争议少。
【案情简介】2021年8月24日,一消费者向阿坝州12315指挥中心投诉,称其于8月24日在go on road trip宏远某观景台停车场停车,停车场内无收费说明、价格标志。走的时候要收10块钱停车费。无奈交钱走人,于是投诉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经红原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向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后,经营者承认自己的过错,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立即整改。
轮胎的牌子不对,不要忽视实地检查。
【案情简介】2021年8月4日,一消费者向阿坝州12315指挥中心投诉,称8月3日,马尔康某汽车轮胎销售店更换了一个米其林品牌轮胎。当时他也没核实,交了费就走了。第二天发现换的轮胎是双车道的牌子。与经营者协商未果,遂投诉并要求退还多付的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经马尔孔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米其林与双车道轮胎差价200元。经调解,经营者将退还多付部分。该局“投诉移送案”移交综合执法局调查。
如果吃药,最好去医院。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1日,一女子向阿坝州12315指挥中心投诉称,11月29日,她到阿坝县某药店购买感冒药,医生询问症状后配药。遵医嘱服药后不适。12月1日症状加重,到县人民医院就诊。我被诊断为药物过敏。他投诉,要求赔偿医药费。
【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经阿坝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消费者举报情况属实。经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皮肤病,又称过敏性皮肤病。主治医生告诉我,可能是消费者去医院之前吃的某种药过敏引起的。很难确定过敏的原因,因为服用的药物有几种,而且还没有做过过敏原检测。药房配药时,医生并没有询问消费者是否有药物过敏史。经调解,药店同意支付治疗费。
提前充值划算,预付消费需谨慎。
【案情简介】2021年5月18日,消费者林先生向马尔康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称go on road trip于5月1日前往马尔康某加油站时,看到加油站张贴有“充值优惠”的宣传海报及联系方式,向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所有以此为名的加油站充值后均可在四川使用。得到“是”的回答后,他充值了1000元。回成都加油的时候发现不能用了。联系不上接线员,他投诉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经马尔孔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属实。经调解,加油站退还了消费卡内余额661.60元。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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