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表财务分析文章,自媒体“一号地产”被金科起诉,索赔亿元

核心提示近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媒体“一号地产“运营人诉至法庭。值得关注的是,在2021年6月,金科股份的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曾起诉一号地产运营人,并索赔1.75亿元。“突然面对这么大的诉讼金额,完全懵了!” 一号

近日,金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自媒体“第一地产”的经营者诉至法院。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6月,金科控股股东重庆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起诉第一房地产商,索赔1.75亿元。“突然面对这么大的诉讼量,完全尴尬了!”1号地产运营商回应“媒体训练营”。一号地产举报了什么,让金科两次起诉,提出赔偿金额1.75亿元?据悉,1号地产是一家专注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自媒体公司。它的持有者是一位前媒体人,曾在时代周报担任记者。笔者也曾在媒体和头部房企工作过,是房地产行业的资深分析师。根据其他公开资料,金科股份的前身是成立于1998年的金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国务院刚刚开始实施房改,全面推行商品房。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金科股份创始人黄红云抱着“中国要多建高楼才能赶上国外,在盖楼盖房子肯定大有作为”的想法,在重庆创办了一家房地产企业。金科股票从此登上了历史舞台。1999年,金科的第一个住宅项目“金科花园”问世。2007年,金科开始走出重庆,陆续进入江苏、北京、四川、湖南等21个省市。2009年,金科成为“中国十大房地产品牌”之一。2013年,金科股份首次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因为成立于重庆,金科股份被业界誉为“西南地区的王者”。

今年4月初,穆迪宣布撤销金科房地产的“B1”企业家族评级。评级撤销前,展望为“负面”。其背后是一份关于金科的“2022年4月融资账户计划”的曝光,这表明金科正在谈论信托延期。对于这个融资方案,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计划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融资任务,金额6.49亿元,一部分是合同调整,本质上是延期,金额27.07亿元。此前,房企一季度计划续约6.18亿元,4月份计划续约金额大幅增加;

二是非银营业部计划授信23.07亿元,占总授信规模的85%。信托产品大概是最大的,云川地区8.96亿元,重庆地区5.1亿元位列前两位。

然后金科内部员工的财务管理似乎开始爆炸。据说金科已经停止支付其内部财务管理费用。目前给出的方案是延期3个月12期付款,每周五付款。首期5万,其余等额支付。除了内部财务管理之外,金科的空头商业票据的比例也在逐渐增加。截至3月底,金科已拒付2318张商业票据,违约金额为14.9亿元。

总体而言,金科面临着很大的债务压力。即便如此,其媒体报道仍相当谨慎。

回溯到2021年5月,1号地产与金科股份有了交集,是因为其官网发布的四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是关于金科实际控制人黄红云的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根据第一地产发布的《潘家地|金科年报》中“心脏表”的内容,笔者对金科的财务数据,尤其是土地储备数据的内容提出了质疑。文章中,作者还提到,2017年与前妻离婚财产分割完毕后,黄红云已被重庆高院列为“被执行人”。

当时,在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中,黄红云的执行标的显示为371670000。对此,一号地产在文中并未对这一数额进行解读,但同时有媒体曾将这一数据误认为“37167万元”,即执行标的单位被误解为“元”,即37167万元。针对被执行人的举报,金科股份事后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公告》,澄清黄红云被列为“被执行人”的事实。

公告直接引用媒体报道称执行标的为37167万元,并在下文中未作任何更正或说明,以至于连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都发出“突然!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被追缴3.7亿分手费的报道……金科发布澄清公告后,有读者向1号地产作者爆料,称3.7167亿指的是3.7亿股,而不是3.7亿元。爆料人自称是黄红云前妻的律师。爆料时,笔者也向对方核实了身份证明。”一号房地产商回忆道。2021年5月25日,1号地产发表第二篇文章《反驳金科股份的债券市场回应》。2021年5月28日,1号地产发表第三篇文章《独家|黄红云保险背后:3.7亿股金科股权归属》。文章中,作者指出,法院关于黄红云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执行通知书中标注的“37167万”并非“37167万元”,而是“37167万元”

1号地产5月28日发布《独家|黄红云保险背后:3.7亿股金科股权归属》截图。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进一步披露了金科更早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3.7亿股股份早在2018年7月就被法院冻结,冻结期为三年。根据上市公司信托规则,上市公司股权被冻结,并予以公告。然而,在搜索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后,没有发现司法冻结股权。

2021年5月31日,1号地产发表第四篇文章《独家|面临百亿元拆股,黄红云可能失去黄金分割》。在文章中,作者揭示了金科股份信托异常的原因,称:“一位基金经理对第一地产表示,金科股份之所以在之前的上市公告中没有澄清或详细披露黄红云被列为被执行人,其实是考虑到美元债券的发行。”系列文章发表后,金科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起诉1号房产经营者,索赔1.75亿元,包括金科公司经济损失、股票价值损失和黄红云精神损失。“1.75亿元的赔偿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赔偿经济损失9900万元。这篇文章没有理由;2.赔偿分割的股份价值损失42,476,339.64元;3.赔偿黄红云股票价值损失32843287.62元;四。赔偿黄红云精神损失100万元。”1号房产经营者解释道。据1号地产运营方介绍,起诉前,有一名自称金科地产的工作人员前来与其沟通,希望1号地产删除稿件。但对方没有出示相关身份信息或名片,也没有明确给出删稿依据。2022年1月25日,重庆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文章内容不实,1号房产经营者未尽到对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文章进行审查核实的义务。故判决一号地产删除涉案文章,发布道歉短信,赔偿黄红云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共计47万元。但法院将本案的受理费分成三份,由1号房产经营者支付2万元,重庆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46万元,黄红云支付39万元。“一审判决后,我们已经上诉,重庆高院已经受理了上诉。”1号地产运营商这么说的。根据上诉内容,1号地产认为,涉案文章均有相关事实证实,不存在虚假内容,更不存在误导、侮辱、诽谤。涉案物品的内容未侵犯黄红云的名誉权,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例如,一审法院将“黄红云离婚诉讼涉及金科股份3.7亿余股,金额23亿余元,却高达100亿元”定性为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对此,第一地产认为,陶宏亚是黄红云的前妻,是金科股份的大股东。通过第三个方向,涉案作者披露了与黄红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包括要求以83亿元的合同分割金科服务19.5%的股份,叠加23亿元的金科股份,因此达到100亿元。同时,1号地产也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核实义务,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上述起诉状中仍被法院认定为虚假信息的部分,1号地产查询金科与金科服务的股权关系,黄红云与陶宏亚间接持有金科服务15%股权,野马财经举报陶宏亚要求对金科服务进行股权分配,并对上述信息进行了核实。然而,令第一地产没想到的是,在上诉期间,金科再次以名誉纠纷起诉第一地产,并于今年5月23日开庭。1号地产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起诉书,不知道具体内容。

“我们现在还欠着别人的律师费,因为我自己也失业了,我现在状态不好。”1号地产运营方对媒体特训营表示,虽然目前情况不容乐观,但“我们只能相信司法,然后积极应诉。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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