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草”的本质是一种“精神占领”,或者说是价值观的渗透和塑造。“心智占领”一旦完成,就会产生消费的长尾效应,甚至带来消费观、文化观的质变。
假“种草”,“不是没有法律控制,而是这个程序就像一个发动机,没有人按这个按钮”
流量的积累和变现往往很难,但流量塑造的平台“人造”一旦崩塌,也只是一瞬间。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于雪
你所认为的“种草笔记”不过是一个团队运作的虚假“安利”。最近有业内人士开始,在利益驱动下,业余爱好者伪造“种草笔记”的灰色产业链已经渗透到各大UGC平台。
撰写和传播所谓的原创内容违法吗?如何防范和监管利用假钞引流带货?如何收获《种草笔记》的收益以获利?在“人人都是媒体”的大众传播时代,传播逻辑和消费心态发生了哪些变化?以“种草”为主要营销模式的社交电商面临怎样的商业化困境?如何打造真正有市场价值的私域流量?随着下沉市场空的渗透被进一步挤压,越来越多的社交电商平台资本角力背后的真实逻辑是什么?
避免被套路王鹏图/本刊
我想“避坑”而不是“掉进坑里”
真诚的使用体验和“手测有效”的信用背书,让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各种平台搜索“种草笔记”,防止购物时“掉进坑里”,但现在“种草”也面临着被糟蹋的风险。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某医疗美容公司通过其营销团队雇佣写手发布“种草帖”,误导消费者。
此前很多UGC平台,如小红书、哔哩哔哩、知乎等。,曾陷入内容造假风波,消费者投诉部分商品质量问题。
种种情况表明,利用人们对所谓原创内容的信任,伪造业余爱好者的“种草笔记”已经成为一种套路:招募写手代写、代发所谓的“种草笔记”,甚至通过操纵关键词排名、刷赞和评论来提高产品的曝光率和知名度。在传播的同时,我们也让《种草笔记》看起来更真实,做起来”。
中国社科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楚欣认为,当前互联网业态已经进入圈子传播和精准传播时代。“种草”就是利用消费者的趋同心理,通过用户画像实现一部分用户的个性化体验,实现精准营销,然后“收割”另一部分用户。
这些精准触达的“种草笔记”所营造的购买氛围和体验式推荐,以其高口碑、高流量的内容轰炸,很容易激发用户的购买欲望,引导用户的购买行为。黄楚欣表示,“种草”的消费叠加了情感、身份等信息,在时间空分享、互动控制、理解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北京智享科技副总经理、高级架构师李欣认为,营造的消费场景和沉浸式的消费体验,让用户很难摆脱“种草”的影响。尤其是当“种草”与一种标签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时,用户真正关心的不是商品本身,而是背后令人向往的生活态度和情感满足。因此,即使部分用户遇到产品质量问题,也未必会主动承担责任,更不要说理性分辨“草笔记”背后的真相。
假种草违法吗?
《种草笔记》涉及的法律问题引起了业界的关注。
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表示,明知或应知“笔记”内容并非发布者真实体验,伪造“业余”笔记牟利涉嫌虚假宣传,《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有相应规定。
根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消费者的,属于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在刘晓春看来,看似个人经历和感受的东西,其实是商品或服务的宣传,显然属于商业广告活动。
黄楚欣对此表示赞同。黄楚欣分析,某种程度上,“种草”是促进消费者购买的行为,与广告的目的是一致的。但与传统广告相比,《种草》采用的是互动圈子传播模式,利用分享机制提升用户与产品或服务关系的粘度,对社交传播的驱动力更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认为,现行广告法主要针对的是传统意义上的广告代言,而所谓的“业余”,虽然其粉丝影响力相对有限,但不可忽视的是,当众多“业余”的笔记组合在一起时,往往会产生轰炸式的传播效果。因此,一旦涉嫌虚假宣传,如何界定除组织者之外的各个参与者的法律责任,需要一个更为详细明确的界定。
事后监管的弊端
据了解,一些UGC平台正在将内容审核作为亟待加强的手段,组建反作弊技术团队,专门整治内容欺诈,捍卫社区生态规则,启动社区净化计划,治理违法信息。
但在朱看来,要从众多“种草笔记”中筛选出有造假嫌疑的,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有特别明显的伤害,否则只能靠事后监管,也就是针对用户的具体投诉进行针对性的调查取证。
刘晓春指出,目前内容治理的主要方法是以平台为治理主体,进一步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一旦发现内容造假,平台可以通过删帖、封号、禁言等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但是,为了增加威慑力,仍然需要进一步划定平台治理权限的边界。
李欣认为,基于数据抓取和算法的反作弊机制,就像杀毒软件的病毒库一样,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存在滞后性。对于平台而言,反作弊机制的建立需要收集大量的异常数据,然后经过建模、数据处理、开发、嵌入、系统兼容性测试等一系列流程。,这在某种意义上是追赶和优化,是有时滞的。相对于平台优化计算能力、降低成本的动力,基于保证公平公正的反作弊模块会大大增加平台的开发成本,拖累运行速度,因此在实践中总是被有意无意地削弱。
显然,靠平台自我约束是不现实的,未来仍需在制度建设层面继续发力。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春泉表示,目前针对代写代发“种草笔记”的灰色产业链,不存在法律盲区,无论涉及虚假宣传还是制假售假,现有法律都可以规制。但由于各类平台遍布各式各样的“种草笔记”,数量庞大,市场监管部门难以全面监管,目前大多是在消费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