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下称《通知》),完善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更好服务外贸新业态发展。根据《通知》,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全部经常项下,与此同时,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展业和备案要求。
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业务相关政策,在鼓励业务创新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今年年初,人民银行曾就《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为《通知》正式落地。《通知》明确,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市场交易主体是指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海外仓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通知》将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全部经常项下,跨境支付业务范围明显增加,对跨境支付行业属于重要利好。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展业和备案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具有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真实业务需求,明确展业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应签订跨境人民币结算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能力,确保真实、合规展业。另外,《通知》明确业务真实性审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及数据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展业责任,防控业务风险。
人民银行表示,《通知》自2022年7月21日起实施。人民银行将稳步推进《通知》的落地实施,为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配套金融服务,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外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