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办理相关线索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现提出监察建议如下……”这段“辣味十足”的文字,是祁连县纪委监委向某局发出的《监察建议书》中的内容。针对该局的问题,县纪委监委责成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
“说真的,《监察建议书》犹如当头棒喝,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问题根源,立即落实整改……”被点到“痛处”后,该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监察建议书》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迅速查纠整改。
近年来,祁连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扛牢监督首责,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立足解决问题,针对信访举报、专项治理、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靶向治疗,对症施治,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以“小杠杆”撬动“大整改”。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向有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共10份,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10余个,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2项,为推动部门工作改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高压带电”的监督作用,避免“一发了之”,沦为“只管一时”的“短效药”。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书一督办”“一书一编号”,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电话督办、回访检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全程跟踪、问效督办、“挂账销号”。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提高点对点监督频率,坚决杜绝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督促被建议单位真接受、真整改、真落实。
“通过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有针对性的开出‘良方’,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或职能部门深入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堵塞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发挥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的作用,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书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良方’。”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