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名单

  来源:江苏新闻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刘旸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旸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立平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立平、徐缨、林斌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王立平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其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徐缨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耀光为省公安厅厅长;

  任命蒋锋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免去刘旸的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免去宋乐伟的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职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立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韦瑞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金飚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倪志凤、景水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亚冠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陈飞翔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任命朱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许祖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德荣为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海商审判庭庭长;

  任命于震为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何斐为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吴霞为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副庭长;

  免去蒋惠琴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申本岭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敏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道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倪志凤的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景水平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金劲松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查华荣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柳慧敏、徐少飞、毛建忠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敏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俞波涛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雷勇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裴以冈、沈朝文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敏的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命名单

  (2022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李军为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 罗聪懿

  综合 / 江苏人大发布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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