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彩燕| 被华夏银行员工忽悠!70岁老人买215万理财 亏损超200万,法院判...

3月14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二审判决显示,华夏银行长安支行客户经理赵某飞未经许可向客户销售非银行理财产品,导致程女士年近70岁的他,损失超过200万元。

70岁老人被理财“飞行清单”骗走,被骗超200万

该案受害人之一的程女士称,她是华夏银行的VIP客户,在华夏银行有巨额存款。2011年至2014年,程女士多次在华夏银行长安支行购买其员工销售和推荐的理财产品。2014年,程女士到长安支行办理业务华夏信财非法融资,成为此次投资“噩梦”的开始。

程女士说,当时财务经理赵某飞向她介绍了北京元祥通盈基金,并表示这是华夏银行VIP客户才能购买的产品。它安全,保险,年收入11%。该产品绝对可靠。,承诺一年还本付息。随后,程女士签订合同并支付215万元购买该基金。但2015年基金到期后,程女士没有收到任何退款。

一审法院认定,赵某飞参与了季某友等人的非法集资案,非法吸收资金2600万元以上。本案中华夏信财非法融资,季某友等人以吸收有限合伙人投资的名义,通过电话、邮件、当面介绍等方式,以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非法吸收181名投资者的人民币4.查看详情超过8亿元,导致投资者损失超过9亿元。

法网还原,疏而不漏。2020年7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纪某友、赵某飞罪名成立。季某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赵某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经法院执行部门核实,预计可退还给程女士的金额仅为3.79万元。

华夏银行违反审慎原则被判处20%责任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和华夏银行长安支行是否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是否有义务向程女士支付逾期利息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赵某飞在担任华夏银行长安支行客户经理期间,销售银行理财产品的方式与销售非银行理财产品的方式基本相同。私下理财产品“元祥通盈”。产品区分度的降低,客观上为赵某飞出售非银行理财产品“源祥通盈”提供了条件。

该分行不仅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还蓄意纵容、安排其理财经理向大量客户非法出售资金,给大量客户造成巨大损失,其过错责任明显巨大。因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均认定华夏银行有过错,应承担20%的过错责任。

判决认为,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个人理财等金融服务技术性强、专业性强、判断力强,需要客户与商业银行之间保持高度信任。这种信任关系要求商业银行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内部自律机制,可以使商业银行承担多层次、多类型的义务,以符合客户利益的方式行事。客户的信任。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本着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负责任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商业银行违反上述审慎管理规则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应当认定有过错。

“飞单”屡禁不止 谨防金融诈骗

就银行的“飞单”而言,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利用银行内部平台,向非银行自发或银行授权的第三方机构私下销售理财产品,并达到委托销售关系,并从中获得高额佣金。佣金,本案张某涛给赵某飞的一揽子佣金为投资本金的16%。

除了华夏银行频繁出现“飞单”外,近年来银行业整体“飞单”也屡见不鲜。例如:

2017年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16.5亿“虚假理财案”被处以罚款(银行和个人)合计2850万元,3人被处以罚款。终身禁止营业;

2019年,上海银行首席财务经理卢某“飞单”,27名储户在上海银行釜三路支行购买了卢某介绍的良卓资产旗下的私募基金,总额超过3700万元。超过90%的买家是退休人员。员工卢某也被终身禁止在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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