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应更好服务城市建设

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应分别回归间接融资和风险保障的业务本源,银行保险机构特别是中小城市银行要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同时,银行保险机构既应加快推进社保卡金融服务、适老化网点改造等,也要坚持自主创新理念,提升服务智慧城市的自有知识产权。

日前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如何参与新时代的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金融机构更需要回归主责主业,利用自身优势固本培元,更好地服务城市建设。

城市和城镇是经济运行的主要空间载体。我国的城市发展在结构、功能等方面都日趋完善。城市空间是我国统筹二元结构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为此,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树立使命担当,回归本源。商业银行要将服务城市居民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保险机构要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按照资管新规和互联网新规要求,加快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制定合理的风险偏好和市场激励并贯彻落实。

首先,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应分别回归间接融资和风险保障的业务本源,摆脱对影子银行、通道业务的惯性依赖,降低高风险高杠杆的部分房地产融资、政府平台、互联网平台资金等的过高业务权重,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为引领,制定产业金融发展规划,研究发布有针对性的行业金融服务指引,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表。

其次,银行保险机构特别是中小城市银行要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做好对区域内各级城市经营主体的特色化金融服务。中小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关于跨省经营的治理要求,规范省外分行存贷比限额管理,集中资源支持本省城市建设和治理提升,同时发挥总部优势,开发创新特色化的产品服务,支持区域产业链增链、补链、强链。大型商业银行要进一步优化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省市分行强化区域产品创新,保证金融资源的区域合理配置。另外,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发挥在城乡二元结构中的资源配置功能,在支持乡村振兴的同时,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积极支持绿色食品、仓储物流、农业智能机械等重点行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再次,在坚持自身合规稳健经营的基础上,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快推进社保卡金融服务、适老化网点改造等,重构生活体验,优化服务流程,建设服务城市治理的优质本土金融机构。应加快推进新的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模式,支持城市保障房建设、支持区域新基建、房地产健康发展、城市居民合理的住房金融需求。构建政府金融合作新模式,支持政府平台市场化、投行化转型,支持保险等长期资金对接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自主创新理念,深耕专业领域,构筑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智慧城市的自有知识产权。依托自身战略定位、客户定位和资源能力,以市场和客户为出发点推进数智化转型,强化数据治理,将其纳入城市治理的总体框架。依托本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推进绿色金融、生态金融等新业务开发,确保赋能行业创新取得实效。要立足于中国城市治理大局,推进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市场的结构转换,推进保险、信托等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整合提升,加快推进公司金融投行化发展,加快投贷联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扶持打造一批智能交互、智能联接、智能中枢、智慧应用的城市全场景综合智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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