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今天(27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助力提升大豆种植积极性,促进大豆油料生产,服务保障国家油料供应安全。

  根据《通知》,通过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农户种豆收益,助力提升我国大豆油料自给率。

  试点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试点地区为内蒙古自治区4个旗县和黑龙江省6个县。保险标的为大豆,保险品种为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险保障对象为投保豆农,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

  据了解,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根据《通知》,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2年起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大豆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

  对于承保机构来说,保险费率应当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要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补贴险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科学合理设置相对免赔。 (总台央视记者 王楠)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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