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琅琊新闻网
针对沂南县城南部不明烧焦异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
开展有奖源头线索征集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
关于有奖征集县城南部异味污染
源头线索的公告
2021年8月上旬起至今,我局多次收到山水芙蓉城、开元锦府小区、上上城小区、正阳路交通局家属院、朝阳佳苑小区、阳光家园小区、金盾花园小区、朝阳家园等地居民反映闻到刺鼻的不明烧焦异味,经电话沟通和现场走访群众,均反映异味集中出现在深夜,持续时间很短,一直无法确定污染源。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产生不明烧焦异味污染的源头线索,及时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反映,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
一、受理范围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可能造成上述地点异味污染的源头企业(单位、个人)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539-338792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2。举报地址:沂南县界湖街道朝阳路82-2号,朝阳新城2号楼,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二楼信访科。
3。电子邮箱:ynxsthjjxfjb@126.com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举报信息,包括违法行为的主体、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相关线索或证据材料;并提供举报人本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手机号码等真实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对不能提供举报人相应信息的,不作为有奖举报登记。
三、举报奖励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对提供异味有效线索者,根据违法行为的类型、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给予举报人100元-5万元奖励,一年内最多50万元。多人举报同一环境违法行为,以首次收到举报线索的提供者为获奖人。联名举报的,按照同一案件进行奖励,奖金进行协商分配。对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谎报严重扰乱举报奖励工作、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或者冒领他人举报奖励的,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四、奖金领取
举报人接到举报查处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奖金领取手续;如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无法联系到举报人或者举报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