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帮您找回‘信用’!”
“感谢检察官,帮我解除了‘失信’和‘限高’,我总算又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了。”5月12日,山东省平原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刘锋收到了监督申请人朱子兴寄来的一封感谢信。
朱子兴在信中写道,自2019年9月开始,他意外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工作生活深受影响,心结一直难以解开,多亏检察官依法监督,帮他重新找回了“自由”。这些天来,他一直想到检察院当面感谢检察官,但受疫情防控影响只好先寄来这封感谢信。
时光回溯到8年前的初夏。平原县从事长途货物运输业务的张晓,雇用在家待业的朱子兴、王亮和于风为他开车。同时,张晓还和该县经营加油站的贺成达成了协议:张晓的货车定点到贺成的加油站加油,每次加油都由当天开车的司机给加油站打欠条,张晓定期到加油站统一结账。
谁知,后来张晓的货运生意遇到困难,拖欠贺成加油站2万余元加油款迟迟未予结算。2016年8月,无奈的贺成只好走诉讼程序。为了不把关系闹得太僵,贺成便从出具过欠条的3名司机中,选了欠款最少的朱子兴,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偿还所欠加油款2000元。庭审期间,法院认为朱子兴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与张晓之间的雇佣关系,因此判决朱子兴偿还贺成加油款2000元。
法院判决后,朱子兴自认为有理有据不应承担债务,便没有偿还。2019年9月,贺成申请强制执行,朱子兴因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限制高消费名单。
因“失信”和“限高”,朱子兴生活处处受限。2021年8月,朱子兴急需一笔贷款,却始终无法通过银行审核,于是心急又无奈的他来到平原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刘锋通过依法调取该案审判卷宗及相关材料、询问贺成及朱子兴等人,了解到在2016年法院判决朱子兴还款后,因朱子兴迟迟未偿还欠款,贺成于2017年又起诉了雇主张晓和出具过欠条的王亮、于风。但在贺成诉张晓等人一案中,法院未判决王亮、于风还款。
“我们3个司机是相同的情况,为什么法院只让我还钱?只有我被限制?”想到自己两年多来处处受限的生活境遇,朱子兴情绪非常激动。
“您放心,我们一定帮您找回‘信用’!”刘锋坚定的语气让朱子兴心里一暖。
“为什么其余出具过欠条的司机没有被要求承担还款责任?”刘锋带着这个疑问,又依法调取了贺成诉张晓等人一案的审判卷宗,发现在庭审过程中,张晓说明了在货运经营期间,是他雇用了朱子兴、王亮、于风等3名司机去贺成的加油站加油,而且将打欠条的事情告知过贺成,贺成当庭表示认同。法院依此认定贺成与张晓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作为被雇用者的朱子兴等3名司机无需承担这个买卖合同关系中的欠款。
据此,2021年8月,平原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于2022年2月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本案终结诉讼。
为了帮助朱子兴早日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刘锋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推动法院及时作出终结执行裁定并解除对朱子兴的强制执行措施。日前,法院对该案终结执行,并删除了朱子兴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信息。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