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16年,一名“70后”软件公司老板非法侵入数十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包括国内头部机构,从中获取交易指令,然后进行股票交易获利。同时,他还利用木马入侵龙头券商,获取上市公司并购、定增等部分文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从事相应公司股票交易。
8月23日,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朱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二审告破此案,揭秘这家软件公司老板的犯罪手法。这个判决的日期是2021年4月14日。
非法控制近2500台电脑
判决书显示,朱某某,男,1970年出生,户籍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汉族,大学学历。是广州拓宝软件有限公司、深圳拓宝软件有限公司、深圳爱尚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某某说,他于2001年9月注册成立了广州拓宝软件有限公司,但公司成立至今,从未承接过大项目,都是小项目,不会占用太多精力。这样一来,空就有了更多的空闲时间。此后,他开始接触和研究黑客技术,在网上搜索破解登录密码和入侵控制他人电脑的方法。
朱学习并编写木马程序后,成功入侵并控制他人电脑。据他回忆,他黑进了基金、保险、银行、证券等公司的办公电脑。
关于朱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事实,经查明,2004年至2016年,朱某利用木马病毒非法侵入、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的数据。其间,朱先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2474个,利用从华夏基金、南方基金基金、嘉实基金基金、海富通基金等基金公司非法获取的交易指令,交易相关股票牟利。
包括:1。2015年11月16 -17日,我共买入曙光股份65万股,成交金额713.12万元;同年11月17日至25日售出,成交843.76万元,获利130.64万元。二。2015年3月25日至31日,我共买入圣光股份22.15万股,成交金额832.36万元。我在同年3月26日至4月1日卖出,成交885.29万元,获利52.94万元。朱某某共计获得违法所得人民币183.57万元。
此外,法院还认定朱犯有内幕交易罪。
判决书显示,2009年,朱某某利用木马病毒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获取《中信网1号备忘录——长宽收购协议条款》、《苏宁环球公司定向发行项目》、《美的电器公司向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及其股份认购》、《广州发展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项目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开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赛格三星重组项目》等多条内幕信息。
总体来看,朱某某买入股票的成交金额共计312.09万元,卖出股票的成交金额共计314.06万元。经过简单计算,不难看出,朱的内幕交易获利不到2万元。
2016年3月2日,朱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3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3日被监视居住,2017年5月2日被逮捕。
7年前,金融机构发现电脑被木马入侵。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并没有透露朱犯罪的具体原因。只能从目击者的证词中得知,7年前,金融机构发现公司电脑被木马入侵。
一名证人郭某谈到,受中国证监会指定,向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