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抗拒执行,拘传!罚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由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统一安排、督导,于2022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为进一步加大集中攻坚行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开设“三晋执行利剑”专栏,今天推出系列报道第7期。

  电梯“偶遇”被执行人,“躲猫猫”游戏终结

  

  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查找其下落,其母亲谎称早与儿子“断绝”母子关系,自今年年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家。已掌握情况的执行干警,一方面向其母亲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假意离开,在电梯出口进行等候。等待中,执行干警不敢有丝毫懈怠,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干警识破被执行人并喊出其名字,被执行人下意识应声的瞬间便被执行干警控制起来,拘传带回法院。

  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错误,将3000元借款全数履行完毕。

  古稀老翁贩卖毒品,执行!

  

  2020年,苏某某将其从他人手中购买的“黄片片”,以每块1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某2块。今年2月,苏某某被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犯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苏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苏某某年事已高,且因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便驱车前往其住处送达执行通知书。送达过程中,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阐明贩卖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苏某某在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后,积极主动缴纳了刑事罚金1000元,并保证以后要做一个合法公民。

  妨碍、抗拒执行,拘传!罚款!

  沁县法院执行某银行与卫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于2022年5月22日依法到卫某某家中进行传唤,要求其到法院协助调查。卫某某当时正在家中饮酒,表示今天就不去法院,谁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执行干警多次劝说无效,决定依法对其进行拘传。拘传过程中,卫某某依旧对执行干警进行言语威胁。

  将卫某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卫某某进行严厉训诫,对其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处以罚款一千元。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教育,卫某某反省了自己的行为,写下悔过书并表示愿意接受法院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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