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讯】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宣布将科创类融资产品工具箱升级为科创票据,加强对科创企业或科创用途的服务与支持。
根据交易商协会的通知,科创票据是指科技创新企业发行或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债务融资工具,即科创主体类和科创用途类科创票据。其中科技创新企业需具有相应科技创新称号,用途类科创票据要求募集资金中50%以上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具体来看,主体类科创票据要求,科技创新企业拟发行科创票据需具备至少一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等科技创新称号。
用途类科创票据方面,非科创企业拟发行科创票据的,其募集资金中应有不低于50%的部分用于支持科创的相关领域,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支持领域应符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相关文件要求。
配套措施包括注册或既有额度管理、债券标识、资产支持类和创投企业科创票据、存续期管理四项。
据了解,发行人可新增注册科创主体类或科创用途类科创票据,亦可使用既有注册额度发行科创票据,鼓励科技创新企业新增注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商协会为科创票据及科技创新企业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评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科创票据注册服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