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库落户“大前海”可享300万经费支持

  前海管理局20日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关于支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8条举措从多方面提出具体支持。前海支持智库发展政策再度“加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前海集聚有了“加速器”。

  《办法》聚焦国家战略,将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作为主要招引目标,鼓励其在前海落户实体化分支机构,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文化传播、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国际交往等方面贡献智慧。《办法》还着力吸引更高专业性和开放性的港澳智库落户前海,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深刻阐释“一国两制”等政策,进一步促进深港融合发展。

  在准入门槛方面,《办法》包括2个条件,一是独立法人机构或经该智库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二是在前海合作区实际办公,且有不少于5名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的常驻研究团队。

  在功能与产出方面,智库应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落实《前海方案》,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目标,积极开展咨政建言、政策创新、知识分享、人才延揽、对外交往等工作,具体内容在与前海管理局签订的落户协议中细化。

  此外,《办法》还对符合条件的智库机构从开办运营、拓展影响、学术交流、招才引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开办运营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智库机构300万元业务经费。在创先争优方面,对新入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名单或业界公认全球智库排行榜前100名的智库,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并对智库向前海管理局报送研究成果并获上级有关部门采纳,根据成果质量及应用情况给予0.1万/件至1万/件奖励。

  影响拓展方面,对受国家部委、广东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承担研究对象的课题项目,按合同金额25%给予支持;对智库全职研究人员在中央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按0.8万元/篇给予支持。

  学术交流方面,对举办冠名“前海”且有利于提升前海合作区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智库活动,可按实际活动费用的30%给予支持,不超过100万元/次。

  招才引智方面,对邀请港澳和国际学者开展全职访问交流的智库,按教授20000元/月、副教授15000元/月进行资助。此外对引进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等知名学者,并与之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智库,给予20万元/人奖励。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