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强化“室组”联动协作 提升监督质效

  为解决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所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手不足、创新工作不多,联系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发挥不够等凸显问题,河池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积极探索“室组”联动机制,助推室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两不误、共促进、同发展。

  近日,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根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分片协作办法》制定了《“室组”联动协作工作方案》,结合室组工作实际,总结归纳出“室组”联动“四个一”工作机制,将其所联系的派驻市政协机关、市民政局等6个纪检监察组发展成“室组”联动单元,纳入“室组”联动机制。监督检查室根据委机关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当年监督检查室及其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心和重点,召集派驻纪检监察组商定联动协作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年度“室组”联动协作安排表,明确全年联动协作的时间、单位、人员、方式、要求等。

  联动协作组组长由当期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成员由该组固定驻组人员和监督检查室1名同志担任。联动协作前,由监督检查室或当期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当前重大紧急工作任务,提出联动协作申请授权呈报委领导审批同意并授权后,由监督检查室会同联动协作组共同商讨研判,明确思路及要求,形成统一意见后再将任务交由联动协作组牵头抓好落实。联动协作期间,以委领导授权的联动协作任务为主,兼顾室组其它的工作,统筹推进室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联动协作,力争做到室组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今年全年计划安排联动协作5至6期,每期联动协作由监督检查室与1至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每期联动监督或核查问题线索都根据任务实际设定一个时限,明确联动协作完成时间。联动协作组要及时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向监督检查室和委领导报告,以保证案件查办质效。

  据了解,“室组”联动协助工作启动以来,共开展业务研讨会10次,合力处置问题线索25件。

  “‘室组’联动协作能够较好地发挥出‘室’的协调指导作用和‘组’熟悉行业特征的承转作用,是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益探索。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室组联动’联动协作机制,还将在上下联动、纪巡联动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增强各项工作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促进监督执纪提质增效。”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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