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情况的通报(第七期)

  关于对未按规定要求参加

  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情况的通报

  (第七期)

  为切实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我县对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重点人员和拒不参加一周内常规区域核酸检测人员的苏康码赋黄码。现将4月19日以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至目前,全县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重点人员和拒不参加一周内常规区域核酸检测人员被赋黄码的合计551人,其中五汛镇37人、蔡桥镇14人、正红镇7人、通榆镇18人、天场镇29人、农业园区37人、东坎街道108人、界牌镇48人、陈涛镇6人、八巨镇45人、八滩镇21人、滨淮镇141人、滨淮农场1人、滨海港镇19人、滨海港经济区18人、沿海工业园区2人。

  二、被赋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不得参加线下会议。

  三、请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及时前往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其中“应检尽检”重点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非重点人员每周参加一次常规区域核酸检测。在完成核酸检测5天后苏康码黄码将转为绿码。

  四、全县各小区、公共场所要强化苏康码查验工作。县将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公共场所有黄码人员进入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公共场所采取警告、罚款、关停等处理措施。

  五、对拒不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咨询投诉电话:0515-84198200。

  滨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2022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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