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恐”为名践踏人权:美国海外“黑监狱”罪行累累

【鸣 镝】

凭借压倒一切的军事武力任意行使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只根据一个人的种族或言论,便可以没有预兆、不需证据、不经起诉地实施绑架、监禁和酷刑。这样黑暗恐怖、压抑绝望的情景经常出现在“前现代”暴政的历史记忆和当代美西方对其他国家的指控中。然而,只需凭借西方媒体以及来自美国体制内的事后披露就可以看到,恰恰是美国的国家机器具有这方面的深厚“功力”,并在其大力推行的“反恐战争”中运用得淋漓尽致。

不受外部监督的“敌方战斗人员”

利用“9·11”恐怖袭击所造成的安全焦虑,美国政府以“反恐”为名发动范围无界限、时间无止境的战争,播乱四海,延祸至今。20年来,恐怖主义威胁并未消失,美国的“反恐”军事行动却造成了无数侵犯人权的恶行,其中,堪称“人间地狱”的美国海外秘密监狱更是因其以“反恐”为名,肆意践踏人权乃至人性而臭名昭著。

2001年11月,美国总统布什依据国会对其的战争授权发布“军事命令”,宣告在“反恐战争”期间对美国政府认定具有“恐怖主义嫌疑”的“非美国公民”实行几乎不受任何国内和国际法律与司法程序约束的“监禁、讯问和审判”措施。为最大限度地规避一切外部监督,美国军队和情报机关在美国本土之外被其征服的外国领土、租借地和盟友境内设立秘密与封闭的监狱设施,以执行该命令。与之相配合,美国政府炮制了“敌方战斗人员”这一概念,以指代该命令所涵盖的对象。美国政府以军事法中早已存在的“非法战斗人员”概念为依据,为剥夺“敌方战斗人员”的基本权利进行辩护。然而,2006年出台的美国“军事委员会法”对“敌方战斗人员”的定义远不止战场上兵戎相见的对手,美国“宪法权利中心”前法律部主任比尔·古尔曼认为,其涵盖了“任何参与或支持与美国敌对的行动”的人。在理论上,任何人,无论是在通勤班车上、休假旅途中还是在自家卧室内,都有可能因为美国政府在战争授权下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怀疑”而被认定为“敌方战斗人员”,从而被绑架到地球上某个角落的秘密监狱,从此在世人的视线中彻底消失。

这些美国海外秘密监狱堪称现代文明的黑洞,美西方热衷标榜的“人权”“法治”“程序正义”等在其中都不复存在。前美国副助理检察长约翰·尤等司法专家于2002年8月起草的备忘录中声称,战争状态下的行政当局可以对“情报来源”使用酷刑。在臭名昭著的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事件中,2004年曝光的文件中有明确批准美军人员使用酷刑的行政命令,美国《纽约客》周刊的报道认为该命令来自时任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绝对权力的暴虐使各种残酷行为超出了审讯的范畴,媒体披露的证据显示美军人员施行的大部分酷刑和处决仅仅出于“找乐子”。2006年6月9日,外界被告知在古巴关塔那摩的美国军事监狱,有三名囚犯“同时用毛巾上吊自杀”,美军指挥官布姆加纳在向记者介绍情况时透露三名死者的喉咙里都被塞了一团布,难以确定他们的真实死因。媒体由此对该案进行了质疑,然而事后相关记者被迅速驱逐,布姆加纳被停职调查,整个事件没有任何后续,也无人负责。只有当时在关塔那摩担任警卫的美军军士希克曼出于责任心的驱使,公开出版了其探索此案真相的著作。他相信,在墙壁几乎透明、每隔三分钟就有看守检查的囚室,三名囚犯利用已经长期没有配发的毛巾合谋同时自杀几乎是不可能的。据美国调查记者简·梅耶披露,美国中央情报局早在2002年就向布什总统报告,关塔那摩监狱中至少三分之一的囚犯属于被“错误监禁”,但美国政府对这些无辜者的命运无动于衷,任由其继续以“敌方战斗人员”的身份处于几乎被剥夺一切基本人权的折磨之中。

中情局随意指定的“不存在的囚犯”

在西方历史记忆中,秘密警察及其政治迫害活动是最为晦暗的部分之一。然而在“反恐”的旗号之下,此类组织及其权能却在21世纪的美国出现了“复生”的迹象,获得越来越广泛警察权的情报机关正在突破西方现代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安全阀”,并特别显著地体现于中央情报局一类的“对外”情报机关。

1995年,克林顿政府授权中央情报局将已在美国法院被起诉的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引渡”到美国领土。“反恐战争”前期,在美国政府获得广泛战争授权的支持下,此类“引渡”活动的规模和范围大大扩张,手段也日益脱离最低程度的监督和约束。2003年12月,黎巴嫩裔德国木匠哈利德·马斯里在马其顿度假期间,被美国中央情报局特工绑架到位于阿富汗的秘密监狱。在三个月的监禁和酷刑审讯后,中央情报局局长发现抓错了人,但仍继续将其监禁了两个月,随后将其带到阿尔巴尼亚释放,没有给予任何解释。在监禁期间,马斯里如同人间蒸发,家人因其失踪而迁回黎巴嫩居住,德国政府坚称不知道他的去向,美国官方也从未就他的遭遇正式表态。美国中央情报局前局长迈克尔·海登于2007年透露,像马斯里这样“不存在的囚犯”在世界各地的秘密监狱中至少有100人。此类监禁和“引渡”活动未经任何司法程序,甚至不曾知会当事国政府,违反一切相关国际法,并向红十字会等国际组织隐瞒实情,其主导者应被视为犯有战争罪。但显然美国政府不会为此负责。2006年5月,美国法院驳回了人权组织帮助马斯里对中央情报局局长提起的诉讼,理由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随后美国政府还因德国检察官将对涉嫌绑架马斯里的美国特工发出逮捕令而“警告”德国政府。

美国中央情报局挑选其受害者的依据往往只是通过使用酷刑从其他囚犯口中获得的“供述”,使用各种监控手段记录下的只言片语或似是而非的影像,以及各路“线人”的道听途说。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2014年12月发布的有关中央情报局使用酷刑的6200页报告中显示,该局甚至通过绑架和监禁智力残疾人员以迫使其家属就范。在对落入其手中的囚犯进行“审讯”时,中央情报局对酷刑的热衷甚至令联邦调查局的同行们感到震惊和愤怒。其所依赖的酷刑“体系”主要源于一位完全没有审讯工作背景的美国空军“心理学家”詹姆斯·米切尔,其“发明”的主要参考是1970年代通过电击狗完成的“习得性无助”实验。据学者安德鲁·沙利文考证,美国政府为将使用酷刑合法化而发明的“强化审讯”概念来自纳粹德国盖世太保首脑海因里希·穆勒在1937年一份备忘录中的“创造”。沙利文评价道:“使用这些方法在1948年被明确认定为战争罪,对其的惩罚是死刑。”中央情报局行动处处长小何塞·罗德里格斯在退休前下令销毁了记录囚犯“强化审讯”的录像带,因为如果其内容曝光,“将对中央情报局造成毁灭性打击”。然而,在56名民主党议员联名请愿下,对中央情报局非法监禁和使用酷刑进行调查和起诉的要求最终还是因“危害国家安全”遭到拒绝。

急于摆脱“反恐战争”的美国政府和担忧行政权力膨胀的美国立法与司法机关,在2009年后逐步采取措施,宣布停止以“反恐”为名执行的大部分政策。然而考虑到这些政策背后所体现的价值观念——绝对的“敌我”之分、对人权的否定、对多元文化的蔑视和对极端残忍行为的认可,世人不得不对仍在国际舞台上肆意挥舞着霸权大棒,并为维持自身霸权而不遗余力的美国感到高度警惕。

(作者:李 皛,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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