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5月18日文章,原题:“中国女性想要房要车”,一名男性因此去外国寻找对象并在一场骗局中损失2.15万美元 来自河北石家庄的武先生(音)表示,他的儿子很难找到对象:“亲戚朋友曾为我儿子介绍对象,女方全都要房要车,但我们家庭条件达不到。”他表示,“一个姓陈的媒人告诉我,他的婚介所可以为我儿子介绍外国对象。”
2019年10月,武先生与该婚介所签订一份协议,后者表示将帮助武的儿子找到对象,介绍费为15万元人民币,并要求先交付3万元定金。协议约定,如果女方不愿意继续与男方交往,婚介所将返还该定金。在武家支付了14.5万元后,媒人在2019年11月带着武先生的儿子武跃(音)前往印尼,与一名当地女子见面。在该女子同意与武跃结婚后,男方按照中国传统为准新娘购买了“三金”——金手镯、金耳环和金项链。
武家为儿子结婚装修了他们家的房子,但新娘却再也没有现身。武跃的父亲说:“当时媒人的说辞是女方因疫情过不来,并说可以退给我们两万块钱,我们觉得可能上当受骗了。”
中国国务院曾在1994年发布通知,严禁国内婚介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任何以外国人为潜在对象的婚介活动。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武家的遭遇并非个案。2020年,福建一名男子在与一名越南女子结婚后被骗8万多元,后者婚后3天就不见踪影。2018年,桂林警方耗时9个月端掉一个跨境婚姻诈骗团伙,涉案人员多达15人,涉案金额逾120万元人民币。(王会聪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