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以谈话“小动作”做实监督“大文章”

  “从各综合监督单位报来的领导班子开展谈话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单位‘一把手’对处室负责人谈得多、对班子成员谈得少,谈话内容比较笼统,各单位开展谈话工作不够均衡……”近日,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对9家综合监督单位2021年度报送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情况进行通报,并书面反馈了存在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2021年9月,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以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做好做实日常谈话工作为抓手,向9家综合监督单位印发了《关于统计填报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报送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的情况,并明确了谈话主体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对象为班子成员以及内设机构和分管联系单位“一把手”、重要岗位人员等,谈话的类型包括日常监督谈话、任职谈话、提醒教育性谈话、诫勉谈话以及其他需要开展的谈话等,并对各种谈话类型对应的谈话内容作出了明确的注解。

  各综合监督单位及时报送了2021年第三、四季度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的情况。经统计分析,9家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共计700余人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提高,谈话的质量明显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针对谈话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及时向各单位通报反馈,督促全面、客观、高质量做好本单位“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情况的统计填报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通过督促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话活动并及时报送谈话情况,倒逼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谈明责,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和监督谈话,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确保“谈”清责任、“谈”出措施、“谈”成实效。(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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