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淄博5月18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徐国栋 袁正宇)近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井盖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王山(化名)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王山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王山平时游手好闲,以在附近区县打零工为生。2021年7月,王山骑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途径高青县广青路段时,看着路边茂密的绿化带,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停下车来,在草丛中搜索一番之后,果然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排水井盖。王山并没有急于动手,尽管此处人迹罕至,但是黄天化日之下仍存在很大风险。经过多次踩点后,2021年7月至9月,王山多次趁雨夜将广青路上的39个井盖一一撬走。
2021年9月,市政施工工程公司报警称高青县长江路绿化带内排水井盖大量失窃。由于9月份降水量大,多日阴雨连绵,施工方暂停施工,不料雨后恢复施工发现已安装的井盖竟不翼而飞。正在侦查广青路井盖被盗案的民警在仔细研究两起盗窃案的证据后,决定并案侦查,经排查卡口照片、DNA鉴定,最终将嫌疑人锁定在了王山身上。最终,王山承认了自己多次盗窃井盖的事实。
经查,2021年7月以来,王山多次在高青县广青路、长江路绿化带内盗窃井盖97个,卖作废铁供自己吃喝玩乐,造成损失1.7万余元。承办人充分分析案情,结合被盗井盖处于人迹罕至的绿化带中,且被盗后未发生事故的情况,认定王山构成盗窃罪,以其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4月28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