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事项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事项

  市长陈吉宁主持会议

  5月1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城市更新、织补城市功能等具有重要作用。要坚持规划引领,结合中心城区功能疏解、新城综合承载能力建设、生态涵养区保护与绿色发展等工作要求,综合考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方面用地需求,促进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质增效。坚持精打细算,统筹建设用地资源,改进优化空间布局,科学配置公共服务、产业项目等功能,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要加强工作统筹,市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区要依据分区规划,结合区域特点,挖掘盘活利用潜力,明确用地功能定位,推进项目实施。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优化审批服务,为有序推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会议研究《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时指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把农田变成良田、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工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支持保障,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多措并举提升粮食生产的质量和效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立足北京农业特点,与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相适应,与节水要求相结合,与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相结合,与农业科技创新相结合,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建设,推动建成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要严格落实建设管护责任,把责任要求明确到人员、具体到地块,强化用途管控,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提高建设使用质效。要优化调整资金支持方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农民积极性,更好发挥补贴资金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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