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杨宇
随着长沙住房限购政策的出台,期房吸引了很多购房者的目光。长沙一名酒店女经理似乎发现了商机,声称自己“有内部人脉,可以低价购买司法拍卖房产”,骗走18名买家400多万元定金。5月28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他还被命令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我叔叔在银行工作,所以他可以低价买房子。
36岁的姜是岳阳市湘阴人。案发前是维也纳连锁酒店长沙某分店的前台经理。在同事眼里,她大方,有能力,开宝马上班。但这样一个“正派”的人却误入歧途了。18名遇难者中,有不少是她的老乡、领导、同事。
2017年2月,姜经常听邻居说起法院的司法拍卖房。她也对此产生了兴趣,渐渐有了“以帮别人买司法拍卖行为由行骗”的想法。3月3日,她以小区物业公司员工朱为“目标”。
经过一番联系,姜说小区里有一套房子要拍卖,她叔叔以前是某银行支行行长,现在退休负责贷款和拍卖房子。这套房子内部价格只有75万,但是需要交10万定金。当朱得知房子真的要被拍卖时,他回家和丈夫商量。
3月10日,朱某交了定金,姜让她去银行签合同。到了银行后,姜让朱在大厅里等着,自己却走进了一个小房间。很快,姜拿出一份合同,让朱某在乙方身上签字,而合同的甲方盖着“xx银行湖南省分行合同专用章”,朱某的悬念就此放下。
随后,姜以中介费、拍卖保证金、手续等为由,要求朱某支付款项。时隔一年多,朱某的财产过户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支付给姜某的款项已达39万元。
结识房产中介,不断发展“业务”
2018年1月,姜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房产中介张某。双方接触后,张某觉得姜很有能力,决定给他介绍客户。同年1月底,姜从网上查询得知,开福区湘江世纪城望江苑一处房产将在淘宝上拍卖。几天后,张找到了她和他的客户赵。
在张的担保下,姜与其委托人赵签订了12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据蒋某供述,她一般以高于房产拍卖价6-10万元的价格向中介报价,中介再向购房者报价。另外,中介需要给她赚的钱的2%。也就是说,一套房产的拍卖价格是100万元,姜出价110万元,中介以120万元的价格提供给购房者。
合同签订后,姜某以参加拍卖需要交定金为由,要求赵某转账20万元定金买房。拿到钱后,姜没有报名参加拍卖,最后房产被他人拍卖。
面对买受人赵某的再三催促,为了拖延时间,姜竟打起了伪造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主意。她从网上下载了一份真实的法院执行裁定书,然后修改文书内容和案号,再通过网上联系进行一次性盖章,最后在“执行裁定书”上加盖“法院公章”。玩够了!她还多次带购房者去银行、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每次都是她一个人去“办手续”,最后用假证件糊弄她。
2018年7月下旬,因房产过户手续迟迟不办,七八个买家跑去打听,才发现姜承诺的两套拍卖房早已过户到别人名下。当买家意识到被骗后,他们报了警。2018年7月27日,公安机关迅速将被告人姜某抓获。
法官提醒:拍卖行没有内部价格。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姜某认定自己与法院、银行有关系。他以银行经常委托法院拍卖抵押的房子,自己可以低价得到“依法拍卖的房子”为由,骗取了受害人的信任。他通过房屋中介或自己与被害人联系,在银行、法院等特定场所与被害人签订代理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假装办理财产过户等相关手续,然后使用伪造。姜在收取被害人购房定金后,并未为其办理任何购房的实质性手续,而是将款项据为己有。
法院认为,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姜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可以对他从轻处罚。姜的违法所得应当返还被害人。同时,责令退赔不影响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向其他相关责任人追偿损失的权利。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拍卖行没有内部价格。请广大市民按照上述操作流程,通过正规渠道注册账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亲自参与验样,最后缴纳保证金,参与司法拍卖。不要相信任何中介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