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数智周报丨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泉州推广“掌上证书”应用

核心提示热点资讯回顾01助力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泉州推广“CA掌上证书”应用日前,泉州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CA掌上证书”推广宣贯现场会,近百家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场了解学习CA掌上证书的前景、应用、优势等。当前,泉州正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

热点信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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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推进泉州“CA掌证”应用

日前,泉州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CA手持证书”推广宣传现场会。近百名企业负责人现场了解了学习CA手持证书的前景、应用及优势。

目前,泉州正在深入开展“改善营商环境年”。今年以来,市发改委牵头,围绕相关工作规划,不断提升泉州“互联网加招投标”整体水平,助力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在这种背景下,“CA掌证”的推广应运而生。

“CA掌上证书”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将CA证书集成到移动互联网设备中,利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客户端替代传统CA物理介质,彻底改变了电子招投标必须依赖CA物理介质的方式,有助于实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一网不见面”,更好地响应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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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已通过国家试点项目验收。

8月9日,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正式通过终评。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江北在公共资源交易尤其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创新探索走在全国前列。

作为浙江省唯一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自项目正式启动以来,为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全面、电子交易流程不规范等问题,结合2017年全国基层政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成果,江北区于去年发布实施了《江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标准体系》。

该标准构建了基础概括、服务提供、服务保障三个子系统,编制各类标准76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30项,自主制定标准体系46项,覆盖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神经末梢”。是全省首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标准体系,也是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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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全面推行电子投标担保。

今年以来,九江市浔阳区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和“一网管理”交易服务,运行“异地无面开标、远程评标”系统,率先取消建设工程纸质投标保函,全面推行电子投标保函。

电子保函是在电子招标和保函代替保证金的趋势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创新方式。与传统的现金保证金和纸质保函相比,电子保函具有安全、便捷、可追溯等特点。投标企业只需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自行选择电子保函的出具金融机构,在线为其项目办理电子保函即可。

今年2月以来,九江地区建设项目已签发电子保函近7000份,累计为投标企业发放资金19亿元,大大减轻了投标企业的资金压力,赢得了业主、投标企业、招标代理、交易中心、监管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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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半年发放电子保函1139份。

今年以来,太仓市积极开展“一网交易”双提升,在苏州率先推出电子保函,实现一次性商务授信、额度循环使用,实现“不见面”开标覆盖面和比例“双提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具电子保函1139份,减少企业资金占用1.67亿元。

不仅如此,为推进电子化交易,太仓市不断完善企业诚信信息库,规范统一交易流程和规则,积极使用标准化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即各区镇根据本区镇实际情况,建立限额以下评标专家库和语音抽取系统,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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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政府采购和支付提速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自2021年7月1日起,郑州市财政局将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由直接支付调整为授权支付。截至7月底,共完成521笔授权支付9990万元。预算单位普遍反映环节顺畅,时间缩短,效果良好。

近年来,郑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降成本、疏堵点、增诚信、优服务,着力推行“一件事”、“一事一议”改革,着力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网上办理、网上监管、网上服务,100%全面推行“无见面”评标、远程评标、网上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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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副中心:“三招”跑出公共资源交易“加速度”

今年以来,淮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在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统筹发力,不断深化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跑出了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1-7月共完成交易140笔,交易额超过27亿元。

创新的交易模式令人惊讶。该中心积极推进不见面开标、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运行,全面提升公共资源智能化交易水平。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中心以“帮企”“惠企”为行动指南,不断完善惠企措施。

提高服务效率,出实招。中心全面推行“主动、一次性、即时、在线”,积极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安排专人为各交易主体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以“柔性服务”有效推进“硬核支持”。截至目前,已完成重点民生工程50余项。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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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均实行“评标分离”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总承包招标和施工招标实行“评标分离”。

1.开始部署阶段:制定计划;发布的办法,明确确定了评标委员会的方式和职责、评标和定标的方法和程序,完善了“评标与定标分离”招标项目的监管模式。

2.组织实施阶段: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开始在工程招标中实施“评标分离”。

3.总结完善阶段:各市牵头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考核分离”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分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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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8月5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第十次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开启了营商环境法治化新征程。

《规定》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府服务、监管执法、法律保障和附则六章,共60条。《规定》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紧密结合青海省实际,聚焦矛盾焦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他们注重全方位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政府部门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政府服务做出了详细规定。

《条例》的实施,将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大批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和做法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使之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着力解决营商环境难、堵等问题,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人民网青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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