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团山路综合改造工程-交通设施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投标条件:
沂南县团山路综合改造工程-交通设施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本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商。
二。项目概述:
1.工程名称:沂南县团山路综合改造工程-交通设施工程;
2.项目编号:YNGCJY-2021-223;
3.项目概况:总投资约608.76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交通灯和电子警察等。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7.工期:6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标准。
三。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通过年检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电子及智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制度。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2021年12月23日8:30至2021年12月29日17:00。如果它们过时了,就不会被接受。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投标申请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失败自行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不开会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招标文件,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无需在开标现场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会议开标操作规程》。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保证金的支付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60,223.00元。
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电子保险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担保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但必须符合《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意见》(鲁建建管字11号)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以网上收款、电子担保等形式缴纳。,并应以投标人的名义办理。投标人应登录临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获取招标信息中的虚拟子账号,根据虚拟子账号从基本保证金账户划转投标保证金。
当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险保函、电子银行保函和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时,投标人必须登录系统申请电子保函。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延误或不熟悉业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不及物动词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3日09: 30。
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无人值守开标系统进行网上电子签到。截止时间过后,系统会自动停止签到。签到完成后,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送达。